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提供的中线桩进行复核,设置直线控制桩,控制桩位置应在稳定可靠、便于施工期间保存及使用方便。直线控制桩最好设在横断面上快车道边及红线处。重要交点桩采用三角点进行控制。
(2)高程控制系统
测量仪器采用DS3型水准仪,根据业主提供的水准点,将标高引致各临时水准点,临时水准点必须坚固稳定,距离不的大于200M且前后通视,临时水准点与设计水准点复测闭合,允许闭合差为±12√LMM{L为水准线长度公里数(km)}。
2.1.2放线控制
(1)本标段的放线控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道路中心线和坡脚平面控制及高程控制。 (2)本标段的放线操作具体如下:
根据中心线控制桩恢复中线桩,然后以中线桩为原点,按设计图放出各分项工程的平面控制点,以临时水准点控制施工中的高程。
2.1.3 保证测量准确度及精度的措施。 测量拟采用以下措施保证测量准确及精度。
(1)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城市测量规范》CJJ8-99中的相关规定,作业前各种测量仪器应做好规范要求的检验项目。
(2)水平角测量:
水平角观测采用方向观测法,仪器为J2级经纬仪,以两个半测回测右角取平均值为水平角测量值。两个半测回之间,应变动度盘位置,其观测角值误差不大于20秒。
(3)距离测量
采用钢尺测距,直尺丈量测距两次误差允许偏差为1/5000。 (4)高程测量
采用DS3水准仪,测量时往返各一次,取闭合差≤12√Lmm(L为往返测量水准线路长度km)。
2.2、道路工程施工 2.2.1场地平整及现场普查
开工前,将场地进行平整。平整时,按照设计和图纸要求,进行放线。并进行施工范围内的地下管线进行仔细的普查,做到心中有数。以免施工时造成质量和安全事故。
1)场地整理
清理场地以保证施工便利,行车安全和路基稳定为原则,并使清楚工作量最小影响行车视距的树木应予清除。为了保证工程质量,路堤在最佳含水量±2%以内时进行压实,压实度标准为93%。
a、树墩与树根的清除:公路用地范围以内所有树墩和直径大于1cm的树根必须全部挖除,并对树坑进行分层回填夯实。回填土每层松铺厚度不大于30cm。
b、路基基底原状土的强度不符合要求时,应进行换填,换填深度应不小于30cm,并予以分层压实。
c、路堤修筑范围内,原地面的坑、洞等,应用原地的土或砂性土回填,回填的质量控制和检测程序砼树坑回填的质量控制和检测程序。
d、路基基底为耕地或松土时,应先清除有机土、种植土,平整后按规
定要求压实。在深耕地段,必要时,应将松土翻挖土块打碎,然后平整、夯实。任何含水量过大都应犁开晾晒或挖深沟降低土壤的含水量。
e、每道施工工序都应经技术人员自检,自检合格报监理工程师抽检,抽检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2)拆除废弃建筑物
对沿线废弃建筑物、墙基及障碍物基础应由人工重新拆除,要求拆至天然地平面以下50cm为止,然后夯实,压实度应不低于90%,或按监理工程师的指示进行。建筑物拆除及夯实,首先经技术管理人员自检,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工程师抽检,抽检合格后进行下道工序。
3)为使填料和原地面结合紧密,防止路基底放生滑动,或路基填筑后产生过大的沉降变形,则可根据基底的水文、土质、坡度及填土高度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对于密实稳定的土质基底应将原地面草皮杂物、积水和淤泥挖除后再进行填筑;在清除草皮杂物后还应将坡挖成台阶。路线经过耕地或松土,若松土厚度不大,需将原地面夯实压密实再填土,若松土厚度较大,应将松土翻挖至紧密层,在分层填筑夯实。 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工程师抽检,抽检合格方可进行填前压实。
4)场地清理及台阶开挖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后,方可进行填前压实,压实应符合规范要求,无论何种地质情况,场地清理碾压后,压实度都应大于93%.对压实度达不到规范要求的地段,应进行处理,处理的方案应首先报请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
2.2.2施工顺序:
地面道路段:旧路破除、垃圾清运→路床成型→素土基层→水泥混凝
土面层。
2.2.3施工方法: (1) 旧路破除、垃圾清运
本工程的原路面损毁严重、坑洼不平、多处有坑槽,需破除原路面,破除后的建筑垃圾采用运输车外运。同时施工范围内的现有的地表垃圾土一并清理外运。
(2) 路基工程
a、垃圾清运完工后,恢复道路中心桩及脚桩并复测路基标高,如清运后的地面标高低于设计路床标高需用素土回填路基。为了保证路基压实宽度不小于设计宽度,填土宽度每侧应宽于填层设计宽度50cm最后削坡。
b、填土前应将原地面的杂物清除干净。树坑等低洼处应先分层填土夯实,将原地面大致找平,经碾压处理达到规定的压实度。
c、填土所需的土严禁使用过湿或含有机物过多的土及垃圾土,土中的大土块应打碎或取出,最大土粒径不得大于5cm,土的含水量在碾压时应接近最佳含水量。
d、在路基总宽度内采用分层方法填筑,每层虚铺厚度按20cm进行控制,采取自卸汽车运土、推土机平整填土、压路机碾压成型的施工方法。应按照横断面全宽逐层向上填筑,每填一层,经过压实符合规定要求之后再填一层。
e、碾压工作应自边向中进行,宜先轻后重至表面无显著轮迹、达到要求压实度为止。碾压时碾轮外侧距填土外缘不得小于50cm,以防发生溜坡
事帮。
f、为了防止各施工层表面有积水,其表面应自道中心线向两侧做2%的坡度确保在施工过程中能及时将雨水排走。
g、填土到最高层后,应恢复并仔细复核道路中线、路基边线及纵横断面,按要求进行路基整修、边坡削坡修整,实质符合设计要求。
(3) 路床成型
a、填方完工后,恢复道路中心出各车道边线。为了保证路床结构整体性,路床宽度应包括侧石的灰土宽度。并在不受施工影响的位置引测辅助基线,高平面控制桩,以备施工过程中及时补桩。
b、现有大面积破除开挖采用机械开挖,小面积采用人工开挖。为了防止机械超挖预留20cm左右让人工清挖。弃渣应及时清运,不得乱堆乱放。
c、开挖至路床顶面时应注意预留碾压沉降高度,其数值可通过实验确定,一般碾压沉降高度控制在3cm左右。
d、路床碾压采用压路机碾压,碾压工作应自边向中进行,应遵循先轻后重、先稳后振、先慢后快以及轮迹重叠等原则。碾压至表面无显著轮迹、达到要求压实度为止。道路边缘、检查井、雨水口周围以及其他压路机碾压不到的地方,应采机夯或人力夯夯实,必须防止漏夯,并要求击面积重叠1/4-1/3.
e、碾压完成后,立即时测定其含水量和湿密度,计算干密度和压实度,判断是否达到合格的标准压实度。标准压实度不合格处应处理至合格,并按设计要求对路床宽度、标高和平整度进行自检,根据检测结果进行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