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油田井下作业井控实施细则2009(4)

2019-08-01 23:31

QG/HBYT 156-2009

页码:16/43

察2小时以上井口无压力,然后开井观察30min以上,确认井口无溢流后,方可拆卸井口和安装井控装臵。 6.4.8 射孔作业要求: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射孔方式,即油管传输射孔、常规电缆射孔、过油管射孔等。

探井、评价井(测井解释为气层)、含硫化氢井、无法预测地层产液性能及压力情况不明的井,必须采用油管传输射孔。 6.4.8.1 常规电缆射孔(测井)要求:

a)射孔(测井)前应根据设计中提供的压井液及压井方法进行洗压井,并确保井筒内液柱压力大于地层压力,方可进行电缆射孔(测井),如果不能确保井筒内液柱压力大于地层压力,则改为传输射孔。

b)射孔(测井)前要按标准安装射孔防喷器、放喷管线及压井管线,并将放喷闸门打开。

c)射孔(测井)过程中要有专人观察井口显示情况,若液面不在井口,应及时向井筒内灌入同样性能的压井液。

d)射孔(测井)过程中发生溢流时,应停止射孔(测井),及时起出枪身(测井仪器),关防喷器,依据实测地层压力,确定压井液密度压井,并保持液面在井口。来不及起出射孔枪(测井仪器)时,应剪断电缆,迅速关闭电缆防喷器。

e)射孔(测井)结束后,要有专人负责观察井口情况,观察时间不少于2个小时以上确定无异常后,才能卸掉射孔防喷器进行下一步施工作业。

6.4.8.2 油管传输射孔、过油管射孔要求

a)射孔前应安装与地层压力相匹配的采油(气)树井口。

QG/HBYT 156-2009

页码:17/43

b)采油(气)树井口上井安装前必须按有关标准进行试压,合格后方可使用。

c)射孔后起管柱前应根据测压数据或井口压力情况确定压井液密度和压井方法进行压井,选配井控装臵正确安装使用,确保起管柱过程中井筒内压力平衡。 6.4.9 诱喷作业要求

6.4.9.1 用连续油管进行气举排液、替喷等项目作业时,必须装好井口和连续油管防喷器组。

6.4.9.2 在抽汲作业前应认真检查抽汲工具,装好防喷管、防喷盒。 6.4.9.3 发现抽喷预兆后应及时将抽子提出,快速关闭闸门。 6.4.9.4 解释为气层、油气同层的井不得进行抽汲作业,通过中途测试确认为油气同层的井也不能进行抽汲作业。

6.4.9.5 替喷作业时井口必须安装采油(气)树。采用二次替喷时,拆井口前必须保证足够的观察时间,确认无溢流后再拆井口。 6.4.10 起下作业要求

6.4.10.1 在起下管柱过程中,要依据设计要求及时向井内补灌压井液,保持液柱压力。

6.4.10.2 在起下封隔器等大尺寸工具时,要控制起下钻速度,防止产生抽汲作用或压力激动。 6.4.10.3 起下管柱过程中,要有防止井内管柱顶出的措施,以免增加井喷处理难度。

6.4.10.4 起下管柱作业出现溢流时,应立即抢关井。经压井正常后,方可继续施工,应执行附录D《防喷演习要求及程序》。 6.4.11 钻、磨、铣要求

QG/HBYT 156-2009

页码:18/43

6.4.11.1 钻、磨、铣施工中,用转盘驱动时,方钻杆必须安装上下旋塞阀。用动力水龙头或螺杆钻驱动时,必须在进口管柱上安装旋塞阀,所用压井液密度要与封闭地层前所用压井液密度一致。

6.4.11.2 钻磨完成后要充分循环洗井1.5~2周,观察2个小时以上井口无溢流时,方可进入下步作业。

6.4.11.3 钻磨过程中一旦发生溢流,应执行附录D《防喷演习要求及程序》中相关条款。

6.4.11.4 钻、磨、铣施工前井场要备足压井液。

6.4.11.5 “三高”井的钻、磨、铣施工作业,必须编写单井井控设计和应急预案,经审核审批后,才能进行施工作业,确保井口安全。 6.4.12 冲砂作业要求

6.4.12.1 冲砂作业要使用符合设计要求的压井液进行施工。

6.4.12.2 冲砂作业必须安装闸板防喷器加自封防喷器组合使用(有钻台井装导流管),进出口管线安装控制闸门。

6.4.12.3 冲开被埋的地层时应保持循环正常,当发现出口排量大于进口排量时,及时压井后再进行下步施工。

6.4.12.4 冲砂至设计井深后循环洗井一周以上,观察时间至少2个小时以上井口无溢流时,方可进行下步作业。

6.5 防火、防爆、防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安全措施(4) 6.5.1 防火、防爆安全措施

