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产负债表的审查
1.复查和评价审计证据(1)实物资产如现金、固定资产(包括融资租人的固定资产)、材料、在产品、库存产成品等存货,都要有经过监盘核实的证据,才能证实其实际存在;并且对企业为他人寄存代管或已出售收款而未结算转账的资产,以及在外部委托加工、寄存代管的资产,都要取得书面证据,以确定其所有权。(2)银行存款和长期、短期借款,要经过清查核实,取得银行出具的对账单和对未达账项调节相符的书面证据,才能证实其实际存在。(3)往来款项,包括应收、应付的票据和账款,要经过函证来加以证实。(4)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性房地产、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长期负债的应付债券和其他长期负债,都要以书面凭证或有价证券的实物清点记录,作为审计证据以证实其存在。(5)无形资产审查:是否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期末无形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无形资产的类别在附注中是否按照规定披露信息。(6)所有者投入:检查合同,验资报告等;公积金和未分配利润:股东会决议
2.检查会计原则的遵循性--一贯性、实际成本计价、谨慎性、重要性 3.报表编制正确性和编制方法合规性的审查
4.所得税会计处理的审查(1)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当确认以前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2)适用税率发生变化的,应对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进行重新计量,除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外,应当将其影响数计入变化当期的所得税费用。
5.报表所列主要指标可信性的审查--偿债能力指标、获利能力的指标、经营能力的指标 6.资产负债表及其附注披露正确性的审查(1)预计负债,包括:预计负债的种类、形成原因以及经济利益流出不确定性的说明;各类预计负债的期初、期末余额和本期变动情况;与预计负债有关的预期补偿金额和本期已确认的预期补偿金额。(2)或有负债的种类及其形成原因,包括已贴现商业承兑汇票、未决诉讼、未决仲裁、对外提供担保等形成的或有负债;经济利益流出不确定性的说明;或有负债预计产生的财务影响,以及获得补偿的可能性;无法预计的,应当说明原因。在涉及未决诉讼、未决仲裁的情况下,无须披露对企业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但应当披露该未决诉讼、未决仲裁的性质,以及没有披露这些信息的事实和原因。
7.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审查--会计知识区分调整事项和非调整事项(关键看起点是否在报告年度) 二、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审查
(一)管理费用的审查(1)管理费用组成项目合法性的审查。(2)各项管理费用的实际支出数合规性的审查。(3)管理费用当期发生额真实性的审查。(4)管理费用结转正确性的审查。
(二)营业外收入的审查(1)营业外收入合法性的审查。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政府补助、债务重组利得、盘盈利得、捐赠利得等(2)营业外收入完整性的审查--审阅法和复算法。(3)营业外收入账务处理正确性的审查。
(三)政府补助收入(1)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直接计入当期损益。(2)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
(四)营业外支出的审查(1)营业外支出合规性、合法性的审查。按照有关规定,营业外支出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非季节性和修理期间的停工损失、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债务重组损失、职工子弟学校经费、非常损失、盘亏损失、公益救济性捐赠、赔偿金、违约金等。(2)营业外支出正确性的审查。(3)营业外支出账务处理审查。
(五)所得税的审查
(1)所得税征收范围的审查。(2)所得税计税依据的审查。 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税前会计利润调整项目金额
调增:违法经营的罚款支出、被没收财物损失、各种税收滞纳金、罚金和罚款支出、非公益救济性捐赠、各种非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等,超出规定范围和标准部分的费用和支出。 调减:国债利息收入;连续5年内用税前利润弥补亏损。
特殊:从联营企业分得的税后利润可以抵缴所得税,对于未调减者要进行调减;对于本企业所得税率高于联营企业,但未按规定计算补缴所得税者,应进行计算和补缴。 (3)所得税率和税额计算的审查。(4)所得税减免的审查。 原因是否真实、正当;批准文件是否合法、有效;审批手续有无越权行为;被审计单位有无超越减免税期限。(5)审查企业所得税有关信息披露的正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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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复查和评价审计证据
(1)营业收入、销售退回、销售折让、销售折扣的审计证据和评价意见; (2)产品成本费用的发生、结转和分配的审计证据和评价意见; (3)营业成本和管理费用与财务费用的审计证据和评价意见;(4)对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的审计证据及其评价意见;(5)企业利润形成的审计证据和评价意见;(6)利润分配,依据国家法规、企业章程、合同、协议、决议及其分配顺序与标准进行分配的审计证据。
(七)检查会计原则的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配比原则、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原则、谨慎性原则。 (十一)报表所列指标可信性的审查--投资报酬率、产品成本利润率 三、现金流量表的审查
2.实质性测试的方法(1)检查核对法。(2)分析性复核法。 ①趋势分析法;②比率分析法。(3)金额验证法。①通过检查被审计单位的有关会计账户资料去验证,如通过检查“其他营业收入”明细账,去验证“收到的租金”项目②利用其他报表和账户资料,通过公式计算来验证。 四、报表附注的审查
1.会计变更审查财务报表附注需要说明的会计变更包括:重要会计政策、会计方法、会计估计和财务报告个体的变更。注意:哪些情况可以变更、需要披露什么 2.关联方关系及关联方交易披露的审查。当关联方为企业,并且存在控制与被控制关系时,无论关联方有无交易,均应在财务报表中披露。
5.合并报表:范围(控制:半数以上或以下但实质控制) ★ 考点二 合并报表和分部报告审计(了解) 一、企业合并的审查--会计知识 二、合并报表的审查
1.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审查--看控制权2.重视对个别财务报表的审计3.合并工作底稿和抵销分录编制的审查--特有4.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格式正确性的审查合并财务报表与单个财务报表相比,增添了新的会计科目和内容。例如“商誉”“少数股权”。5.合并财务报表所列指标可信性的审查6.合并报表附注信息披露的审查(P378)
6. 分部报告:10%以上 三、分部报告的审查
报告分部确定的审查:业务分部或地区分部的大部分收入是对外交易收入,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将其确定为报告分部:(1)该分部的分部收入占所有分部收入合计的10%或者以上;(2)该分部的分部利润(亏损)的绝对额,占所有盈利分部利润合计额或者所有亏损分部亏损合计额的绝对额两者中较大者的10%或者以上;(3)该分部的分部资产占所有分部资产合计额的10%或者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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