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管理制度。
3.检查小组组长负责填写“教育教育联合检查情况登记表”,每日下午4:20交教务科教研督导室。同时将照相机、摄像机移交给下一组检查负责人。
4.教务科教研督导室根据每天检查情况,制作周检查情况通报,并通过教师公用文件夹(\\\\192.168.100.252\\教师工作考核情况通告)等适当形式公布。
5.对检查中发现的违纪违规情况,由纪检监察室对违纪违规人员进行约谈,并做好约谈记录,对教学检查中的扣分现象,由纪检监察室找相关教师谈话。
6.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要对相关教师发出警示,由教师相应教学业务部门找该教师该话。
7.学校纪检监察室对检查情况每月汇总一次,并按学校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报校领导批准后执行。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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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教学联合检查情况登记表
2014年 月 日星期 检查领班: 检查人员:
教学检查扣分情况 姓名 班级 教学检查示警情况 姓名 班级 课程 节次 示警情况 课程 节次 扣分 扣分说明 纸质教案抽查情况 没有上课学生情况 姓名 班级 查询情况 姓名 其它情况 班级 查询情况 22
附件3
教师听课学习考评及研讨暂行办法
为提高教师教学业务能力,客观评价被听课教师的教学效果,提高学校教学工作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师听课工作量
在岗在编(含人事代理)教师,每学期需完成一定的听课工作量。根据学校核定的各岗位教师周额定课时量标准,教师一学期需完成的听课工作量为:专职教师12节(男满55、女满50周岁为8节),兼职干事10节,专职干事6节,班主任8节,科级领导4节(教学口为8节),校领导、校长助理2节(分管教学校领导4节)。
二、听课组织
1.教师听课由教务科教研督导室统一安排,并通过QQ群、电话等形式提前告知每位听课教师需听课的日期、星期及节次等信息。
2.每次听课一般安排5-6人组成本次听课小组,设负责人1名,具体负责对本次参与课听人员的考勤,组织听课、考评、研讨并做好记录。
3.教学业务部门可根据听课工作实际,提前将参与听课的本业务部门教师名单及听课时间告知教研督导室作出安排,由专业科组织实施听课。
三、听课工作流程
1.听课小组负责人接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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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科教研督导室提前将听课材料交听课小组负责人,听课材料包括抽签盒及含所有班级的签、教师听课情况登记表、教学(含课堂教学与技能教学)听课测评评分表、听课研讨会议记录本、听课教师意见反馈通知单等。
2.听课教师提前到综合楼集合。
在正式上课前15分钟,参与听课教师到综合楼门口集合。 3.听课小组负责人组织实施抽签确定被听课教师。
听课小组负责人组织听课教师对有课的班级进行抽签,原则上听取本学期还没有被听课教师的课程教学,对有机房上机和多媒体演示的课程教师,以听取多媒体教学演示为主。抽签一般最多抽5个,当第5次抽签到的教师也进行了听课测评时,则按已听课次数排序,对听课次数最少的教师进行听课,若被听课次数最少教师有2人及以上时,则再抽签一次,最终确定被听课教师。
学校领导、教学业务部门负责人可根据学生对教师上课的意见反馈等情况,可临时指定被听课教师,组织实施听课考评,研讨后对被听课教师提出意见及建议等。
4.听课教师提前5分钟进入听课场所(教室、机房、实训场地等)。 5.听课教师听课学习及考评。
参与听课的教师要做好听课记录,填写好《教师听课情况登记表》、课堂教学填写《教学听课测评评分表》或技能教学(含上机、体育课)填写《技能教学听课测评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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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到综合楼三楼接待室进行听课研讨
(1)听课研讨由负责人主持,负责人安排1人做好研讨记录,安排1人负责填写《听课教师意见反馈通知单》。
(2)参与听课的每位教师就授课教师的课堂组织、教学方法与手段、互动及教学效果、并结合评分表的评价指标等方面进行交流研讨。
(3)负责人综合大家的意见与建议,集体商议授课教师教学的优点、不足及建议等,参会研讨教师一致认同后,逐条填写在《听课教师意见反馈通知单》。
(4)负责人收齐所有材料,包括每位教师填写的听课登记表、评分表,会议记录本、反馈通知单等。
7.听课小组负责人将所有材料交教务科教研督导室涂凰。 四、听课工作量的计算
1.教师参与了听课,并填写了听课登记表、评分表,计1节听课工作量。
2.教师听课后参与了听课教学研讨,以会议记录本登记的参会人员为准,计1节听课工作量。
3.教师参与听课或研讨,如因公确实有事需提前离开,则本次课不计听课工作量。
4.教研督导室将听课情况(听课工作量及评分等)及时公布在教师文件夹“\\\\192.168.100.252\\教师工作考核情况通告”,每月汇总教师听课工作量,给予适当的听课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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