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研究问题以及能力建设论文(共3篇)(2)

2021-05-13 08:29


  古人云:“聪明睿智,守之以愚。”研究学问切忌耍小聪明、钻空子,必须脚踏实地做些愚拙工夫,锲而不舍,经年累月,才能有所创获。正如宋代学者朱熹所言:“大底为学,虽有聪明之资,必须做迟钝工夫,始得;既是迟钝之资,却做聪明工夫,如何得!”(《朱子语类》卷八)这可谓是当今学者最好的座右铭!


  二、文献征引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征引文献是撰写学术论著、从事学术研究必不可少的一项内容,文献征引的正确、恰当与否直接关乎学术论著的质量水准,也侧面反映学者的学术能力和水平。因而,这对于每一位研究者来说都是一件大事,不可忽视。人们常用“信手拈来”来形容一个人在征引文献上的游刃有余,以及表现出的学识广博和专业功底的扎实。其实,要真正作到“信手拈来”并非易事,既要有渊博的知识,也需要遵循一定的学术规则,满足特定的条件,而非任性随意,恃才逞能。我以为,文献征引至少在如下四个方面需引起学者们的重视。


  (一)树立正确学术思想,严守学术规范


  学术研究是一项非常严肃认真的事情,是对人类社会和自然界客观规律的认识和探索,有其固有的规范和程序,要不得半点马虎和虚假。每位研究者都应心怀敬畏之心,树立正确学术思想,严守学术规范,保持客观中立的态度,不受世俗诱惑的干扰。只有这样,学术研究才能有序合理地开展,学界才能形成良好的学术氛围。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中就指出,“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要树立良好学术道德,自觉遵守学术规范,讲究博学、审问、慎思、明辨、笃行,崇尚‘士以弘道’的价值追求,真正把做人、做事、做学问统一起来”,这是对当前我国学风建设的最好引领。


  文献征引的恰当与否是辨别学术规范的一项重要内容。近年来,媒体和网络屡次披露出许多学者和高校的学位论文抄袭、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现象,其中一个原因就是,一些研究者不能清晰辨别“文献征引”与学术抄袭与剽窃的关系,将抄袭与剽窃误以为是“文献征引”,从而违反了学术规范,造成了不良的学术影响。尽管国家相关部门和科研机构学术委员会对研究人员遵守学术规范都有明文规定,但奏效不大,成效微弱。究其原因,主要在于学术研究者个人的学术思想观念没有转变,学术研究的基本规则没有掌握,从思想上不能严格区分学术文献征引与抄袭、剽窃的界限。当然,也不排除在现实利益的诱惑下故意违反学术规范,抄袭、剽窃他人成果的情况。文献征引以论证、说明问题为目的,征引的数量应控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以阐明问题为限,不能过度引用。除特殊情况,要避免征引的文字超过自己的文字,否则,很容易造成抄袭或剽窃他人成果的严重后果。正如著名学者彭玉平先生所言:“引他人之论,勿失去自我。盖论虽出他人,却应为自家服务。否则全篇屡见张说李说,不见尔说,是拱手让出自家地盘也。”[5]


  还有一些学者错误地认为凡是印成铅字的都是真理,凡是出版的著作、发表的论文都可以作为自己的论据和理论进行征引,一味盲从,这就没有了怀疑、鉴别的意识,人云亦云,随波逐流,缺乏对论据辨伪存真的分析。因而,研究中一定要明白印成铅字的观点不一定都是真理,要看他的观点是否具有客观真理性。在论据客观可靠的情况下,文献征引应尽量以原始第一手材料为主,即使是转引也一定要仔细核对原文,尽可能地查明文献的最初出处,时时刻刻保持严谨审慎的态度,力求引文准确可靠。否则很可能因一字之差而改变前人的观点,使前人无故蒙羞,从而也就失去了文献征引的价值。


  在文献征引中还要主动摒弃因人废言的学术思想。即使不赞同一个人的世界观以及在某些事情上的做法,但只要他的学说在某一领域确实作出了突出贡献,具有代表性,我们在进行相关研究时就不能因人废言,漠视不理,而应该如实、客观地评价,实事求是地加以征引。有的研究者甚至由于个人原因,对有些学者有成见,故而轻易否定其学说,这对于学术研究是极其不利的。一个真正以探索真理为己任的研究者,应该胸襟广阔,海纳百川,涓细不漏。


  (二)尊重前人成果,标注引文出处


  学术研究的进步和创新是在一代代学人手中完成的,类似接力赛,后来者总是在前人已经达到的地方继续向前推进,从而取得新的成绩。一些学术悬案的解决也必定是在前辈学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实现的。所以,我们从事学术研究必须充分尊重前人的研究成果,不能偷梁换柱,改头换面,换一种说法,故意隐蔽他人观点,使读者误以为是自己的研究思考所得。顾炎武在《日知录·述古》(卷二十)中就说:“凡述古人之言,必当引其立言之人。”[6]可谓警语。


  刘梦溪先生说:“学术规范的一个最大的问题,是如何对待前人和他人的成果问题。很多论文和著作吸收了前人或他人的学术成果,而不注明出处,这在学术上是大不德。学术论文写作,即使是从前人或别人那里受到了启发,也应该申明。”[7]面对前贤时修的研究成果,最起码的学术规范是在文献征引时如实标注说明,不自作聪明,随意化用、暗袭他人观点,无端据为己有。前辈学者陈澧在《引书法示端溪书院诸生》一文中就指出:“前人之文,当明引不当暗袭……明引而不暗袭,则足见其心术之笃实,又足征其见闻之渊博。若暗袭以为己有,则不足见其渊博,且有伤于笃实之道。明引则有两善,暗袭则两善皆失之也。”[8]陈先生的话确实是推心置腹之语,值得我们深思。梁启超在《清代学术概论》中总结清代考据学的特点时,提出十条原则,其中第六条便是“凡采用旧说,必明引之,剿说认为大不德”。文献征引不仅反映一个学者的知识渊博程度,也反映一个学者的学术操守与人品。所以,在文献征引时,无论明引、暗引,亦或化用他人观点都应该如实标明出处,或加案语、备注进行澄清说明。这非但不会影响自己文章的质量,以及学术声誉和地位,反而会赢得他人的尊重和认可,因为学术创新本身就是在继承前人优秀成果的基础上进行的,也是符合学术发展进步的固有规律的。颜之推《颜氏家训·慕贤》云:“用其言,弃其身,古人所耻,凡有一言一行取于人者,皆显称之,不可窃人之美,以为己力。虽轻虽贱者,必归功焉。窃人之财,刑辟之所处;窃人之美,鬼神之所责。”[9]讲的就是这个道理。

学术研究问题以及能力建设论文(共3篇)(2).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下载失败或者文档不完整,请联系客服人员解决!

下一篇:公共图书馆学术研究工作考核制度的设计与思考

相关阅读
本类排行
× 注册会员免费下载(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马上注册会员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