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前 言
为规范安全、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企业管理制度,制定本规定。
本标准自生效之日起,安全管理、环境保护工作均应符合本规定。 本标准由安全环保技术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安全环保技术部起草并解释。 本标准由企业管理部平衡审查。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一、安全基础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1 总则
1.1 各级领导和各级各类人员必须组织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标准、规定和企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上级安全工作部署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相关安全责任,努力做好安全工作,实现安全、文明生产,确保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
1.2 安全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线负责,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责任落实到人。各部门必须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在各自工作职责范围内,对所承担的安全工作负责。各级各类人员必须明确各自的安全工作职责,提高安
全意识和法制观念,自觉尽职尽责地做好安全工作。
1.3必须对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知识培训,未经教育培训的,不得安排上岗作业。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并取得操作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1.4员工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避险处理能力。
1.5单位应进行定期、不定期安全检查,并接受公司的安全监督检查。对查出的隐患(问题),本着“边检查、边整改”和“谁的隐患、谁整改”的原则及时整改。 1.6组织和参加对本单位安全重点控制部位进行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 1.7技术部门及工程技术人员应坚持“三同时”的原则。引进的技术、设备应符合国家职业健康安全标准及法律、法规的规定。
1.8各级各类人员在生产工作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有权拒绝或制止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发现有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同时迅速向上级报告,必要时可越级报告。 1.9各级各类人员有权了解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意见或建议。
1.10劳动用工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或协议,并向作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危险岗位存在的职业危害、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提供劳动防护,采取安全措施,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1.11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生产、火灾、重大设备事故时,各级、各部门人员必须坚守岗位,相互配合,组织抢救,努力把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
限度,同时要保护好事故现场;在事故原因没有查清、安全措施没有落实以前,不得盲目恢复生产。
1.12按照国家要求提供实施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资金,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1.13 工会组织和员工有权对公司安全生产责任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2 公司行政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 2.1 董事长安全生产职责
对组装基地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a) 主持董事会审定安全机构的设立,审批安全管理基本制度,审议批准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确保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
b) 检查总经理执行职业健康安全法规、标准及董事会关于安全生产方面决议的情况。
2.2 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对组装基地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a) 领导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并积极开展工作,检查、指导副经理及下属各单位(部门)领导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健康安全工作;
b) 组织建立职业健康安全保证体系,经董事会批准后组织实施;定期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进行评审,以确保体系的持续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c) 定期召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迫切问题和重大问题,并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安全工作情况;
d) 组织建立、审批本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使其有针对性、可操作性,保障安全生产的工作顺畅;
e) 组织编制公司年度和中长期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组织实施;
f) 定期向员工代表大会报告职业健康安全工作情况,接受员工代表监督; g) 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3 组装基地分管领导安全生产通责
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
a) 经常检查分管各部门、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与执行情况; b) 坚持安全生产“五同时”的原则,定期组织分管单位安全大检查,对暴露出的隐患及时组织、督促整改,对暂时不能整改或没有竣工验收的整改项目,组织落实防范措施;加强对分管单位日常安全工作和安全防范措施同步组织实施情况的检查;
c) 督促分管单位会同安全主管部门做好“三级安全教育”工作,负责审核分管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d) 组织并参加分管单位各类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检查防止同类事故发生的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e) 督促检查分管单位安全重点控制部位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和实施。
f) 督促检查生产中使用的工具、工装、工位器具、吊索具实施规范化管理,消除不安全状态,提高本质安全度;
g) 督促检查各生产单位不断改善现场管理状态,实现环境整洁、物流有序、安全道畅通、生产安全的目标; 2.4 组装基地分管领导安全生产专责 2.4.1 组装基地分管安全领导职责
a) 对组装基地安全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对分管范围内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的各项工作全面负责,直接领导安全部门开展安全工作;
b) 组织、协调其他分管领导研究处理有关安全事项,定期向总经理汇报职业健康安全工作情况;
c) 定期组织召开安全工作会议,总结工作成绩、查找问题和不足,部署安全工作;组织推广安全工作的科学管理方法和先进经验;
d) 负责审核安全工作的方针目标、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贯彻、落实情况,督促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e) 根据公司经营计划,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审定劳动保护、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和防护用品、保健津贴、防暑饮料标准,并督促贯彻执行;
f) 督促检查系统部门各种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知识培训工作;
g) 组织开展对重大危险源的识别和各种安全检查工作,指导各有关专业系统开展安全检查,对检查暴露出的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制定整改计划,并督促实施;
h) 组织开展各项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并检查活动情况;审定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面的奖惩事项;
i) 组织事故的抢救工作;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主持事故调查、分析,检查事故的结案工作;责成有关单位制定防范措施,并督促实施;
j) 组织实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内部审核及持续改进工作;
k) 督促检查各系统、部门的安全重点控制部位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工作。 2.4.2 组装基地分管经营领导职责
a) 在组织制定方针目标和经营计划时,应融入安全生产的方针目标和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