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检修中消耗的备品及材料进行分析,并对备品配件定额进行修订。2、对检修项目的工时进行分析、总结,修订定额标准。
3、根据设备异动情况修改图纸,修订、补充运行规程,对设备日常维护工作提出建议。4、及时修订检修工艺卡、质量验收卡。5、资料整理归档。
6、对设备遗留问题应进行重点分析并制定相应预防措施并报分(子)公司备案。7、各发电企业应建立健全检修定期分析制度,特别应重视对设备异常状况及检修管理过程中的经验、教训的分析、总结,以不断提高检修管理水平,提高设备的可靠性。检修工程竣工后,厂部应对工程质量、效益作出测试及评价,并阐明是否达到预期目的、尚存在的问题及拟采取的对策。第九章修理费用核定和管理
第四十二条检修费用包括机组主/辅设备的A、B级检修费用、公用系统A级检修费用、生产及非生产建构筑物等检修费用。
第四十三条集团公司对检修费用的使用,实行预算管理,执行《电厂预算管理办法》。预算费用要与项目计划相统一,未列入计划的项目原则上不安排资金。如遇到不可抗力及机组设备出现重大缺陷,造成预算与实际执行出现重大偏差时,发电企业应提出正式申请,经分公司初审,报集团公司审批。子公司年度检修费用的调整应于12月31日之前报集团公司备案。对于不履行审批手续发生预算外开支的要追究有关单位和当事人的责任。
第四十四条设备A/B级检修标准及一般非标项目费用实行定额制,标准及一般非标项目费用为材料和配件等费用,不得用于人工费用。其它类别检修费用在维修和材料费用中列支。
第四十五条对设备技术状况较好的机组,在确保设备安全、经济、可靠的前提下,可适当延长检修间隔,检修间隔延长后,可以适当增加当前该机组维修费用。对由于设备和管理问题造成机组检修间隔小于最小检修间隔,集团公司除予以通报批评外,还要在企业当年经济责任制和星级评比中予以考核。对年度检修计划中列入的A、B级检修机组,未经集团公司批准,而未完成年度计划的,则在年末对核定的年度检修费用作相应核减,并给予通报批评。
机组主辅设备A级检修标准项目和一般非标项目费用的费用定额,见附件7。机组B级检修费用定额根据设备实际情况按A级检修费用的40%-50%核定。
1.对A级检修,同时技术改造项目较少、大修间隔期内可靠性指标完成较好、调峰频繁的机组,执行表中定额值上限,反之,执行下限。
2.单独炉检修按对应机组定额费用的60%核定,单独机电设备及系统大修按对应机组定额费用的40%核定。
3.有下列情况时,表中定额值乘以相应系数:①进口300MW及以上机组:1.15;
②累计运行时间折算系数:运行时间≥10万小时,1.1;运行时间≥15万小时,1.15;运行时间≥20万小时1.2。
③平均利用小时折算系数:检修间隔期年平均利用小时>6000,1.1;④循环流化床锅炉折算系数:1.1;
第四十六条公用系统定额费=K1×K2×K3×(200-250)万元,两台及以下取上限,两台及以上取下限。
K1:按每2台机组一套公用系统考虑,根据2台机组总容量分别计算K1值。120MW以下=0.8;120MW~220MW=0.9;250MW~500MW=1.0;
600MW~800MW=1.15;1200MW~1500MW=1.3;1800MW~20500MW=1.5;
K2:按机组年利用小时数计算。年利用小时低于4500小时按0.9考虑;年利用高于4500小时低于5500小时,按1.0考虑;年利用小时在5500小时以上,按1.1考虑。
K3:采暖加工业供热机组取1.3;采暖供热机组取1.20;工业供汽机组取1.1;设有中转运煤设施的电厂取1.1;配湿法脱硫设备的电厂取1.1;循环流化床锅炉取1.1;采用闭式循环水系统的电厂取1.1;其余取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