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变而使用替代品或使用不含有提及的材料或物质的材料或组件在科技上中不现实时,或替代 品对环境、健康和/或消费者安全造成的负面影响好象超过它们对环境、健康和/或消费者安全 造成的益处时;
(c)至少每隔四年对附件进行一次检查,或者在将一项加入到附件后四年对附件进行检
查,加入新项的目的是考虑取消附件中的电子电气设备材料和组件,如果它们的去除或通过设 计改变而使用替代品或使用不包括第4(1)款的材料或物质的材料和组件在科技上是可行时, 条件是替代品对环境、健康和/或消费者安全产生的负面影响不可能大于其对环境、健康和/或 消费者安排带来的正面利益。
2.附件在遵照条款1修改之前,欧盟委员会将专门与电子电器设备生产者、回收者、垃圾 处理者、环保组织和雇员与消费者协会咨询磋商。磋商结果应递交给条款7(1)提及的委员会 。欧盟委员会应考虑其收到的意见。
第6条 检查
在2005年2月13日之前,欧盟委员会应检查本指令规定的措施以便必要时考虑新的科学证
据。
特别是,欧盟委员会应在该日期之前提交将第2002/96/EC(WEEE)号指令附件ⅠA所列 的第8和第9类的设备纳入本指令范围的建议。
委员会也将根据科学事实并考虑预防原则,研究条款4(1)中物质是否需要调整,适当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