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业票据业务规范(8)

2020-12-16 08:55

成票据及相关资料的遗失、毁损从而导致托收拒付,代理人应对委托方承担相关损失赔偿责任。

代理人与委托人依约定承担《纸质商业汇票登记查询管理办法》中规定的托收信息登记责任。

第五十四条 会员单位为非金融机构的一般客户办理的到期票据委托收款,按照《支付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票据的挂失止付、质押、票据到期前的追索应按照《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和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五条 各会员单位办理票据委托收款业务前,应在督促持票人将票据背书事项记载完整后再予以受理。

第四章 业务创新

第五十六条 各会员单位开展票据业务创新时,应按照相关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履行报告或审批手续。

第五十七条 各会员单位开展票据业务创新,应坚持依法合规的原则,不应以票据业务创新为名违反法律规定或违背有关监管政策要求。

第五十八条 各会员单位开展票据业务创新,应坚持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应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进行恶性竞争或其他不正当竞争活动。

第五十九条 各会员单位开展票据业务创新前应进行可行性研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业务创新的内容与客户需求;

(二)业务创新涉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三)业务创新的风险特征和应对措施;

(四)业务创新的成本和收益分析;

(五)本单位人员和系统资源等配备情况;

(六)开发和实施方案等。


中国银行业票据业务规范(8).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下载失败或者文档不完整,请联系客服人员解决!

下一篇:宝宝学钢琴的最佳时机

相关阅读
本类排行
× 注册会员免费下载(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马上注册会员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