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权利。
5、我们同意在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日期起遵循本谈判响应书,并在谈判须知规定的谈判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6、如果在谈判后规定的谈判有效期内撤回谈判响应的,我们的谈判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7、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谈判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 8、我们完全理解和认可谈判的方式和过程,并认可贵方不一定最终接受我方的报价,如我方有损失,我方将自行承担。另外我方同意贵方根据工程需要部分采购我方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比如主材、施工等),若发生此情况我方按贵单位要求提供的报价明细表中的报价均有效。
9、我单位谈判文件自谈判日起有效期为 30 个工作日。 10、与本申报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申报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签字): 申报供应商名称(章): 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