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务公开制度
村务公开要坚持全面、真实和及时的原则,凡需要居民了解的村务大事都要向居民公开,并做到“六规范”。
(一)规范村务公开的内容。村务公开的内容要全面、具体、真实,通俗易懂,易于居民理解,便于居民监督。其内容包括:(1)居委会年度财务预算、决算和集体经济收益及分配情况(2)集体新上经济项目和土建工程等项目的立项、建设承包、经营承包和招标方案落实情况;(3)村干部工资奖金和招待费开支情况;(4)救灾救济款物发放情况;(5)计划生育政策落实及计划生育二胎指标审批情况;(6)居民因特殊情况需要翻建或新建住房情况;(7)村配备后勤人员和各类企业通过村招用工情况;(8)招商引资情况;(9)村干部的职责和年度工作计划落实情况;
(10)土地征用补偿、分配及管理情况;(11)居民集体土地的发包情况;(12)村集体债权债务情况;(13)税费改革和农业税减免政策及居委会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情况;(14)新型居民合作医疗制度落实情况;(15)种粮直接补贴以及国家其他补贴农民、资助村集体的政策落实情况;(16)农民群众要求公开的其他事项。
(二)规范村务公开的形式。村务公开的形式要坚持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通过村务公开栏、广播、“明白纸”、民主听证会、召开各种会议等形式进行公开。
(三)规范村务公开的程序。村务公开要按照“制定方案、审查完善、讨论确定、及时公开、民意解答”的“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