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冶金企业 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炼钢)的通知
安监总管四〔2011〕1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进一步推进冶金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依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以下简称《通知》)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制定了《冶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炼钢)》,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把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作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途径,并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保证有效推进。各有关企业要把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与深入贯彻落实《通知》精神结合起来,积极开展创建达标活动。
各地区、各有关企业在实施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四司联系(电话:010-64463853)。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二○一一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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冶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炼钢)
考 评 说 明
1.本评定标准所指的炼钢企业包括钢铁联合企业中的炼钢单元及独立炼钢生产企业,适用于炼钢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申请、外部评审及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监督审核等相关工作。
2.在考核年度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依法生产的炼钢企业,可以参加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考评。
3.本评定标准分为13项考评类目、47项考评项目和211条考评内容。 4.在评定标准表中的自评/评审描述列中,企业及评审单位应根据评定标准的有关要求,针对企业实际情况,如实进行得分及扣分点说明、描述,并在自评扣分点及原因说明汇总表(见附表)中逐条列出。
5.本评定标准中累计扣分的,均为直到该考评内容分数扣完为止,不出现负分。有特别说明扣分的(在考评办法中加粗的内容),应在该类目内进行扣分。
6.本评定标准共计650分,最终标准化得分换算成百分制。换算公式如下:
标准化得分(百分制)=标准化工作评定得分÷(650-不参与考评内容分数之和)×100。最后得分采用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一位数。
7.标准化等级共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其中一级为最高。评定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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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应的等级应同时满足标准化得分和安全绩效要求,取其中较低的等级确定最后标准化等级(见下表)。
评定 等级 标准化 安全绩效 得分 申请评审之日前一年内,大型企业集团、上市集团公司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一级 ≥90 集团所属成员企业90%以上无死亡生产安全事故;上市公司或行业领先企业无死亡生产安全事故。 申请评审之日前一年内,大型企业集团、上市集团公司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二级 ≥75 集团所属成员企业80%以上无死亡生产安全事故;企业死亡人员不超过1人。 申请评审之日前一年内生产安全事故累计死三级 ≥60 亡人员不超过2人。 8.炼钢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程序、有效期、等级证书和牌匾等按照《全国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安监总管四〔2011〕84号)中的有关要求执行。2008年1月31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印发的《冶金企业安全标准化炼钢单元考评标准》(安监总管一〔2008〕23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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冶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炼钢)
自评/评审单位: 自评/评审时间:从 年 月 日 到 年 月 日
自评/评审组组长: 自评/评审组主要成员:
考评 类目 考评 项目 考评内容 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的管理制度,明确目标与指标的制定、分解、实施、考核等环节内容。 1.1目标 按照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文件化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 根据所属基层单位和部门在安全生产中的职能,分解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并制定实施计划和考核办法。 2 标准 分值 2 评分标准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未以文件形式发布生效的,不得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缺少制定、分解、实施、绩效考核等任一环节内容的,扣1分;未能明确相应环节的责任部门或责任人相应责任的,扣1分。 无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计划的,不得分;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未以企业正式文件印发的,视为无,不得分。 无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分解的,不得分;无实施计划或考核办法的,不得分;实施计划无针对性的,不得分;缺一个基层单位和职能部门的指标实施计划或考核办法的,扣1分。 无安全目标与指标实施情况的检查或监测记录的,不得分;检查和监测不符合制度规定的,扣1分;检查和监测资料不齐全的,扣1分。 未定期进行效果评估和考核的(含无评估报告),不得分;未及时调整实施计划的,不得分;调整后的目标与指标以及实施计划未以文件形式印发的,扣1分;记录资料保存不齐全的,扣1分。 自评/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一、安全生产目标 2 按照制度规定,对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实施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测,并1.2监测保存有关监测记录资料。 与考核 定期对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效果进行评估和考核。根据考核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的实施计划。 评估报告和实施计划的调整、修改记录应形成文件并加以保存。 小计 建立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二、组织2.1组织
3 3 12 2 得分小计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未以文件形式发布生效 — 38 —
考评 考评 标准 考评内容 评分标准 类目 项目 分值 的,不得分;与国家、地方等有关规定不符的,扣1机构和职机构和人管理人员的管理制度。 分。 责 员 按照相关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未设置或配备的,不得分;未以文件形式进行设 或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2 置或任命的,不得分;设置或配备不符合规定的,不得分。 根据有关规定和企业实际,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机构。 未设立的,不得分;未以文件形式任命的,扣12 分;成员未包括主要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等相关人员的,扣1分。 未按期开会的,不得分;无会议记录的,扣2分;未跟踪上次会议工作要求的落实情况的或未制订新的3 工作要求的,不得分;有未完成项且无整改措施的,每一项扣1分。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不明确的,不得分; 没有履行主要职责,每缺一项扣2分;本小项不得分时,加扣12分。 自评/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安委会或安全生产领导机构每季度应至少召开一次安全专题会,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问题。会议纪要中应有工作要求并保存。 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并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1)组织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保证有效执行; (2)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保证其有效实施; (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6 效实施; (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2.2职责 建立针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未以文件发布生效的, 沟通、培训、评审、修订及考核等环节2 不得分;制度中每缺一个环节内容的,扣1分。 内容的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对 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不得分;未以文件形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式发布生效的,不得分;每缺一个纵向、横向安全生2 产责任制,扣1分;责任制内容与岗位工作实际不相符的,扣1分;没有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的,扣1分。 对各级管理层进行安全生产责任无该培训的,不得分;无培训记录的,不得分;制与权限的培训。 2 每缺少一人培训的,扣1分;被抽查人员对责任制不清楚的,每人扣1分。 定期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适宜3 未定期进行适宜性评审的,不得分;没有评审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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