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以下简
称“《缴款通知书》”),通知每个承销团成员的获配超短期融资券面额和需缴纳
的认购款金额、付款日期、划款账户等。
3、合格的承销商应于缴款日12:00前,将按簿记管理人的“缴款通知书”中
明确的承销额对应的募集款项划至以下指定账户:
资金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总行
资金账号:110400439
户名: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人行支付系统号:305100000013
汇款用途:16国药控股SCP001承销款
如合格的承销商不能按期足额缴款,则按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有
关规定和“承销协议”和“承销团协议”的有关条款办理。
4、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束后,超短期融资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
构的规定进行超短期融资权的转让、质押。
(四)登记托管安排
本期超短期融资券以实名记账方式发行,在上海清算所进行登记托管。
上海清算所为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的法定债权登记人,在发行结束后负责对本
期超短期融资券进行债权管理、权益监护和代理兑付,并负责向投资者提供有关
信息服务。
(五)上市流通安排
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在债权登记日的次一工作日(2016年1月18日),即可
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流通转让。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颁布的相关规
定进行。
(六)其他
无。
三、投资者承诺
购买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的投资者被视为做出以下承诺:
(一)投资人具备识别、判别、承担风险的能力,超短期融资券的风险由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