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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井喷及井喷失控的紧急处理(5) 6.6.1 井喷失控应急预案
6.6.1.1 为高效、有序地进行处理和抢险工作,缩短井喷处理时间,减少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使施工所在地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秩序不受影响或最大限度地减小影响,各级单位要制定井喷失控应急预案。 6.6.1.2 井喷失控应急预案分级:
一级预案;华北油田井下作业井喷失控应急预案。
二级预案;各油气生产单位、井下作业公司、测试公司井喷失控应急预案。
三级预案;井下作业各分公司、采油工区(大队)井喷失控应急预案。
四级预案;基层作业队伍(大修队、试油队、作业队)单井井喷失控应急预案。
6.6.1.3 华北油田公司制定华北油区井下作业井喷失控应急预案,内容包括:组织机构、职责、井喷应急处理程序(预案的启动、预案的实施、预案的关闭)、联络方式、事故评估等。
6.6.1.4 油田公司各油气生产单位、井下作业公司以及测试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可操作的井喷及井喷失控应急预案,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由井控第一责任人担任领导小组组长。
6.6.1.5 应急预案启动程序:应急预案分别由各级井喷失控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启动,当本级不能处臵时,可报告上一级别井喷失控应急领导小组启动相关预案。启动预案后,下级预案服从上级预案。当发生一、二、三级井喷事故时,要及时启动油田公司一级预案,在规定时间内向集团公司相关部门进行报告。当发生四级井喷事故时,要及时启动二级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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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小时内向油田公司井控领导小组进行汇报。紧急情况下施工作业单位也可越级向油田公司井控领导小组进行汇报。
6.6.1.6 抢险队伍,油田公司和油气生产单位成立两级专业抢险队伍。当抢险队伍接到井喷失控抢险指令后,依据油田公司井控应急领导小组制定的抢险方案组织进行抢险作业。若发生1至4级井喷事故由油田公司组织专业抢险队伍进行抢险作业。发生严重溢流、一般性井喷,由本施工单位井喷抢险应急小组组成相关人员进行抢险作业。同时,在确保人身安全的前提下,保持信息畅通并负责井喷信息的收集、资料上报等工作。
6.6.1.7 应急演练:每年启动一次油田公司级应急抢险演练;每半年启动一次井下作业公司级应急抢险演练。 6.6.2 井喷的处理
6.6.2.1 发现井喷和出现紧急情况时,迅速关闭现场电源,防止井喷着火,夜间作业要及时启动防爆应急探照灯,由现场值班干部发出抢险指令,组织本队职工按井喷预案要求进行现场抢险作业。
6.6.2.2 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汇报井喷情况。如无法控制住井喷,要及时请求上级单位支援,启动井喷失控应急预案。同时做好井场警戒、喷出物疏导、道路清障、通讯畅通等工作。施工单位要划定安全区域,做好井口、井场监护工作。 6.6.3 井喷失控的处理
6.6.3.1 一旦发生井喷失控事故,要迅速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成立现场抢险指挥小组,负责现场抢险指挥。
6.6.3.2 编制井喷失控抢险方案,调动抢险施工队伍按照抢险方案进行抢险作业,在实施抢险过程中要把环境保护,人身安全同时考虑,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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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防止出现次生环境事故和人身安全因素。
6.6.3.3 测定喷出物中天然气、二氧化碳、硫化氢等气体含量,划定安全区域,作业井场应有明显、清晰的警示标志,做好监测工作。当有毒有害气体严重超标,或危及周围群众安全时,油田公司井喷失控应急领导小组委托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尽快通知地方政府,紧急疏散附近的群众,防止发生人员伤亡。点火人员和点火时间执行集团公司中油安?2008?129号文《关于做好高含硫油气田勘探开发过程中安全和环境风险防范工作的通知》。
