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耐压试验
电气设备的所有电路导线和保护接地电路之间应经受至少1s时间的耐压试验,打算工作在或低于PELV电压的电路除外。 试验电压应
——具有两倍的电气设备额定电源电压值或1000V,取其中的较大者; ——频率为50Hz或60Hz;
——由最小额定值为500VA的变压器供电。 不适宜经受该试验的元件应在试验期间断开。 6.2.2 防燃措施试验(安全要求见5.6)
防燃措施应进行一般性检查和试验,步骤如下: a)一般性检查
目测检验机床是否采取了多种防护措施,是否配备了灭火器和自动灭火装置接口。使用说明书是否有关于可燃性工作液闪点的要求,是否对有关方法和措施做了说明。 b)试验
安全防护措施中使用的液面控制器、液温控制器等安全装置要进行功能及可靠性试验,一般在模拟加工状态进行。检验液温控制器时如需对工作液加温,应采用安全的升温方法和升温条件。自动灭火装置接口应进行相应的检验。
7 使用信息(检验见6.1.5)
7.1 信号和警告装置
信号和警告装置的设计、配置应便于检查,使用说明书中应有对警告装置的检查规定。 7.2 标志、符号
7.2.1 机床应有产品标志(铭牌),主要包括下列信息: ——产品名称; ——制造厂名称; ——产品型号;
——生产日期或出厂日期; ——编号。
7.2.2 机床及其附件的注油位置和润滑点应有红色标志。操作件的颜色应与主机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