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救助保护中心每年容纳流浪儿童人数有限,还有许多流浪儿童只能在条件较差的收容遣送机构中寻求临时庇护,但在绝大多数收容遣送机构中,儿童已与成年人分离开来安置。
工作人员全国救助保护中心的工作人员大约有1万多人,一般来讲,大城市的救助保护中心的工作人员有100人左右,中小城市的救助保护中心工作人员在20至30人之间。工作人员包括有医务人员和教师,有些救助保护中心还聘请专业的心理咨询人员,这些工作人员在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方面参差不齐,目前民政部门正在开展一些培训项目,以提高他们的素质。
鼓励机构提供的服务
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是为街头儿童提供及时援助的专门机构,它们除了向流浪儿童提供最基本的食宿安置以外,还给这些儿童进行健康检查、疾病医疗及心理问题辅导和偏差行为的矫治,儿童逗留救助保护中心期间,还可以获得文化知识、生命知识、自我保护知识及法律知识的教育以及一些技能培训。救助保护中心的另一项工作是帮助流浪儿童返回家庭,救助人员需要弄清楚他们离家出走的真实情况,并与其父母取得联系,指导父母以恰当的方式对待出走的孩子,有些救助保护中心还并办流浪儿童家长辅导培训,如果父母不来接孩子回家,救助保护中心还负责把孩子送父母身边。对那些已接近就业年龄并不可能返回学校的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向他们提供实用技术培训,如修车、缝纫、纺织、理发、种植等,使他们走上社会后能自食其力。有些救助保护中心目前正在扩展其工作范围,设法寻求社区组织协助,解决流浪儿童的家庭及贫困问题,对返回家庭的流浪儿童及其家长进行跟踪观察及辅导,以预防儿童再次离家流浪。
(二)童工问题
一、基本情况规模
中国目前到底有多少童工缺乏确切的统计数据,各种数据估计差距较大。国际劳工组织根据1995年中国人口普查数据(在读人数与就业人数的差额)推测,在10—14岁儿童中有11.55%在从事经济活动,按照这一推论,10—14岁年龄间童工数量达834万,也许以后增加到1000万。中国劳动部官员对这一数字加以否认,认为这是夸大其词,但政府方面也没有公布一个确切的数字。香港《争鸣》杂志(1992年1月)的一篇文章(此文也被发表在1991年12月31日的FBIS上,P20)声称,中国政府官员当时承认有400万童工,这一数字也未得到官方认可。
九年制义务教育普及率也可以作为推测中国童工人数的一种方法。在农村,有许多儿童未完成初中教育就离开学校,他们当中只有很少一部分有机会接受职业技能教育或其它的非正式教育,再排除一部分没有劳动能力的儿童,其余的大部分未成年人往往作为家庭中的一个或半个劳动力从事经济生产活动,或者在家庭以外从事有经济报酬的劳动。
另一方面,国际劳动组织以及美国专家调查组(1997年)对中国童工问题的考查得出的结论是,与其它一些发展中国家相比,中国的童工问题不太严重。根据上述这些说法,大致可以判断,中国童工的相对比例不高,但由于中国人口基数大,因而,中国童工的绝对数不会太小。同时中国童工的使用情况并不是很普遍,但在个别地区比较严重。
另外,对于中国童工问题目前的发展趋势也很难做出判断。经济改革开始以来,随着经济活动的日益频繁,未成年人参与经济生产活动逐渐增多,越来越多的农村儿童随父母流动进入城市从事经济活动,从这一潮流来看,童工问题似乎在趋于严重,尤其在城市流动人口中更是如此。但从另一角度来看,近年来的经济发展又在有效地减少童工,尤其在南方一些富裕的农村地区,比如在浙江省的温州地区,70年代末至80年代,小学毕业或小学未毕业的未成年人辍学从事经济活动的现象相当普遍,但近年来已很少有这种现象了。同时,全国规模地对贫困地区基础教育的援助,也减少了当地辍学儿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