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协会管理制度、员工协会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XX的协会管理,推动各协会健康有序的发展,进一步增强协会在促进企业精神文明建设和丰富员工业余文化生活等方面的功能,明确协会的权利和义务,结合公司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XX员工协会是指本公司员工依据兴趣爱好自愿组成,以丰富公司文化为目的,在深圳HR服务部的管理和指导下,按照其章程自主开展活动的员工组织,简称员工协会。
第三条 员工协会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以及XX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 根据公司现有协会按其不同的活动内容可分为篮球类、足球类、羽毛球类、游泳类、英语类等类别。
第二章 权利与义务
第五条 各员工协会的主要任务是为协会成员以及XX全体员工服务,以丰富的活动活跃和繁荣企业文化,加强公司精神文明建设,成为公司宣扬文化、拓展培养人才的一个重要载体。具体权利如下:
(一) 员工协会有权利组织本协会成员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活动,也可在全公司员工范围内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活动,丰富员工的业余生活,加强公司文化建设。
(二) 员工协会有权利组织协会成员与外部企业单位开展友谊活动,促进对外交流,提升公司形象。
(三)在XX年度评优活动中给予员工协会1个名额,鼓励协会优秀负责人。
第六条 员工协会应接受深圳HR服务部的管理和指导,深圳HR服务部有权对协会的各项活动进行指导、服务、扶持和监督,并定期进行评估活动,对于协会的各项职能工作,HR服务部享有建议和监督的权力。
第七条 员工协会的工作应接受协会成员乃至公司员工的监督指导,应及时向协会成员传递公司最新活动情况,并鼓励积极参与。
第八条 员工协会的成立、变更、注销,应当经深圳HR服务部审查通过,公司批准,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登记。员工协会负责人应当是XX的正式员工,且工龄应满一年以上。
第三章 协会的成立
第九条 员工协会成立,应当经深圳HR服务部审查通过,公司批准,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申请,一个协会只能进行一种分类的申请登记。
第十条 凡属下列性质之一者,不得成立协会 :
(一) 不符合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危害国家和社会发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