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付款流程财务制度
八、 特殊业务的说明:退回或折让、预付款规定
1、发生退回或折让是指应质量等问题要将产品退回给供应商或让供应商同意在其货款中扣除款项。销售退回与折让应经相关领导按《权责指引》审批后办理。退回货物由质检部门检验和仓储部门清点(计量)后入库。财会部门依据检验证明、退货接收报告以及退货方出具的退货凭证等办理相应的退款事宜和账务处理。 (1)对于增值税发票: 分二种:
一种发票还没有交财务的,请退回让供应商重开。
另一种是已交财务认证,请通知财务,由财务到税务开具《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由对方开具红字发票,将红字发票联和抵扣联交财务。
(2)普通发票国外发票:
财务未入账,可以退回让供应商重开。或可开具红字发票。
2、预付款:对于国外预付款,报关应在收到报关单的第一时间交财务核销,以保证后续货款的支付。对于国内预付款,应按PO或合同的规定填写预付款请款单,原件应在请最后一笔款项时附上。 (1)预付款请款必须本人填制完成请款。
(2)人民币预付款申请请在付款前二天完成。外币预付款申请请在付款前一周完成。如未提前财务将按请款日后二天后付款。
(3)对于到期未清销,财务将冻结所有预付款。(如交货日期延后,请修改原请款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