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检测条件
5.0.1 被检设备应具有出厂时配备的全部安全装置、附件。
5.0.2 检测委托单位应提供下列证件及技术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1 安装单位安装资质;
2 安装单位特种作业人员证书;
3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4 产品合格证;
5 制造监督检验证明;
6 产权备案证;
7 安装(拆卸)告知书;
8 产品使用说明书;
9 设备基础验收表,并应附有基础地耐力报告、混凝土试块报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等资料; 10 设备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11 设备安装、附着锚固自检验收记录表;
12 基础预埋件、地脚螺栓合格证;
13 非原厂家生产的附墙撑杆的设计审定资料;
14 防坠安全器检测合格证;
15 高处作业吊篮安全锁检测合格证。
5.0.3 检测机构应按附录B的要求,对检测委托单位提供的证件和技术资料进行核查,确认其齐全有效后,方可到现场进行检测。
5.0.4 电网输入电压应满足被检设备正常运行的要求,电压允许波动范围为±5%。
5.0.5 检测时现场风速应符合以下规定:
1 侧向垂直度检测时风速不得超过3m/s;
2 其它项目检测时风速不得大于8.3m/s;
5.0.6 检测现场环境温度应为-20℃~+40℃。
5.0.7 检测委托单位应备有满足载荷试验要求的荷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