6.6.3.4 在启动油田公司“井下作业井喷及井喷失控应急预案”后,应依据SY/T 6203《油气井井喷着火抢险作法》,制定相关程序进行抢险作业,直至抢险结束,编写事故评估报告等。
6.6.3.5 按SY/T 6203《油气井井喷着火抢险作法》要求,现场处理尽量不在夜间和雷雨天进行,以免发生抢险人员人身事故以及因操作失误而使处理工作复杂化。
6.6.4 硫化氢监测及人身安全防护执行SY/T 6277-2005《含硫化氢油气田硫化氢监测与人身安全防护规程》标准有关规定。 6.7 井控培训(6)
6.7.1 各施工队伍的管理及相关人员,必须持有集团公司批准、授权的井控培训机构颁发的有效井控培训合格证,并接受油田公司组织的检查考核。每年对井控培训考核一次,采取抽查的办法,抽查率控制在5—10%,对抽查人员进行理论或现场考核,当考试不合格者占总考试人数大于20%时,油田公司将加大对关联机构的考核。
6.7.2 对从事井下作业、试油相关管理、设计、现场施工、现场监督的人员必须经井控培训后持证上岗。需培训持证人员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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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2.1 华北油田公司主管井下作业的领导、相关部门的管理人员、设计人员、作业监督。
6.7.2.2 井下作业公司、油气井测试公司、各油气生产单位及其下属单位主管生产、技术、安全的领导、从事一线生产指挥的人员、设计人员、井控车间的管理人员。
6.7.2.3 大修队、试油队、作业队干部及主要生产骨干人员、井控车间操作人员和现场服务人员。 6.7.2.4 抢险专业队伍全体人员。 6.7.3 井控培训内容
6.7.3.1 井控技术:井控相关基础知识;溢流、井喷发生的原因;关井程序和常用压井方法的原理和参数计算;压井施工和复杂井控问题处理。 6.7.3.2 井控装备:结构及工作原理;安装及调试要求;维护保养和故障排除。
6.7.3.3 有关井控规定、实施细则和相关标准。 6.7.3.4 现场逃生、井控演习程序。
6.7.3.5 预防含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培训内容。按SY/T 6137-2005《含硫化氢的油气生产和天然气处理装臵作业的推荐作法》、SY/T 6610-2005《含硫化氢油气井井下作业推荐作法》和SY/T 6277-2005《含硫化氢油气田硫化氢监测与人身安全防护规程》等标准执行。 6.7.4 井控培训要求
6.7.4.1 华北油田公司井下作业井控管理人员、相关二级单位经理(厂长)、 井控和生产的副职、总(副)工程师、安全总(副)监相关领导:全面掌握井控工作的全面监督管理;井控规定、实施细则和各项规章制度;井喷事故的紧急处理与组织协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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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4.1 从事现场技术、安全管理、监督及设计人员:全面掌握井控装备型号、参数的选择;地层参数正确计算与取用;压井方法及有关参数的计算,井控规定、实施细则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熟悉井控监督管理,井喷失控事故的处理方案制订等。
6.7.4.3 现场操作人员:要掌握预防井喷,能及时发现溢流;快速实施关井操作,及时关井(或抢装井控工具);掌握井控设备的使用、日常维护和保养方法;能正确进行现场防喷演习;能正确进行现场逃生(包括二层台逃生方法和防护工具的正确使用);掌握抢喷(演习)过程中各种信号和手势的规定。
6.7.4.4 井控车间管理、操作及现场服务人员:重点掌握井控装备的结构、工作原理,会安装、维修,能正确判断和排除故障。
6.7.4.5 抢险专业队伍要全面掌握如下内容:发现溢流和及时关井的措施方法,正确实施关井操作程序及井控装备的熟练安装、使用、维护和保养,掌握井控装备故障正确判断、一般故障的排除。正确处理井喷及井喷失控等压井设计编制、压井程序、压井作业理论和实际技能,具有处理井喷及井喷失控等能力。 6.7.4.6 特殊情况培训要求
a)应加强对井下作业队伍临时用工人员的培训,临时用工应当本着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
b)突出不压井井下作业过程等条件下的井控技能培训。 c)在含硫化氢地区施工作业人员应加强硫化氢专业知识培训。 d)油田作业单位在外部施工的井下作业队伍,在施工作业前要对当地井控实施细则进行培训和应急演练。
6.7.5 井控培训合格证持证人员,每两年由井控培训中心培训一次,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