6.2.2.5.2 餐厅地面已作硬化处理,防滑、易于清洗。
6.2.2.5.3 桌椅、餐具、酒具配套齐全。
6.2.2.5.4 有当地乡村特色菜谱。
6.2.2.6 洗手间
6.2.2.6.1 公共洗手间面积应满足接待需要,不少于4 m2,设计合理,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6.2.2.6.2 男女洗手间分开设置,男女厕位比符合旅游厕所标准。
6.2.2.6.3 采光、通风、照明条件良好,除臭措施有效。
6.2.2.6.4 洗手间设备整洁,防蚊蝇。
6.2.2.6.5 有直接排污管道,单独设置化粪池。防污、防腐、防渗漏,污水排放达标。
6.2.2.6.6 有手纸筐、洗手池。
6.2.2.7 标识
6.2.2.7.1 按GB/T 15566(所有部分)要求设置公共信息图形符号,且符合GB/T 10001.1的规定。
6.2.2.7.2 乡村旅游区(点)内标识符合旅游景区图形标识要求。
6.2.2.7.3 各区域有标识,且清晰、明确、整洁。
6.2.2.7.4 危险地段标志明显,有夜间照明。
6.2.2.8 游乐设施
6.2.2.8.1 应有2种以上游乐设施。
6.2.2.8.2 游乐设施环保、安全、可靠。
6.2.2.9 购物设施
6.2.2.9.1 有土特产品等商品经营点。
6.2.2.9.2 场地布局合理,整洁卫生。
6.2.2.9.3 设施摆放整齐。
6.2.2.9.4 有简单装修。
6.2.2.10 垃圾处理器具
6.2.2.10.1 垃圾桶数量充足,可进行分类收集。
6.2.2.10.2 垃圾桶布局合理。
6.2.3 旅游产品
6.2.3.1 乡村自然生态环境保持乡土特色。
6.2.3.2 已形成3处以上的参观点,并设有3种以上的乡村娱乐体验项目。
6.2.3.3 有1条以上旅游路线,内容编排合理,内容丰富。
6.2.4 旅游经营管理
6.2.4.1 有市场管理机构,管理效果较好。
6.2.4.2 有市场管理人员,旅游秩序健康正常。
6.2.4.3 经营管理制度较健全,执行效果较好。
6.2.4.4 设有面向公众的旅游投诉电话,有人员受理旅游投诉。游客投诉问题能得到及时妥善解决。
6.2.5 旅游服务质量
6.2.5.1 基本要求
应具备以下四种基本要求:
a) 能提供咨询和投诉服务、讲解服务、餐饮服务、购物服务;
b) 各项服务能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尊重游客的宗教信仰、民族风俗;
c) 服务热情,用语文明,待人礼貌;
d) 服务规范。
6.2.5.2 导游或讲解服务
6.2.5.2.1 有导游或讲解员,能为游客提供基本的导游或讲解服务。
6.2.5.2.2 讲解内容科学、准确、生动,具有知识性、趣味性。
6.2.5.3 咨询服务
6.2.5.3.1 设有旅游咨询服务电话,有旅游咨询服务人员,能为游客提供旅游咨询服务。
6.2.5.3.2 礼貌待客,微笑服务,热情亲切,真诚友好,耐心周到,主动服务。
6.2.5.3.3 有问必答。如对客人提出的问题不能解决时,能耐心解释。
6.2.5.4 餐饮服务
6.2.5.4.1 餐饮服务应符合SB/T 10001和SB/T 10002的要求。
6.2.5.4.2 食品卫生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要求,有预防食物中毒和食品污染的制度和措施,餐饮场所达到GB 16153规定的要求。
6.2.5.4.3 餐饮污水、油烟等按规定排放。
6.2.5.4.4 饮食能较好满足广大游客就餐要求。
6.2.5.4.5 能提供3种以上味道纯正、营养丰富的当地乡村特色菜点。
6.2.5.5 购物服务 6.2.5.5.1
6.2.5.5.2
6.2.5.5.3
6.2.5.5.4
旅游商品的经营应符合GB/T 16868的规定。 旅游商品应质量合格,明码标价,无欺诈行为 无强买强卖、尾随兜售等行为。 有3种以上当地乡土特色产品供应。
