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联通通信网络运行维护规程--应急通信设备分册
第45条 维护人员因维修需要领取材料,必须先填写材料领用出库单,经相关负责人
批准后,方可领用。
第46条 执行。
第47条
备品备件和材料应合理分配,登记造册,有效使用,及时补充。
如维修急需材料和特殊规格材料仓库无货供应,需按各地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第九节
第48条
天线工作人员安全操作制度
天线高空作业人员应遵守高空作业的有关规定。作业前,应由操作人员对安
全器材、使用工具、配件等进行认真检查。
第49条
整修天线、馈线时,须与相关部门联系,得到同意后方可进行工作。设备运
行中,操作人员不可面对馈源口,以防止辐射对人体的损害。
第50条
执行应急通信任务时,遇有强烈风暴来临前,应根据当地情况和设备具体规
定,及时做好天线的安全检查和防护措施。如遇强风,为保护天线必须中断电路时,应通知有关部门并向上级领导报告。如情况紧急可采取应急措施,事后应及时报告。
第51条
天线高空作业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检。
第四章 设备管理
第一节
第52条
通则
应急通信设备是完成应急通信任务的物质基础,必须管理好、维护好、使用
好。无论现用、备用设备,必须保持设备的原有性能,机件、技术档案、资料和原始纪录完整无缺。
第53条
凡改变机房布局、天线位置、机线连接方式和增加设备,必须提出设计方案
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为改进设备性能、质量,需要更改设备的电路和结构时,必须提出设计方案,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涉及全网的重大改动,报总部批准后实施。
第54条 维护。
第55条
各维护单位要加强设备技术状况的管理,要按设备完好要求进行考核。设备新建、扩建、改建的设备和电路均应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产使用和运行
完好要求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 2. 3.
主要技术指标和电气性能符合规定; 结构完整,部件齐全,设备清洁; 运行正常,使用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