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向事发地政府提出事故救援指导意见,提供相关的预案、专家、队伍、装备、物资等信息;
(4)派有关人员和专家赶赴事故现场了解情况、指导救援。
4.3.3进入启动状态
当所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符合本预案启动条件时,危化应急指挥部执行如下程序:
(1)组建现场应急指挥部,赶赴事故现场;
(2)调动有关队伍、专家组参加现场救援工作,研判救援力量,决策救援方案;
(3)调动有关装备、物资支援现场救援,通知有关部门做好交通、通信、气象、物资、财力、环保等支援工作;
(4)及时向公众及媒体发布事故应急救援信息,掌握公众反映及舆论动态,回复有关质询。
(5)需要外市有关应急力量支援时,向省应急办提出请求。
4.4应急响应的基本处置要求
事故现场抢救应以人为本,遵循“安全第一、救人为主、减少损失、先控制、后处置”的原则。
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从业单位要立即启动本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迅速组织人员开展自救;事发地政府在接到报警后,要立即启动本级应急预案,对事故进行先期应急处置和控制。
市各有关部门接到市危化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通知后,负责人应迅速作出安排,组织有关人员赶赴市危化应急指挥部和事故现场,参加相关工作小组开展工作。
事故发生单位应指派专人,负责引导各部门人员及各专业队伍进入事故救援现场。 指挥人员到达现场后,立即了解现场及事故的性质,确定警戒区域和事故控制具体实施方案,布置各专业救援队伍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