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收集工作应在矿山实地调查、遥感解译等工作开展之前先期展开,对“三区两线”内(填写《“三区两线”基本情况调查表》(附表1-1)及直观可视范围内矿山,通过分析资料了解区内不同矿产类型矿山的分布特点及赋存条件;矿山企业的数量、类型及开采方式;主要存在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为工作区内下一步实地调查的地段、矿山企业及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奠定基础。
对于已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土地复垦方案的矿山企业,应将主要成果填入《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报告表》、《土地复垦方案报告表》(附表2-2、2-3),按矿山统一编号并装订成册。
(4)遥感解译
遥感解译作为一种辅助手段,应采用较新的遥感资料,对“三区两线”内及直观可视范围内地面塌陷、尾矿库、矸石堆、采场等地质环境问题进行遥感解译。工作方法如下:
①遥感资料的选取:遥感解译可选用的遥感数据主要为卫星资料SPOT5(2.5m),ikonos(1m),quickbird(0.61m)或者wordview(0.5m)数据,或者航片。时间最好采用最新数据如2012年8月份左右。目的为获得重点调查地区1:1万的解译成果。
②收集渠道与费用:获取渠道为中国科学院对地观测中心、北京四维公司等空间数据获取单位。数据费用约为每平方公里200元左右。
③解译内容:利用遥感资料解译的内容主要包括地面塌陷、采(坑)场、尾矿库、废渣堆、滑坡、泥石流等矿山地质环境问题。
④解译方法:根据实际资料和设备情况,可采用目视解译、人机结合解译和计算机自动提取。解译的内容可以按实际规模大小标在1:1万地形图上,并填写遥感解译记录表。
矿山环境地质遥感解译记录表
图斑编号 坐标 环境地质问题 面积(hm2) 解译标志 ⑤成果整理:用地形图作为地理底图,编制“三区两线”内及直观可视范围内矿山环境地质问题遥感解译图(比例尺1:1万);编制遥感解译等级表;编制“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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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两线”内及直观可视范围内遥感影像集。
(5)由矿山企业完成的调查表填写要求
①调查表发放:承担调查任务的单位通过矿管或地环部门将《矿山地质环境现状调查表》(附表2-1)、《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土地复垦)工程情况调查表》(附表2-4)发到矿山企业,由企业按照调查表要求内容逐一填写,对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不得遗漏,并限期将填好的调查表上交到国土主管部门,最后交到承担调查任务的单位。
未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的矿山企业也应填写《矿山地质环境现状调查表》(附表2-1),如已有地质环境治理工程也应同时填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土地复垦)工程情况调查表》(附表2-4)。
②调查表截止日期:填写内容的截止日期为2012年10月底。
③调查表填写:以确定表格格式及内容为主填写,如果某些矿山因特殊的矿山地质环境条件,本表格的设计格式及内容无法全面反映矿山地质环境问题时,经组织实施单位许可,可以另外附表填写。
调查表的各栏目内容要求全部填写,不得空项。以《矿山地质环境现状调查表》中“地质灾害类型及危害”的填写为例,如:崩塌的发生时间栏内,如果矿山企业还没有开展过这方面的调查,不清楚具体情况,应填写“未调查”;如果已经进行过调查,没有这一灾种,应填写“无”;如果已经进行了调查,也有崩塌这一灾种,但具体的发生时间无法确定,应填写“时间不详”,如果已经调查并有具体的数据,则据实填写。
④调查表的审核:矿山企业的调查表填写完成之后,应有填表人、审核人的签名,并加盖企业公章,公章名称应与表中所填写的矿山企业名称相一致。没有签名及加盖公章的表格一律重填;其次要审核表格中填报数据的真实性与可靠性,是否有未填项目等。
如果签名和盖公章这两项齐全,但数据表中存在未填全的项目或有疑问的数据项,应通过电话或其它方式及时和企业的填表人取得联系并了解原因。对符合要求的调查表应及时将表格数据录入数据库。所有交收上来的调查表应统一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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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装订成册,并以附件的形式作为最终成果的一部分提交或由厅保留。
2、矿山实地调查(核查) (1)实地调查(核查)的原则
