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联通通信网络运行维护规程--应急通信设备分册
实填写行车记录,车辆离开所在城市应有相关领导批准。因通信车辆承担各级党、政、军应急通信保障任务,需配备国防交通特殊通信证件,以便在特殊情况下及时到达指定地点,确保通信畅通。
第100条 认真贯彻车辆保养维修计划,车辆管理人员要认真检查计划完成情况,车辆加油应填写加油记录,杜绝油料跑冒滴漏。
第101条 通信车辆管理应建立各级岗位责任制,把责、权、利统一纳入车辆管理、维修、油料消耗等诸项工作中。
第九章 卫星通信系统拨测管理
第102条 为保证VAST卫星通信系统能够在应急工作中通信畅通,各维护单位应定期进行拨测。
第103条 VAST卫星通信系统拨测周期为每季度一次,拨测时间为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10日,被叫号码包含各本地网不同运营商的终端测试号码(测试号码可为各本地网其他运营商的客户服务热线)。
第104条 对拨测结果进行记录,如发现呼叫无法成功的情况,需要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拨打记录见附录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