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定罪条件拘捕制度论(6)

2012-11-01 21:09


   在应用证据认定案件事实的题目上,最少大陆法系国家显著阅历了1个由规则的规范向尺度的规范转变的进程。法定证据制度在欧洲被废止,取而代之的是自由心证原则,即尺度就取代了规则成为在案件事实认定题目上最首要的规范方式。不论是法官的“内心确信”,还是普通法系国家由来已经久的“排除了合理怀疑”,乃至包孕我国所谓的“有证据证实犯法事实”、“事实清晰,证据切当充沛”,都只是1个断定的尺度而非肯定性规则。法定证据制度的灭亡表明,由于个案的详细情况拥有繁杂性以及多样性的特色,在应用证据认定案件事实的题目上,规则这类形势根本没法满足实际的需要,而不能不让位于更拥有灵便性的证实尺度。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0条划定的拘捕条件就是1个尺度,而不是1个规则。有条件拘捕制度正是在尺度与规则的区别意义上,显示出其坚强而合法的生命基础。
   (2)证据尺度的确立是利益掂量的结果,拥有层次性
   利益掂量是法律必须永遥面对于的1个题目,证实尺度偏偏是1种在诉讼中入行利益掂量的首要机制。证实尺度从内容上望表现为各种可能性(或者者说法律真实性)的程度。法律通过对于不同题目设置不同的证实尺度,可以解决诉讼中碰到的1系列利益掂量题目。整体而言,证实尺度越低,证实的成本就越小,这便象征着该项证实活动所指向的利益也就拥有相对于于更大的优先权;反之,证实尺度越高,证实的成本就越大,同时该项证实活动所指向之利益的优先权相对于于就越小。
   以强迫措施的适用为例,利益掂量之1:控方的利益在于要对于可能产生的危害性行径入行调查,与之相对于于的则是犯法嫌疑人作为普通公民应该享有的人身自由等利益,两者掂量之下肯定强迫措施的适用尺度;利益掂量之2:由于强迫措施对于个人利益酿成的侵害遥遥轻于刑罚处分,所以控方所要到达的证实尺度相对于于于定罪而言要低。可见,法律通过不同的证实尺度,在这个题目上对于互相冲突的利益做出了新的掂量。控方的证实尺度被下降,象征着辩方利益在这里要做出相称程度的退让。而且,由于刑事诉讼中存在的强迫措施不止1种,不同种类的强迫措施对于犯法嫌疑人利益侵害的程度是不同的,于是随着强迫措施严肃程度的不同,控方的证实尺度也要有相应的变化。所谓强迫措施的成比例原则,假设换算成证据法学上的语言,不过是强迫措施与证实尺度相适应的原则,即控方能够到达怎么的证实尺度就适用何种强迫措施。
   (3)附定罪条件拘捕的诉讼证实尺度定位
   通过上述阐释可以望出,证实尺度所承担的利益掂量功能请求它必须是有层次、有体系的。因为在诉讼中需要入行利益掂量的题目多种多样,所以证实尺度也不可能单1化。证实尺度的层次或者体系就表现为法律对于所有益益入行掂量以后列出的1个价目表,说患上更形象点儿,承担证实责任的1方当事人要想获取相干的利益,就必须依照证实标正肯定的价格提供证实。由此可以患上出结论:在我国的拘捕条件“价目表”中,存在着高、中、低多种层次的“价目”,只不外是人们不晓患上也没有找到附条件拘捕这1“低价目”而已经。究其原由,是由于缺少证实尺度理论的科学指导。
   笔者以为,就审查拘捕的案件而言,不同刑事案件所侵略的利益显着是不同的,其利益掂量之下,证实尺度拥有层次性是其该当性解读。笔者正是以此为理论基础,提出了对于我国审查拘捕案件的分流机制构想。详细说来,就是在法定拘捕条件下,把审查拘捕案件的证实尺度可分3个层次:1是较高拘捕证实尺度。主要适用于轻罪案件、未成年人犯法案件、差错犯法案件等;2是1般拘捕证实尺度,主要针对于于1般案件,可以适量继承履行现行司法实践中的拘捕尺度;3是较低拘捕证实尺度。仅适用于尤为个罪案件以及特殊时代犯法案件,即本文所称之附定罪条件拘捕。[一一]如此,从证实尺度的层次性理论,入1步说,是从拘捕证实尺度的层次性理论中,即找寻到了附定罪条件拘捕的证实尺度定位。

附定罪条件拘捕制度论(6).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下载失败或者文档不完整,请联系客服人员解决!

下一篇:物权变动的区别原则及其逻辑贯彻

相关阅读
本类排行
× 注册会员免费下载(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马上注册会员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