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需要相应的经济政策和财税政策。节能应主要运用经济的手段来推动和支持。没有财政税收政策、信贷手段和市场导向调节,节能就失去了硬手段。目前,我国的节能财税和价格政策体系很不完备,各方面都希望加大财税政策对节能的调控力度,尽快形成以节能为导向的财税价格政策体系,明确国家鼓励节能的经济政策和具体措施,建立“谁节能、谁受益,多耗能、多付费”的节能新机制。对节能投资给予税收优惠,这是各国普遍采用的做法。税收杠杆的作用是很大的。美国燃油税是英国的1/10(2003年),人均日油耗是英国的2.6倍。欧洲的成品油价格中近50%都是国家征收的价外税。欧洲一些国家正是通过税收政策的硬手段,抑制了能源过度消费,促进了节能技术产品的研发和推广。对节能产品的推广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激励政策和措施,消除节能新产品进入市场的成本障碍。以照明节能为例,如果把现有的普通白炽灯全部更换成节能灯,全国一年可节电600多亿度。但由于缺乏激励政策,我国节能灯的应用率还不高。
--必须明确政府的节能职责。要建立一套适应能源形势和节能工作需要的管理体制。要加强能源基础工作。能源统计是经济政策和法律制度安排的基础和依据,是政府决策的基础。只有知底才能量化,政策措施才可操作。
法律还应鼓励各级政府、机构、企业和用户积极开展和参与法制宣传教育和节能知识普及,让政府、企业、百姓知法、懂法、守法。总之,修订后的《节约能源法》,要成为推进节能工作的强势法,推动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的促进法,惩治高耗能、高污染、高浪费行为的约束法。
节能既是我国的国家战略,也是世界能源安全和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坚信,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中国人民有智慧、有能力,靠自己破解能源资源约束的世纪性难题,走出一条节约增长、节能发展的中国特色工业化新路,建设一个文明优美、繁荣富强的和谐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