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1.1 应提供机床安全工作所需的照明装置或在机床上预留安装照明装置的接口。 5.11.2 机床照明装置的电气安全要求应符合GB/T 5226.1的规定。
6 安全要求的检验
机床的安全要求可通过检查、试验等进行检验。检查可通过目测、手动检验及测量等实施,试验则是按照一定的方法,通过仪器测量相应指标数据,得出定性和定量结论(试验中可以有检查内容)。 6.1 检查
检查的项目和要求如下:
6.1.1 机械安全检查(安全要求见5.1、5.2)
a)通过安全评估、设计安全分析等检查机床是否达到了安全设计的要求以及安全措施是否合理;
b)机床易接触到的部分是否平整,是否有尖棱、尖角、毛刺等;
c)机床是否稳固,重心是否合理。采用开式导轨的机床是否采取了防颠覆措施; d)工作台等是否限位可靠;
e)主轴是否限位可靠,是否有可靠的失压保护装置; f)主轴头是否限位可靠;
g)电极夹持装置和自动交换电极装置是否可靠;
h)高速走丝电火花线切割机的贮丝筒的制动、限位、上丝手柄是否满足安全要求,是否按规定设置了防护罩;
I)电火花磨床是否按要求采取了防护措施。
6.1.2 安全防护装置和控制系统安全检查(安全要求见5.3、5.4)
a)安全防护装置的设置是否合理,其本身刚性、强度、可安装性等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增加了附加危险;
b)易出现火灾和坐标轴可能撞击的危险性较大的部位是否采取了多种安全防护措施; c)带联锁的防护装置的联锁是否有效、可靠;
d)防护装置的安全距离是否满足GB 12265.1标准的要求;
e)可拆卸的防护装置的质量是否超过6kg,防护装置的开启推动力是否大于40N; f)控制系统功能是否可靠,是否相互干扰。控制信息载体的中断是否会导致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