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这些毕业设计(论文)将编入我院《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摘要汇编》,并保存在学院图书馆。
第十章 组织管理
第二十九条 全院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在主管院长统一领导下进行,实行两级管理。
(一)教务处负责:
1.不断完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管理制度,组织各系根据培养计划作好毕业设计(论文)的各阶段工作。
2.督导、检查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各阶段进展和质量情况,协调有关问题。 3.按照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安排,组织专家抽样分析设计(论文)质量,做好工作总结,组织经验交流。
4.组织评选全院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编印《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摘要汇编》。
(二)各系负责:
1.各系要参照本规定制定各自相应的实施细则(特别要明确毕业设计(论文)选题类型及来源比例、工作量要求、任务书内容及要求、成绩评定标准等要素),报教务处审批后执行。
2.确定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布置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任务,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动员和培训。
3.组织审查本系毕业设计(论文)选题。
4.定期检查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展情况,协调处理本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5.成立答辩委员会,组织审查、复查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情况。 6.评选并向学院推荐本单位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和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
7.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书面总结工作,并报教务处。 8.安排专人负责毕业设计(论文)编号及存档工作。
第十一章 工作检查
第三十条 选题检查
在第七学期第12周进行,由各系组织自查并向教务处上报《本科毕业设计(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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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一览表》,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抽查。
第三十一条 开题检查
在第八学期初进行,由各系组织自查,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抽查。开题时,由每个学生做开题报告或开题综述,汇报本人承担任务情况、完成任务的思路和工作计划,指导教师要帮助学生进一步明确自己的毕业设计(论文)的目的要求和任务,制定出正确的方案,对于选题不当者还可以进行调整,但应严格掌握,并履行审批程序。
第三十二条 中期检查
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中期(一般在第八学期第8周)进行,由各系组织自查,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抽查。各系要组织教师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进度、质量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同时对指导教师的指导工作进行检查。自查结束后要写出书面总结报教务处。
第三十三条 答辩检查
在答辩期间进行。各系要在答辩前两周将答辩委员会名单、答辩时间、地点报教务处,并在答辩期间自行组织检查,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抽查。
第三十四条 总结自查
(一)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束后,各系应安排3-5名教师成立检查组,负责对本单位毕业设计(论文)进行全面自查。检查组成员应具有讲师以上职称,工作认真负责,有指导毕业设计(论文)的丰富经验。
(二) 各系自查工作应在答辩结束后一周内进行,并督促教师和学生完成整改工作。 (三) 对本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开展及自查情况进行总结,并将书面总结材料交教务处备案。总结内容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概况;
2. 在毕业设计(论文)实践教学过程中培养学生探索精神和创新意识的手段和方法; 3. 进行的改革尝试及效果;
4. 通过毕业设计(论文)对巩固学生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加强基本技能训练等方面的效果;
5. 毕业设计(论文)反映出的教学质量,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建议; 6. 取得的成果和形成的特色; 第三十五条 学院抽查
期末放假前,由教务处负责组织督导组专家在各系自查的基础上,对全院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抽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全院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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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资料保管
第三十六条 学生毕业答辩全部结束后三天内公布成绩,各系填写毕业设计(论文)情况一览表报教务处存档。学生的毕业设计说明书(论文)以及毕业设计(论文)的电子文档一律由各系收齐保管,保管期为三年。具体资料保管参照我院《教学文档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执行。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八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天津理工大学中环信息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程序流程图 11
二0一一年二月
天津理工大学中环信息学院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程序流程图
1.[第七学期初]启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组织指导教师、学生拟题和选题,填写《本科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审批表》或《本科校外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审批表》。 ↓ 2. [第七学期第10周前]指导教师填写、下发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指导学生做开题前的准备工作。 ↓ 3. [第七学期第12周]选题检查。各系进行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情况自查,上报《毕业设计(论文)情况一览表》,教务处组织督导组专家进行选题情况检查。 ↓ 4. [第七学期第11周—期末]学生进行开题准备。 ↓ 5. [第八学期第1—2周]各系组织学生开题。 ↓ 6. [第八学期第4周]开题检查。各系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情况自查,教务处组织督导组专家进行开题情况抽查。 ↓ 7. [第八学期第8周]中期检查。各系组织指导教师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情况进行中期检查,并对指导教师的指导工作进行检查。教务处组织督导组专家进行情况抽查。 ↓ 8. [第八学期末]各系组织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和成绩评定,答辩前两周将答辩委员会名单、答辩时间、地点报教务处,教务处组织督导组专家进行情况抽查。 ↓ 9.各系负责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审核和存档,推荐院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对本单位毕业设计(论文)进行全面自查,撰写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完善毕业设计(论文)情况一览表,并上交教务处。 ↓ 10.教务处组织督导组专家对院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评选和表彰,对全院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抽样检查,撰写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并上报市教委,编写《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缩编》,组织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交流。 12
天津理工大学中环信息学院
毕业设计工作的安排
一、毕业设计动员
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开始之前,各系应对毕业班学生及指导教师召开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布置会,具体说明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注意事项、要求和评分规定,并举办关于学术论文写作的专题讲座,帮助学生掌握学术论文写作的基本方法,培养学生进行学术研究的基本素养。
二、毕业设计选题
1、毕业设计(论文)选题的确定
根据各专业的培养目标和教学要求,确定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在确保完成设计任务的前提下,指导教师安排学生的设计工作量尽可能饱满,设计说明书(论文)撰写要规范,具体格式要求见《本科毕业设计说明书(论文)撰写格式》,注意选题的先进性、科学性、实用性,避免选题之间设计内容相近。
2、选题步骤
首先要根据要求确定毕业设计导师人选,然后由导师准备毕业设计题目及内容简介,填写《本科毕业设计(论文)题目报审表》。毕业设计(论文)题目要力求简短,严格控制在36字(含36)以内,报系主任审批。
3、学生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确定
每届学生的毕业设计选题工作要在第七学期的第12周前完成。各系以专业为单位,组织学生公开、公平、公证进行选题,来确定每位毕业生的毕业设计(论文)题目。选题时要保证每位学生至少有三个以上设计题目的选择机会。毕业生一旦选题签字确认后,不能再变更设计题目。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选题者,本人填写《本科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变更申请表》,报系主任批准。申请变更设计题目期限最晚为第七学期的期末前一周,且仅有一次变更机会。
4、师生见面 (1)主要内容
毕业生的设计题目确定后,各系要组织师生见面,对毕业设计(论文)的基本概况进行讲述。对学生提出设计期间的具体要求,传达学院关于毕业设计的有关规章制度。填写《本科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审批表》。在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毕业生,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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