①列入“三区两线”,周边及直观可视范围内的矿山企业均应进行实地调查。 ②对“三区两线”周边及直观可视范围内非矿区地段遥感解译的可疑地点和当地居民或有关部门反映的未列入《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或《矿山地质环境现状调查表》与采矿活动有关的地质环境问题均应现场实地调查。
③对矿山企业的实地调查与核查须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或《矿山地质环境现状调查表》(附表2-1)、《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土地复垦)工程情况调查表》(附表2-4)基础上进行。对无上述资料的矿山企业应以1:1万遥感解译结果为基础进行实地调查。
④实地调查(核查)针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或《矿山地质环境现状调查表》(附表3-1)中所列的地质环境问题与规模是否与实际相符,对《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土地复垦)工程情况调查表》(附表3-2)中所列的地质环境治理工程的规模投资、效果、进度等是否符合“边生产、边治理”的原则进行。
(2)实地调查(核查)的内容
实地调查的内容与填表调查的内容完全一致,具体包括:矿山基本概况、矿山占用与破坏土地及土地恢复治理情况、矿山废水废液排放情况、矿山尾矿固体废弃物排放情况、矿坑排水对地下水影响情况、矿山次生地质灾害情况,已有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及治理效果评价等。具体内容如下:
矿山基本概况调查与核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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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企业名称 采矿许可证号 法人代表 建矿时间 矿山面积 经度 纬度 企业规模 9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经济类型 设计生产能力 实际生产能力 矿山从业人数 矿类 矿种 采矿方式 生产现状 选矿方法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开采层位 开采深度 采空区面积 服务年限 填表日期 矿山占用破坏土地及土地恢复治理情况调查内容
1 2 3 4 5 6 7 矿山占用破坏土地类型 尾矿库占用破坏土地面积 采矿场占用破坏土地面积 固体废料场占用破坏土地面积 地面塌陷区的面积 恢复治理面积 恢复治理措施 矿山废水废液排放情况调查内容
1 2 3 4 5 6 7 矿山废水废液排放类型 矿山废水废液年产出量 矿山废水废液年排放量 矿山废水废液排放去向 矿山废水废液年治理量 矿山废水废液年循环利用量 矿山废水废液中主要有害物质 矿山抽排水影响情况调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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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坑排水的影响范围 区域地下水位下降幅度 矿坑排水对人、畜、耕地的影响描述 10
矿山尾矿固体废弃物排放情况调查内容
1 2 3 4 5 6 7 8 矿山尾矿、固体废弃物的类型 矿山尾矿、固体废弃物的堆放点数量 矿山尾矿、固体废弃物的年产出量 矿山尾矿、固体废弃物的年排放量 矿山尾矿、固体废弃物的排放去向 矿山尾矿、固体废弃物的累计积存量 矿山尾矿、固体废弃物的年综合利用量 矿山尾矿、固体废弃物的主要有害物质 矿山地质灾害情况与治理措施调查内容
1 2 3 4 5 6 7 8 矿山地质灾害种类 矿山地质灾害发生时间 矿山地质灾害灾害规模 矿山地质灾害影响范围 矿山地质灾害直接经济损失 矿山地质灾害死亡人数 矿山地质灾害治理面积 矿山地质灾害治理措施 (3)调查(核查)的方法
现场调查:采用1:1万或更大比例尺地形图做工作底图,按《矿山地质环境现状调查表》中的内容逐项调查,要求在大比例尺图上定位,专用记录表(本)记录,记录格式见附件三,必要时按照野外地质工作方法应附加一些素描图。在调查过程中对地质灾害、地形地貌景观、土地压占等地质环境问题用GPS进行定位,用数码相机进行拍照,每个矿山调查点不同角度不少于3幅照片。对于在室内采用遥感解译的,须利用现场调查的机会进行野外验证,方法相同。
地面测绘:地面塌陷区、尾矿库、矸(废)石堆、渣堆、采坑(场)、工业场地及其它地质灾害点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均应实际测量其形状、面积、不同点的深度、高度等并标绘于地形图上。方法可用全站仪或GPS围绕测量。
3、综合研究
主要是室内编制相关图件和编写方案文字说明,具体内容见后续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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