6.5.1.1 井场设备的布局要考虑防火的安全要求,划定施工区域,并严禁烟火。

6.5.1.2 在森林、苇田、草地、采油(气)场站等地进行井下作业时,应设臵隔离带或隔离墙。属于“三高”井、射孔作业、抽汲、放喷求产、

QG/HBYT 156-2009

页码:19/43

井口渗油漏气井及老井复试井口装臵不全的井井场严禁动火。

6.5.1.3 在井场条件具备时,值班房、发电房等应在井场季风的上风处,距井口不小于30m,且相互间距不小于20m,井场内应设臵明显的风向标和防火防爆安全标志。若不具备条件时,必须制定好应急措施。“三高”井,井场面积必须满足施工要求。

6.5.1.4 井场如需动火,应执行SY/T 5858《石油工业动火作业安全规程》中的安全规定。

6.5.1.5 井场必须按消防规定备齐消防器材,并定岗、定人、定期检查维护保养。

6.5.2 井场用电安全措施:

6.5.2.1 井场电器设备、照明器具及输电线路的安装应符合SY5727-2007《井下作业安全规定》第3.18条(井场用电要求)和SY/T 5225-2005《石油与天然气钻井、开发、储运防火、防爆安全技术规程》第4部分[试油(气)和井下作业]等标准要求。 6.5.3 防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安全措施

6.5.3.1 在含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井进行作业施工,要执行SY/T 6137-2005《含硫化氢的油气生产和天然气处理装臵作业的推荐作法》、SY/T 6610-2005《含硫化氢油气井井下作业推荐作法》和SY/T 6277-2005《含硫化氢油气田硫化氢监测与人身安全防护规程》标准的有关规定。 6.5.3.2 在含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井作业,必须配臵检测合格的有毒有害气体监测仪,在井口处、钻台上下、循环罐、放喷管线出口等有毒有害气体易聚积的场所应随时监测,要安装防爆排风扇以驱散工作场所弥漫的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

6.5.3.3 井场入口、井架上、井口旁、循环系统出口等处设臵风向标,

QG/HBYT 156-2009

页码:20/43

井场入口要有明显的警示标志。井场必须配臵报警系统,每个井场设2个安全集合点,均应考虑位于季节风向距井口一定安全距离或与季节风向成90°角为另一个集合点。一旦发生紧急情况或发出警报信号,作业区、生活区所有人员都必须迅速到上风方向的安全集合点集合、疏散。 6.5.3.4 在作业过程中若发现硫化氢气体时应立即关井,经过评估培训制定应急预案后,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在进行下步施工。

6.5.3.5 在含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井作业,作业班每人应配备一套正压式空气呼吸器,并做到人人会使用、会维护、会检查。施工队伍配备充气泵一套。

6.5.3.6 在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含量达到安全临界浓度(硫化氢30mg/m3)的污染区进行井下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佩带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控制好硫化氢泄露源,不允许单独行动。指派专人在主要下风口100m进行硫化氢监测并向上级报告监测结果。

6.5.3.7 在在含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井作业时,要采取一人作业,一人保护的措施,保证作业人员安全。

6.5.3.8 发现硫化氢后作业井场应有明显、清晰的警示标志:

对生命和健康有潜在风险的井,[硫化氢浓度小于15mg/m3(10ppm)],应挂绿牌。

对生命健康有一定影响的井,[硫化氢浓度15mg/m3(10ppm)~30mg/m3(20ppm)],应挂黄牌。

对生命健康有威胁的井,[硫化氢浓度大于30mg/m3(20ppm)],应挂红牌。

6.5.3.9 井场要储备2倍井筒容积、符合设计要求储备足量的压井液及碱式碳酸锌或碱式碳酸铜。


华北油田井下作业井控实施细则2009(4).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下载失败或者文档不完整,请联系客服人员解决!

下一篇:发电机变压器继电保护整定计算讲稿050926

相关阅读
本类排行
× 注册会员免费下载(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马上注册会员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