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公司内部的检测验收由公司设备科负责,参加人员包括设备科负责人、安装负责人、机组人员、质安员、电工、修理人员。
3.起重机械检测验收的内容包括:
3.1塔式起重机:
1)
2)
3)
4)
5)
6)
7)
8)
9) 各部件安装是否正确、结构是否有变形、开焊情况; 钢丝绳是否符合标准、排列是否整齐; 各机构运转是否正常,制动器、离合器动作是否灵活可靠; 电气系统是否符合要求; 各安全限位装置及保险装置是否齐全、灵敏可靠; 塔身垂直偏差是否符合要求; 轨道铺设是否符合规定; 基础是否符合规定; 空载、额定载荷、超载10%动载运行是否正常,各机构有无异响。
3.2施工升降机(人货):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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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基础是否符合要求,架体垂直偏差是否符合要求; 传动部份安装是否符合要求; 电气系统是否符合要求; 行程开关、限位开关是否齐全、动作可靠; 安全保护装置是否齐全、有效; 安全设施是否符合要求; 空载、额定载荷、超载10%运行是否正常。
4.将检测结果填写于《塔式起重机安装验收记录表》及《施工升降机安装验收记录表》,参加人员签字。
5.公司内部验收合格后,联系市劳动局安排人员来验收,设备负责人、安装负责人、机组人员、质安员、电工、修理人员参加,协助验收。
6.所有检测验收资料都要归档保管,公司设备科保存原件,项目保存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