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人员安全培训
安全生产法核心内容13种处罚方式:
《安全生产法》明确了对相应违法行为的处罚方式:对政府监 督管理人员有降级、撤职的行政处罚;对政府监督管理部门 有责令改正、责令退还违法收取的费用的处罚;对中介机构 有罚款、第三方损失连带赔偿、撤销机构资格的处罚;对生 产经营单位有责令限期改正、停产停业整顿、经济罚款、责 令停止建设、关闭企业、吊销其有关证照、连带赔偿等处罚 ;对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有行政处分、个人经济罚款、限期 不得担任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降职、撤职、处15 日以下拘留等处罚;对从业人员有批评教育、依照有关规章 制度给予处分的处罚。无论任何人,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 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