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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质量管理计划
2) 图纸会审记录由项目技术负责人整理,经设计、业主(或监理)和公司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设计交底文件做好收发记录。
3) 设计变更单和技术联系单由项目经理部资料员负责按时间顺序统一编号后及时发放至各相关专业人员,做好发放记录。发放时应留足竣工资料要求的份数,并至少保留一份原件。
4) 由项目经理部资料员根据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单和技术联系单在相应图纸的变更部位加盖变更章,注明“此处有变更”字样,并注明变更通知单或技术联系单编号。图纸持有人应妥善保存所有变更文件,作为正确更改的依据和证明。当图纸整张作废时,由项目经理部资料员负责收回并换发新图纸,做好作废文件处理记录。 5.2.5 行政文件的控制
1) 内部行政文件的控制
项目经理部按照上级发布的受控行政文件清单,收集相关的行政文件,纳入受控文件清单,并予以传达贯彻。
项目经理部应跟踪内部行政文件的发布动态,并组织贯彻落实。 2) 外来行政文件的管理
项目经理部收到外来文件后,应及时评审其重要性,需要时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传递有关信息,并纳入项目受控文件范围。
项目经理部应识别和确定外来文件与本管理手册规定的一致性,发现不一致时,应及时向上级反馈。 6 物资管理
6.1 物资采购的实施 6.1.1 采购文件的控制
1 工程物资月度需用/采购计划由项目经理部指派专人编制,必要时应附有加工详图或阐明技术要求的有关文件,经项目经理审批后报交项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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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集中采购的物资月度需用/采购计划报上级物资管理部门。
2 计划的变更
物资需用/采购计划需要变更时,项目经理部应以补充计划的方式说明变更的内容,并经项目经理审批。涉及集中采购物资时,应及时报供应部门。
3 采购合同
a) 合同中应详细规定供货的名称、品种、规格型号、质量要求、验收标准、数量、分期分批供货的日期、价款和付款方式、发生质量问题和不按期供货的处理办法等。
b) 采购合同按照上级规定由授权人员审批签署。
4 采购文件的保存 物资需用/采购计划由项目材料员保存至工程交工,采购合同由签定部门保存。
5 专业分包商采购的文件控制
物资由专业分包商采购时,采购文件由分包商自行管理,项目经理部只审核其选择的供应商是否在合格供应商名录内,评价资料是否有效,并对进场物资进行验证,以保证采购物资满足工程建设合同的要求。 6.1.2 采购
1 总要求
a) 物资必须从合格供应商处采购,并应采取招标方式,货比多家,择优选择供应商。
b) 非集中采购的物资,实行批价或限价采购。项目经理部在上级确定的指导价格范围内自行采购。
2 招标采购范围
a) 应结合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根据各类材料的价格、用量以及当地市场供应情况,确定招标采购物资的范围。通常包括工程用量大的A、B 类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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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对于单项合同估算价金额较大、具有项目特殊性的物资,采用单项招标的形式。
3 招标采购频次
a) 按时间确定的,一般应每季度至少集中招标一次;
b) 按项目确定的,可针对工程项目的工期长短分段招标,不宜将整个工程的材料一次定价,以降低价格风险。
4 招标采购程序
a) 招标工作小组根据采购范围、项目提供的相应技术、商务交底和当时的市场情况,拟定招标文件,发布招标信息;招标文件内容包括:购货清单及技术参数、投标须知、投标书格式与附录、合同条件、资料数据及投标方提交的资料清单等。
b) 招标工作小组以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录》的供应商为基本预选对象,同时也可根据市场需求情况和业主推荐供应商的实际情况,扩大供应商预选对象(须经评价合格,需要时组织相关人员对预选对象进行考察。)以满足招标采购需要。由招标工作小组确定三家以上投标方。重要物资投标方需报招标领导小组审批。
c) 在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中,每种材料择优选择一家(供货能力不足时可适当增加),签订供销合同。
5 评标原则
a) 参加投标的单位在合格供应商名录中或经评价合格;
b) 所供应产品符合标准规范要求(地方有要求时要有产品准用证); c) 在满足质量的前提下,产品价格较合理; d) 供应商供货及时,信誉高,售后服务到位; e) 付款优惠等其他方面的条件;
f) 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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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项目经理部应汇总物资招标采购情况,填写“物资管理情况(季度)报表”,于每季末月的28日前报上级物资管理部门。 6.2 物资验证
1 物资进入现场后,由项目材料员组织检验,项目质量员、专业施工员、取样员等参加,必要时项目技术负责人也应参加。项目安全管理人员应参与安全防护用品的进场验收。检验内容包括核对物资的规格、型号、数量及标识,外观有无明显质量问题及运输过程中是否损坏,并验证随货的技术文件或产品合格证等。
2 所有进场的物资均应由项目经理部材料员做好进场记录并进行检验。对规定必须试验的物资,由材料员负责通知取样员取样送验。
3 取样员按现行有关标准规定的取样规则和数量抽取试样,做好编号和标记、记录,及时送当地经主管部门认可的试验室进行试验,按时取回试验报告移交项目技术负责人或资料员,并将试验结果及时通知材料员。检验合格后与供应部门办理验收单,并将进场物资的有关质量证明资料,如产品合格证、出厂试验记录等,随时按技术资料要求整理后转交资料员。
4 对周转工具,应进行材质和使用安全性检查,如脚手架用钢管的外观、尺寸、壁厚,扣件的抽样检验,U 托外观验证等。
5 物资验收单一式四联,物资供应部门和收料单位各两联,分别用于双方材料员(保管员)保存和财务计帐。根据物资供应的集散情况,验收单可以由分公司物资供应部门填写,也可以由项目材料员填写。
6 未经检验或试验的物资一般不得投入使用、加工或安装。因生产急需且可更换的物资需要紧急放行时,必须经项目经理批准,并做好记录和进行适当的标识,以便在检验和试验后发现不合格时能立即追回和更换。记录由项目材料员保存,工程竣工后移交上级物资部门保存至工程保修期满。
7 对分包商自行采购的物资,项目材料员负责监督分包商做好物资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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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记录,并按规定进行检验和试验。
8 当需要或工程建设合同规定时,分公司或项目采购人员应在物资供应商处对采购物资进行验证并做好记录,验证的安排及物资交付方法应在采购合同中明确。验证记录由采购人员保存,工程竣工后移交物资部门保存至工程保修期满。在供方处的验证不能代替进场检验和取样复试。 7 工程分包 7.1 分包商的选择 7.1.1 选择原则
分包商的选择由公司劳务主管部门负责,项目经理部参与,采用招标的方式选择,分包价格10万元及以下的可以采用议标方式。技术要求低、工作量小的零星工程,由公司劳务管理部门会同项目经理部选择,可不招标。 7.1.2 选择程序
1) 项目经理部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工程施工进度计划表、设计变更等提出施工分包计划;参与施工分包招议标工作;参与施工分包合同、协议书的洽谈与签订工作。
2) 由公司劳务主管部门组织劳务、专业分包商选择招(议)标工作,成立招(议)标评标小组,确定招议标方式、评标办法,编写发放招(议)标文件。
3) 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由公司劳务主管部门在合格分包商名录中选择3~5家分包商参加投标;如需从合格分包商名录外选择,应先进行评价,合格后方可选用。
4) 组织公开揭标,根据分包商的投标书和相应承诺选定分包商,并报请主管领导批准。
5) 由组织招标的部门通知选定的分包商,并在分包工程开工前拟定劳务、专业分包合同,500万元以上的报总部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签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