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故现场需要部队支援时,由现场应急指挥部报告市危化应急指挥部,市危化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迅速联系求援。
作出事故抢救的重大决策措施时,现场应急指挥部必须迅速报告市危化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同意后方可实施。特殊紧急情况下,经现场应急指挥部领导共同研究决定,可以在报告的同时采取相关紧急措施。
4.7事故救援的善后处理
经现场应急指挥部组织有关部门、专家及事故单位确认事故危险消除后,方可停止现场抢险,根据事故现场情况,留下少量人员予以监护。
经环保部门监测周边环境危险化学品的浓度已降至标准规定值以下,由现场应急指挥部向市危化应急指挥部建议结束本预案实施。市危化应急指挥部向各有关部门发出指令,组织疏散居民返回居住地。
现场清理及设备的检查、生产的恢复,由事故单位按照预案确定的程序及生产工艺的要求进行。
事故中伤亡人员的善后及治疗,由善后处理组负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抚恤和治疗。
4.8扩大应急响应
现场应急指挥部应随时跟踪事故抢险工作和事态的发展,一旦发现实施应急处置仍未能控制紧急情况,事态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可能波及更大范围造成严重危害的,必须立即报告市危化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建议启动沈阳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当事故发展到市政府难以控制和处置时,由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或市政府向省安委会办公室或省政府报告,请求支援或提请启动相应的上一级应急预案。
在启动上级预案之前,本预案各机构仍按职责实施应急救援。启动上级应急预案之后,本预案各机构按照上级应急指挥部的要求实施救援。
4.9现场紧急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