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步,实现湖北长江经济带城乡发展一体化。目前,湖北省长江经济带除武汉外,黄石、宜昌、荆州等区域性中心城市发展不够,实力较弱、质量不高,要壮大经济实力,完善区域功能,增强辐射能力,实现突破性的发展,使其真正成为带动所辖区域发展的“领头雁”。一是积极发展中小城市。湖北省长江沿岸地区中小城市数量较多,虽规模不大,但分布较广,具有城乡易于溶合、城市特色易于塑造、城市建设易于开展、个性化特征易于体现的特点。要进一步发挥这些中小城市的优势,提升中小城市的功能,将其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环境优美、最适宜人居住的社区。二是择优培育中心镇。选择现状基础好、区位条件优、发展潜力大的建制镇加快发展,使其规模能扩大,以增强对广大农村地区的辐射带动作用。三是引导城镇密集区有序发展。武汉、宜昌两市的周围城市相对密集,人口和产业比较集中,要加以积极引导,实行合理分工,优势互补,互通有无,避免重复建设,促进区域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实现城镇的地域空间集聚,做到有序发展。四是用政策手段加以引导。继续致力于消除人口自由流动的政策障碍,积极倡导灵活的就业方式,推进社区服务产业化;对迁移到中小城市、乡镇就业定居的农民给予适当的补贴。
5.3 坚持分工合作、优势互补的区域协调发展合作模式
湖北长江经济带的新一轮开放开发必然是要通过经济带的整体发展,发挥肩挑鄂西和鄂东的“扁担功能”,连接武汉城市圈和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最终实现湖北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然而,目前湖北长江经济带各城市之间经济发展水平、发展速度、资源优势等不一样,要实现其整体发展,必须通过区域性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实行分段开发,才能最终实现其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湖北长江经济带区域协调发展合作模式可概括为“城市—区域、区域—区域”。
城市—区域合作模式:在空间布局上,按照点一轴原理,依托交通线,重点发展中心城市,形成增长极,带动周边县域经济,形成产业带和城镇带。通过实施信息化、工业化、城市化一体战略,充分发挥中心城市在区域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以城市的辐射力、吸纳力来进一步调整和优化行政区域布局,把发展小城镇作为城市和乡村联结的桥梁,同时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进而带动整个区域经济的发展。在湖北长江经济带上可以确定两个中心城市,即武汉和宜昌。一是进一步发挥武汉的龙头带动作用。武汉是整个湖北长江经济带的核心城市,还是华中地区、长江中游、省域中心城市,具有多层次性。突出武汉市在新一轮沿江开发开放中的龙头地位,支持武汉市的发展。努力推动武汉与沿江各地产业、科教资源、基础设施、区域性资本市场等的无缝隙对接、实现区域合作与沿江各地共同繁荣。二是逐步增强宜昌省域副中心城市功能。宜昌是省域副中心城市,还是长江经济带的次中心城市、水电之都、国际性旅游城市。要从新型工业化、物流、旅游业、交通、城市建设等方面逐步增强宜昌省域副中心城市功能,带动宜昌各沿江地区及巴东地区的发展。
区域—区域合作模式即分段经济结构,以大中城市为枢纽,以卫星城市为节点,以市场为依托,以专业化分工为纽带,通过不同经济段位的产业定位,实施产业的梯度升级,进而使区域产业发展和整体产业发展同步,同时利用产业发展既能带动地区发展,又兼顾区域的经济协调发展。构建分段产业分工体系,就是可以把一个区域的不同城市按照各自的比较优势特点,以及它们各自在产品内分工中所扮演的角色不同,确立分工点的不同,划分为不同的层次。湖北长江经济带区域分段发展可分为东西两段,武鄂黄段和宜昌荆州段。一是提升武鄂黄地区发展水平。武鄂黄地区是湖北冶金工业的生产基地,全省生铁、钢、钢材产量,鄂东三市(武汉、鄂州、黄石)占全省总产量的85% 以上, 铜产量占100%,金银产量也主要集中在鄂东的黄石。二是加快宜昌———荆州段的整体开放开发。湖北全域居长江中游,径流里程1060 余公里。其中荆州、宜昌两市江段全长约600 公里,超过中游江段的一半,构成了我省长江西端城市群,是长江上游向中游过渡的节点城市。两市之间联系紧密,开发优势明显。宜昌、荆州山水相邻,沿长江岸陆地里程100 多公里,高速公路车程不到1 小时,沪蓉高速公路、高速铁路,江南翻坝高速公路等交通干线,把宜昌、荆州紧紧连成一片;两市都是重要的资源富集区、产业聚集区,优势互补,开放开发潜力巨大,前景广阔。
[参考文献]
[1]湖北省统计局.湖北统计年鉴·2015[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16.
[2] 高祥宝,董寒青. 数据分析与SPSS 应用[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