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 检查本单位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工作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e) 组织均衡生产,控制加班加点,布置临时、特殊生产任务和设备抢修、节假日出勤生产等工作时,组织制定与实施安全措施;
f) 督促检查本单位作业人员执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落实;
g) 组织参加事故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并督促实施防范措施。 3.3 分管设备、工艺、技术副主任安全生产职责
对本单位设备、工艺技术的安全管理负具体领导责任。
a)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编制工艺路线、工艺方案和对产品进行工艺分析等,严格执行职业健康安全卫生国家标准;
b) 组织设备安装、检修(抢修)和产品试制、试生产等,在研究、制定与实施工艺和生产方案时,同时研究、制定、实施安全技术措施;
c) 定期组织设备规程、工艺技术规程执行情况的安全检查工作,对查出的不安全隐患问题及时组织制定整改措施进行整改;
d) 组织领导设备、设施的管、用、养、修工作,提高本质安全度,检查执行设备、工艺、安全等操作规程和制度的情况,纠正违章操作的行为; e) 参加事故分析,组织防范措施的落实。 3.4 工段长安全生产职责
对本工段的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a) 教育员工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b) 对本工段的设备、工装、吊索具等的安全状态和环境安全状况进行检
查,查出的隐患问题及时组织整改;
c) 参与设备检修、抢修或组织临时性生产(工作)任务时,同时参与或组织制定、实施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d) 宣传安全生产经验、推广先进操作方法、表扬安全生产方面的好人好事; e) 发生事故积极组织抢救,保护好事故现场,并向安技员或单位领导报告;参与事故分析,落实防范措施。 4 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4.1 生产调度员安全生产职责
对本职范围内的职业健康安全卫生工作负责。
a) 按照安全生产“五同时”的原则组织生产,控制加班加点;组织制定与实施节假日出勤生产的安全措施;
b) 组织下达临时性及特殊危险工作任务时,同时制定和下达周密可靠的安全措施,并具体组织协调、落实; c) 组织生产过程中不违章指挥。 4.2 安技员安全生产职责
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具体工作责任。
a) 完成单位安全领导小组部署的工作任务,制订本单位有关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b) 负责对新调入到单位的员工、实习代培人员和转岗、复工人员的单位级安全教育;
c) 会同教育员、劳资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和特种作业人员复审培训及“一专多能”人员资格认证工作;协助劳资员对特种作业人员和职业危害人员
进行健康检查;
d) 对危险作业、节假日出勤生产、设备抢修、加班加点等安全措施的制定、审核、检查、安全措施落实等全过程进行监控;
e) 参加本单位生产、技术会议,通报安全动态,提出安全要求,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f) 对生产现场、危险点源进行巡回检查,督促员工按章操作,对查出的各种隐患和问题及时向本单位领导报告,并督促有关人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g) 督促、指导班组长、班组安全员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 h) 发生事故时,负责组织保护事故现场,及时向领导和安全主管部门报告,协助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履行报告、结案审批手续,检查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i) 参加本单位安全重点控制部位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并做好演练记录。 j) 负责本单位安全装置、灭火器材、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管理,掌握本单位职业危害情况,提出改进建议;督促检查操作人员正确使用、佩戴特殊劳动保护用品。
4.3 工具(工装)员安全生产职责
对本单位工具、工艺装备的安全状况负具体管理责任。
a) 严格执行工具(工装)管理制度,对工艺装备的安全装置和危险性工具(如电动工具、电气用具、焊具、风动工具、起重工具、吊索具、登高用具、砂轮等)定期检定、检查,确保状态良好;
b) 对工具(工装)在使用中的安全可靠性负责,不发放破损、待修或绝缘不
良等不安全的工具(工装);
c) 监督、检查员工正确使用工具(工装),对不适合安全生产要求的工具(工装),及时组织更换或向领导或主管部门报告;
d) 组织制定新设计工艺装备、吊索具试验中的安全措施。 4.4 设备员安全生产职责
对本单位设备、设施管理工作负具体管理责任。
a) 负责各类设备的管理、日常维护保养及检修中的安全措施制定与实施; b) 检查设备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设备点检、交接班等制度的执行情况,对设备经常检查,发现不良状况及时安排检修;
c) 对大、小修及新安装设备等,在确认状态良好并办理验收手续后,方可投入使用;
d) 采用新设备、新技术,推广先进操作方法,研究、制定合理化建议时,应符合职业健康安全法规的要求,提出补充完善设备操作规程与安全技术操作的规定,报主管部门审批后执行;
e) 定期对特种设备和设备设施进行日常巡回检查,参加系统专业性检查,对查出的设备隐患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制定整改措施及时进行整改; f) 参加与其职责有关的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4.5 工艺技术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对本单位的工艺技术和执行工艺规程方面负具体管理责任。
a) 推行新工艺、改进工艺操作、采用新技术、试制产品及工、卡、吊、模具,其方案应符合职业健康安全标准,同时提出安全操作意见;讨论方案时通知安技部门或人员参加;
b) 负责检查工艺技术文件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或完善工艺技术文件;
c) 编制、修订技术工艺规程等文件时,应将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操作要求纳入编制、修订内容;
d) 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分析,制定并实施防范技术措施。 4.6 物资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对本单位物资管理中的安全工作负具体管理责任。 a) 供应发放的物资材料应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b) 物资的贮存放置,应符合定置管理、物资特性和安全生产的要求; c) 易燃、易爆物品和有毒、有害物品的贮存要符合有关规定,贮存量应控制在物资临界量和生产最低需要量,并按规定领取、发放;
d) 严格执行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建立发放登记,对安全设施所需材料及时领取、发放;
e) 供应发放危险化学品和特殊劳动保护用品时,必须将索取的《材料安全数据表(MSDS)》或《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简称SDS)》及劳动保护用品使用说明书一同发放给用户,并做好发放记录。 4.7 劳资(定额)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a) 及时向安技员通报员工岗位变动(转、换岗)和借、调入本单位人员情况;会同安技员、教育员组织工人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及特种作业和高温、尘毒作业人员的体检;
b) 坚持劳逸结合、控制加班加点,节假日出勤或抢修设备需加班加点时,填写加班人员明细,同安全措施一起报安全主管部门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