6.2.5.5.5 服务热情周到、用语文明。
6.2.6 旅游服务人员
6.2.6.1 基本要求
6.2.6.1.1 应具备较好的职业道德,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原则、诚实守信、宾客至上、文明有礼、团结协作、爱岗敬业。保护游客的合法权益,尊重游客的民族习俗、宗教信仰和生活习惯。
6.2.6.1.2 应具备较好的专业素质,了解有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和本职工作的管理规范及服务标准,能基本掌握本岗位的专业知识、作业规范和服务技能。
6.2.6.1.3 应具备相应的文化水平和较好的口头语言表达能力,称谓规范,用语礼貌。
6.2.6.1.4 应掌握各种类应急事件处理方案、投诉处理程序、概况及各个游览点的基本情况、景区内购物、休息、公厕、安全等与游客相关设施的位置。
6.2.6.2 导游或讲解人员
6.2.6.2.1 遵纪守法、遵守公德、尽职尽责,维护游客的合法权益。
6.2.6.2.2 能使用普通话讲解,语言准确、生动、形象、富有表达力。
6.2.6.2.3 熟悉讲解内容,基本掌握旅游区(点)主要景观、景点的相关知识,能回答游客有关旅游的常识性问题。
6.2.6.2.4 经过旅游部门专门培训,持证上岗。
6.2.6.2.5 服装要整洁、得体。
6.2.6.2.6 举止大方、端庄、稳重,表情自然、诚恳、和蔼,无不合礼仪的生活习惯。
6.2.6.3 餐饮服务人员
6.2.6.3.1 餐饮服务人员经专门培训,基本掌握服务规范和礼仪。
6.2.6.3.2 餐饮服务人员符合餐饮服务人员健康要求,并持健康合格证书上岗。
6.2.6.3.3 基本了解餐厅的主要菜点的名称,掌握主要原材料等相关知识。
6.2.6.4 涉及安全的工作人员
6.2.6.4.1 机动驾驶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专业救护人员等涉及安全工作的人员应持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和岗位技能证书上岗。
6.2.6.4.2 保安人员经专业培训,持证上岗,仪容整洁,文明礼貌、恪尽职守。
6.2.6.5 其他人员
其他人员经过必要的岗前素质和技能培训,国家有规定持证上岗的应取得相应证书。
6.2.7 旅游安全
6.2.7.1 建立有安全管理制度,设置有安全岗位,配置有相应安全人员。
6.2.7.2 厨房、餐厅、客房等服务场所要配备有消防设施。
6.2.7.3 有安全防护设施,并运行正常。
6.2.7.4 旅游区(点)内或附近有医疗点,并配备有医务人员和常备的医药。
6.2.7.5 每年进行安全工作检查,并有记录。
6.2.8 旅游环境保护
6.2.8.1 建立环境保洁制度,有专人负责执行。
6.2.8.2 生态状况良好,环境整洁。
6.2.8.3 当地特色自然资源、历史古迹、文物和特色建筑物基本得到保护。
6.3 三星级乡村旅游区(点)
6.3.1 基础设施
6.3.1.1 交通设施
6.3.1.1.1 通往旅游区(点)的交通设施完备,进出便捷。具有三级以上公路或航道连接或具有旅游专线等便捷交通工具。
6.3.1.1.2 有专用停车(船)场所,布局较合理,与景观环境相协调。容量能满足停放5辆中型巴士需求,场地较平整坚实或水域较畅通,标志醒目。
6.3.1.2 供水供电
6.3.1.2.1 有储存、输送等供水的设备及管线。且24 h运行正常。
6.3.1.2.2 有供电设备,供电方式安全,可靠。配有小型发动机和停电应急器具。
6.3.1.3 通讯设施
6.3.1.3.1 旅游区(点)出入口及旅客集中的场所设有公用电话。
6.3.1.3.2 公用电话设施与周边环境协调,标志美观显目。
6.3.1.3.3 公用电话线路畅通,信号清晰,按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