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联通通信网络运行维护规程--应急通信设备分册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应急通信是国防交通和国家抢险救灾工作中的专业通信保障能力,是国家通
信网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紧急状态下各级党政领导机关和国民经济重要部门通信不中断的重要措施。
第2条
应急通信的主要任务:战时配合现有通信网为党政领导机关实施指挥提供通
信保障;平时为抢险救灾、应付突发事件和重大国务活动、大型社会活动等提供应急通信手段;为通信网的改造、延伸等提供临时替代、支撑和补充;通过为国家经济建设及社会各界提供特殊通信服务,创造社会效益,并突显企业优势,树立企业品牌,为企业经营实现助力、推动、增效的作用。
第3条 1. 畅通;
2. 3. 4. 5. 第4条
保证设备的电器性能、机械性能、维护技术指标及各项服务质量指标符合标准; 保证设备完好、清洁,机房环境良好; 合理调整设备,最大限度提高设备利用率;
在保证通信质量的前提下,节约能源、器材和维护费用。
全国各通信保障应急单位(包括机动通信局、机动通信队、应急通信保障队维护管理的基本任务:
保证应急通信系统的设备运行正常,迅速而准确地排除各种故障,保障通信电路
等,以下简称通信保障应急单位)必须遵照本规程的规定,开展应急通信技术维护工作;组织有关人员学习本规程,并经常检查本规程的执行情况;应急通信管理人员和维护人员必须认真执行本规程。
第5条
本规程的解释和修改权属于中国联通集团网络分公司。
第二章 维护责任划分
第6条
交换设备与传输或无线接入设备接口时,音频电路以音频配线架为界,跳线
及音频配线架由交换专业负责维护;外侧电缆由传输或无线接入专业负责维护。数字电路以光纤配线架(ODF)、数字配线架(DDF)为界,内侧及ODF架、DDF架由交换专业负责维护;外侧电缆及插头由传输或无线接入专业负责维护。
第7条
应急通信组网时,除上述连接方式以外的其它连接方式,其维护责任段落的
划分由设备所属相关单位商定。
第8条
电力部门至各机房配电设备第一端子间的各种馈电线,由动力专业负责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