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把我镇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到实际工作中,使其从一般性政务公开转向规范、优质、高效、科学的政务公开,特制定以下承诺制度。
第二条 承诺内容
1.按照公开、透明、科学的办复程序办事;
2.在承诺的时限内给予办复;
3.公平行政,不办关系证,不办人情证;
4.办事人员真诚热情,周到服务;
5.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制度办事;
6.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进行公开;
7.办事结果公开;
8.举报投诉电话及时向外界公开;
9.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制度向外界公开;
10.及时、准确地进行总结并向上级汇报工作。
第三条 承诺保证
1.严格遵守上述承诺,一旦违反规定制度办事者,将按《责任追究制度》严肃处理。
2.政务公开接受全体干部和社会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