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知识之全面总结三(5)

2019-03-03 16:29

39.哪些情况不属于医疗救助的范围?

(1)工伤、交通、打架、斗殴、酗酒和赌博等引发的事故致伤发生的医疗费用;

(2)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救济的人员擅自到非指定医疗机构就医的,以及未经批准而转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

(3)非本市医保定点医院发生的医疗费用;

(4)凡不属于本市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药物、药械和治疗、检查费用;

(5)社区矫正人员(指管制、缓刑、监外执行、假释和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员)发生的医疗费用。

40.定点济困医院、门诊为城乡低保人员就医提供哪些医疗减免项

目?

以新疆为例,定点济困医院、门诊为城乡低保对象提供的医疗减免项目为:免收门(急)诊挂号费、门( 急)诊诊疗费;门诊注射费和输液观察费按照现行收费标准的50%收取;免费使用轮椅、120 救护车(仅限市辖区内)。住院病人的床位费、手术费、处置费及各种劳务性收费,按现行收费标准的50%收取;各项基本辅助检查费用(包括血、尿、便常规,X线检查,心电图,脑电图,黑白B超),按现行收费标准的50%收取;药品处方执行《自治区济困医疗服务药品目录》,药品费用按医院正常价格降低12%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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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什么是基本医疗保险医疗互助?

职工互助医疗保险是在职工及家庭患大病、重病、享受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后,个人负担医疗费较高的情况时,给予职工的经济帮助。职工医疗互助保险金一般都是职工个人一次性交纳,当个人负担的医疗费超过一定数额时,可以从职工互助补充医疗保险基金中领取一定费用的待遇。

42.职工互助医疗保险的范围是什么?

我国职工互助医疗保险的对象主要为中小企业职工及新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取消了原享受半费医疗待遇的职工家属。我国职工互助医疗保险一般由工会等独立机构承办,职工自愿参加,费用主要由职工个人缴纳。参加互助医疗保险的职工及家属可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互助医疗保险待遇。

43.经办职工互助医疗保险需不需要审批?

为了保证互助医疗基金的共济能力,抵御基金营运风险,申请并经办职工互助医疗保险机构必须是地级市以上城市工会等独立法人团体,并经同级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严格审批。 44.职工互助医疗保险如何缴费?如何享受待遇?

职工互助医疗保险费用主要由职工自愿为本人和家属缴纳互助医疗保险费,并按缴费用期限和缴费额享受相应的互助医疗保险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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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用人单位也可为职工自愿缴纳部分互助医疗保险费用,所缴费用须按国家有关规定渠道列支。如企业未参加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其为职工缴纳互助医疗保险的费用,可经主管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允许工资总额4%以内部分列入成本。

45.职工互助医疗保险基金如何管理与运营?

职工互助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加强互助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接受政府、社会和投保企业、职工的监督,保证基金安全和发放。职工互助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原则上不以盈利为目的。经批准运行一定期限后,确有基金投资营运能力的,必须经当地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和金融保险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报经国家金融保险行政管理部门审批,并严格规定投资营运范围,才能进行基金的投资营运。

46.什么是农村医疗救助?

农村医疗救助制度,是政府拨款和社会各界自愿捐助等多渠道筹资,对患病且无力就医的农村困难群众的医疗费用按一定标准给予救助的制度。

47.为什么要在农村开展医疗救助?

(1)农村居民在很大程度上由于地域限制和经济限制很容易成为弱势群体,尤其是大量的贫困人口,无法获得必需的医疗服务,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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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陷入“因病致贫”的恶性循环,解决这一部分人群的看病问题显得非常重要。

(2)根据2002年l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及2004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功能定位是“重点解决农民因患传染病、地方病等大病而出现的因病致贫、返贫,以常见病和多发病为主”的现实下,提供以大病统筹为主而忽视基本医疗保健的农村基本医疗保险模式,必然使有医疗服务需求的贫困农民因缺乏缴费能力而被排斥。因此,需要有相应的制度来进行补充。 48.农村医疗救助的对象有哪些?

(1)农村五保户,农村贫困户家庭成员;地方政府规定的其他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农民。

(2)救助对象的具体条件由地方民政部门会同财政、卫生部门制定,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49.农民如何申请医疗救助?

申请人(户主)向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如实提供医疗诊断书、医疗费用收据、必要的病史资料、已参加合作医疗按规定领取的合作医疗补助凭证、社会互助帮困情况证明等,经村民代表会议评议同意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乡镇人民政府对上报的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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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表和有关材料进行逐项审核,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上报县(市、区)民政局审批。

50.农村医疗救助如何开展?

(1)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地区,资助医疗救助对象缴纳个人应负担的全部或部分资金,参加当地合作医疗,享受合作医疗待遇。因患大病经合作医疗补助后个人负担医疗费用过高,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再给予适当的医疗救助。

(2)尚未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地区,对因患大病个人负担费用难以承担,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给予适当医疗救助。

(3)国家规定的特种传染病救治费用,按有关规定给予补助。 51.农村医疗救助对象的待遇水平如何?

医疗救助对象全年个人累计享受医疗救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当地规定的医疗救助标准。对于特殊困难人员,可适当提高医疗救助水平。

52.农村医疗救助对象应在何处就医?

已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地区,由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卫生医疗机构提供医疗救助服务;未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地区,由救助对象户口所在地乡(镇)卫生院和县级医院等提供医疗救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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