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办,核查清点,防止流失。对确需添置办公物品的,按政府集体采购制度有关规定执行。调出、退休干部应交出所保管公物,由行政办核实,否则组织部门不办理相关手续(或财政停发工资)。
(九)印章管理制度
1、切实加强党委、政府印章的使用和管理,党委印章平时由党群办主任保管,政府印章平时由行政办主任保管。
2、用印一律要先登记,后用章。在下发文件、通知前,要事先填写好领导签阅审批单,报批后再盖章。对于需要盖章的上报材料要先经有关领导审阅签字后方可加盖公章。对于需要出具证明类的材料,须报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批准同意。对于其他需要加盖印章的材料,一律报主要领导批准。
3、对于急办的材料确因工作需要盖章的,在没有得到批准前要及时与领导取得联系,告之事由,事后补签意见。
4、对于私自用印现象的给予印章管理者必要处罚。若因私自用印给集体造成损失的,给予记过处理,并追究相应经济和法律责任。
(十)值班制度
1、值班人员按机关作息时间上岗,全天负责接访。值班时间内值班人员不得脱岗。
2、做好值班记录,处理值班事务,负责安全保卫,遇有重大事情要向主要领导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