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法人及其所属私立学校教职员退休抚恤离职资遣条例问答Q & A
休給與內容進行比較。綜合而言,本處研擬之私校退撫儲金制,在法制上,類似韓國模式,訂定特別法律,統一辦理,並由政府監督;在基金管理上,接近美國及澳大利亞模式,採個人帳戶制,並委託金融機構運用,重視投資績效;在給與方式上,則與絕大多數國家相同,提供定期給付之選擇,符合世界主流趨勢。
七、 至此,本部爰擬具「學校法人及其所屬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
撫卹離職資遣條例草案」,召集各相關機關、團體逐條完成研商,經部務會報審議通過後,於97年11月11日以台人(三)字第0970209826號函報行政院會審議。行政院分別於97年12月12日與98年2月9日召開第1、2次審查會議,完成條文審議工作。經行政院98年3月12日第3135次會議通過,並於同年3月19日函送立法院審議,列入立法院第7屆第3會期優先審查法案。
八、 為配合行政院重大興利政策宣導,自98年4月15日起舉辦
六場全國分區說明會,邀請各私立學校教職員及經營者代表參加,說明本案之內容及進展,希冀增加各方支持力量,促成法案早日審查通過。
九、 為配合立法院審查過程需要,本部除準備各項說帖資料外,
並主動拜會立法院各黨團、各相關立法委員說明,尋求支持。
十、 為協調一致意見,本部特於本(98)年4月24日上午10時邀
集全國教師會、相關私校團體代表,假人事處會議室進行協調,交換意見,席間經各方充分討論:私校退撫條例可以支持行政院版本,惟其配套措施--公保養老給付年金化給付標準仍請維持1.55%,並應積極進行部會或院際協商,協商層次儘量提高,以表達本部推動決心;提撥率仍有調整至12%的空間;另奬補助款部分建議可彈性運用。
二、私立學校教職員
Q9. 教職員參加儲金制後,須滿足何種條件後才可以領取退休金?
教職員得於成就下列退離條件,申請領取退休金
一、年滿六十歲。
二、任職滿二十五年。
退休金給付方式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