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2.11.2 购物场所布局合理。
6.4.2.11.3 设施摆放有序,整洁卫生。
6.4.2.11.4 装修特色突出,与周边的景观、环境氛围协调一致。
6.4.2.12 垃圾处理器
6.4.2.12.1 有垃圾桶数量充足,可进行分类收集。
6.4.2.12.2 布局合理、外观整洁,与环境协调和谐,具有乡土特色。
6.4.3 旅游产品
6.4.3.1 乡村自然生态环境保持乡土特色。
6.4.3.2 已形成4处以上的参观点,并设有4种以上的乡村娱乐体验项目。
6.4.3.3 有与结合农业节气开展的农耕体验大型节庆项目。
6.4.3.4 有3条以上旅游路线,内容编排合理,内容丰富。
6.4.4 旅游经营管理
6.4.4.1 有专职市场管理机构,管理效果良好。
6.4.4.2 有专职市场管理人员,旅游秩序健康良好。
6.4.4.3 经营管理制度健全,执行效果较好。
6.4.4.4 设有面向公众的旅游投诉电话,有受理旅游投诉人员。游客投诉问题能得到及时妥善地解决。
6.4.5 旅游服务质量
6.4.5.1 基本要求
6.4.5.1.1 能提供完全规范的、优质的咨询和投诉服务、讲解服务、餐饮服务、购物服务。
6.4.5.1.2 各项服务能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尊重游客的宗教信仰、民族风俗。
6.4.5.1.3 服务热情、用语文明,待人礼貌。
6.4.5.1.4 各项服务规范、优质。建立服务质量监督组。
6.4.5.1.5 并开展日常检查工作。
6.4.5.2 导游或讲解服务
6.4.5.2.1 有导游或讲解员,能为游客提供基本的导游或讲解服务。
6.4.5.2.2 讲解内容科学、准确、生动,具有浓厚的知识性、趣味性。
6.4.5.2.3 能协助有关人员解决游客在游览过程中发生的问题。
6.4.5.2.4 导游服务质量达到GB/T 15971的要求。
6.4.5.3 咨询服务
6.4.5.3.1 设有专门的游客咨询处,配置有旅游咨询服务电话,有2个以上的专职旅游咨询服务人员,能为游客提供优质的旅游咨询服务。
6.4.5.3.2 礼貌待客,微笑服务,热情亲切,真诚友好,耐心周到,主动服务。
6.4.5.3.3 有问必答。如对客人提出的问题不能解决时,能耐心解释。
6.4.5.3.4 回答问题迅速、准确。
6.4.5.4 餐饮服务
6.4.5.4.1 餐饮服务符合SB/T 10001和SB/T 10002的要求。
6.4.5.4.2 食品卫生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要求,有预防食物中毒和食品污染的制度和措施,餐饮场所达到GB 16153规定的要求。
6.4.5.4.3 餐饮污水、油烟等排放符合国家标准。
6.4.5.4.4 饮食能很好满足广大游客就餐要求。
6.4.5.4.5 能提供5种以上味道纯正,营养丰富的当地乡村特色菜点。
6.4.5.5 购物服务
6.4.5.5.1 旅游商品的经营应符合GB/T 16868的规定。
6.4.5.5.2 旅游商品应质量合格,明码标价,无欺诈行为。
6.4.5.5.3 无强买强卖、尾随兜售等行为。
6.4.5.5.4 有4种以上当地乡土特色产品供应。
6.4.5.5.5 服务热情周到、用语文明。
6.4.5.5.6 有乡村旅游区(点)纪念品、工艺品销售。
6.4.5.5.7 旅游商品包装精美,特色突出。
6.4.6 旅游服务人员
6.4.6.1 基本要求
6.4.6.1.1 应具备良好的的职业道德,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原则、诚实守信、宾客至上、文明有礼、团结协作、爱岗敬业。保护游客的合法权益,尊重游客的民族习俗、宗教信仰和生活习惯。
6.4.6.1.2 应具备良好的专业素质,熟知有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和本职工作的管理规范及服务标准,能熟练掌握本岗位的专业知识、作业规范和服务技能。
6.4.6.1.3 应具备相应的文化水平和较好的口头语言表达能力,称谓规范,用语礼貌。
6.4.6.1.4 应熟练掌握各种类应急事件处理方案、投诉处理程序、概况及各个游览点的基本情况、景区内购物、休息、公厕、安全等与游客相关设施的位置。
6.4.6.1.5 主要管理人员经自治区级旅游部门组织的乡村旅游业务技能专业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6.4.6.2 导游或讲解人员
6.4.6.2.1 遵纪守法、遵守公德、尽职尽责,维护游客的合法权益。
6.4.6.2.2 能使用中英文讲解,语言准确、生动、形象、富有表达力。
6.4.6.2.3 熟悉讲解内容,基本掌握旅游区(点)主要景观、景点的相关知识,能回答游客有关旅游的常识性问题。
6.4.6.2.4 经过旅游部门专门培训,持证、挂牌、着工装上岗。
6.4.6.2.5 着装整洁、得体。
6.4.6.2.6 举止大方、端庄、稳重,表情自然、诚恳、和蔼,无不合礼仪的生活习惯。
6.4.6.2.7 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应变等办事能力。
6.4.6.3 餐饮服务人员
6.4.6.3.1 餐饮服务人员经专门培训,熟练掌握服务规范和礼仪。
6.4.6.3.2 餐饮服务人员符合餐饮服务人员健康要求,并持健康合格证书上岗。
6.4.6.3.3 熟记餐厅的主要菜点的名称及主要原材料等相关知识。
6.4.6.3.4 着工装、挂牌上岗。
6.4.6.4 涉及安全的工作人员
6.4.6.4.1 机动驾驶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专业救护人员等涉及安全工作的人员应持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和岗位技能证书上岗。
6.4.6.4.2 保安人员经专业培训,持证上岗,仪容整洁,文明礼貌,恪尽职守。
6.4.6.5 其他服务人员
其他服务人员经过必要的岗前素质和技能培训,国家有规定持证上岗的应取得相应证书。
6.4.7 旅游安全
6.4.7.1 建立有安全管理制度,设置有安全岗位,配置有相应安全人员。
6.4.7.2 厨房、餐厅、客房等服务场所配备有消防设施。
6.4.7.3 有安全防护设施,并运行正常。
6.4.7.4 旅游区(点)设有医务室,并配备有医务人员和常备的医药,能满足基本救护工作。
6.4.7.5 每年进行安全工作检查,并有记录。
6.4.7.6 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6.4.7.7 建立安全预警机制、紧急救援机制、突发事件处理及应急机制,定期开展安全预警演习活动。
6.4.8 旅游环境保护
6.4.8.1 建立环境保洁制度,有专人负责执行。
6.4.8.2 生态状况良好,环境整洁。
6.4.8.3 当地特色自然资源、历史古迹、文物和特色建筑物基本得到保护。
6.4.8.4 周边环境协调,无污染单位。
6.4.8.5 有县以上环保部门环境评估报告。 参考文献
[1]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修订)(GB/T 17775-2003)国家旅游局
[2] 《贵州省乡村旅舍等级评定与管理》(DB52/T 466—2004)贵州省旅游局
[3] 《农家乐开业基本条件》DB510100/T 004—2004)成都市旅游局 2004
[4] 《农家乐旅游服务质量等级划分及其评定评分标准》(DB510100/T 005—2004)成都市旅游局2004
[5] 青海省乡村旅游服务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 2006 青海省旅游局
[6] 《全国工农业旅游示范点检查标准(试行)》2006国家旅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