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具
2、负责人及时组织执业兽医师等人员进行讨论和调查分析,找准发生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和做好善后安排。
3、根据调查结果,结合宠物主人意见决定是否请院外专家或相关机构进行医疗事故鉴定。 4、根据鉴定结论确定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或处罚决定。
5、确因诊疗责任应及时采取对宠物主人的损失给予适当经济补偿的措施,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
十四、宠物诊疗机构培训管理制度
1、宠物诊疗机构应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并严格按照计划开展培训工作。
2、培训工作实行技术培训与法规培训相结合、院内培训与行业培训相结合的原则。 3、执业兽医师、执业助理兽医师参加培训时应使用统一的《继续教育证书》并按培训内容进行记录,培训记录作为执业兽医人员考核的重要内容。
4、执业兽医师、执业助理兽医师参加本单位培训每季度不少于8个学时,参加行业协会或主管部门培训每半年不少于一次;每年参加政策法规培训不少于一次。
5执业兽医师在诊疗活动中遇到三腔手术等典型病例时,可组织新进人员及执业助理兽医师进行病案专题培训。
6、定期组织诊疗技术培训与研讨,提高诊疗工作质量。
十五、宠物诊疗机构治疗室工作制度
1、保持室内整洁,穿戴规范;每做完一项处置,要随时清理,每天紫外线消毒。 2、除工作人员、患病宠物及其主人外,无关人员与宠物不得擅自入内。
3、药品分类放置,标签明显,字迹清楚;器械物品放在规定位置,及时清领、上报损耗,严格交接手续。
4、无菌持物钳浸泡液每周更换两次,保持各种消毒液的浓度和消毒效果。 5、已用过的一次性注射用具要随时清理、毁形。
6、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或失效期、责任者,超过一周应重新灭菌。 7、清洁、消毒物品与污染物品严格分开放置。 十六、宠物诊疗行为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