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的影响。
2、药品价格下调的风险
为解决看病难和看病贵的问题,从1997年至今,国家发改委对药品进行了
20多次调整,整体药品价格有了较大下降,部分药品价格降幅达80%以上。2009
年4月6日新医改纲领性文件出台,随后又相继公布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
办法(暂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的通知》,
根据上述价格指导政策,45%的药品价格进一步下调,平均降幅为12%。2010
年7月,国家发改委进一步出台了《药品价格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将政府
部门制定药品价格时的标准更加细化。2011年11月22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药
品出厂价格调查办法(试行)》,对药品生产、流通环节的加价管制更加严格。2012
年3月30日,国家发改委颁布最新一次药品价格调整,下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关于调整消化类等药品价格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共涉及53个品种,平均降幅
17%。随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和新医改政策的逐步落实,我国药品
定价中长期沿用的价格管制政策正逐步被打破。预计今后政府有关部门将采取措
施进一步改革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合理调整政府定价范围,改进药品定价方法,
健全医药价格监测体系,规范企业自主定价行为。政府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覆盖面
的扩大、对药品价格的更严格管理以及药品降价政策仍可能对公司产生不利影
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