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对外来参加、学习等人员进行有关安全规定、可能接触到的危害及应急知识等内容的安全教育和告知,并由专人带领。
(8)每次培训结束后,办公室及安全环保部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的方式分为笔试和现场抽查,对于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应重新进行培训和考核,否则不得独立上岗操作。
4.2.8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保证特种工作人员的安全,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厂内特种工人:电焊工、看火工、钗车司机。 3内容
(1)特种工必须持证上岗。
(2)定期对特种工人进行安全生产及技能的培训。 (3)看火工上班期间严禁脱岗、睡觉、串岗和酒后上岗。
(4)看火工上岗时,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严禁违章作业,必须认真穿戴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不准卷衣袖和裤脚,必须思想集中,认真做好记录,注意窑情变化,及时采取相应措施,避免和减少各种异常窑情的发生。 (5)电焊工工作时,必须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品,严格禁止一切违章操作,同时,加强本岗位一切电力设施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一切安全隐患。
(6)钗车司机必须勤检查车辆的工况,如:灯光、制动及传动部位,坚决避免车辆带病运行,严格听从厂内对于车辆的管理和安排制度,严禁超速行驶。
4.2.9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1.职能部门
由安全环保部负责设备设施的日常安全操作、维护和档案建立工作。 2.设备、设施建档
收集整理设备技术资料,建立设备使用、维护、检修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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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设备、设施使用和操作规程
根据设备说明书和技术资料编制设备操作规程。 4.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和检修
(1)定期对设备设施进行维护、保养、检修,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及时填写维护保养、检修记录。
(2)特种设备如压力容器、起重设备、运输工具等由专业资质的单位检修,检验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3)供电、用电设备的安装维修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安装、维修,无证人员不能擅自修理、改装电线电器和进行焊割作业。
(4)设备维修时必须切断电源,有人监护;防护设施如防护罩、防护栏要有效复原。
5.新设备、设施
(1)新设备投入使用前在设备厂家指导下经过试运转,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对操作人员进行岗前培训,掌握设备的结构、性能、操作要领和维护保养技术。
6.设备、设施修理费用保障
财务部按照设备固定资产、使用年限和检修计划提取修理费用,列入财务成本。
4.2.10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制度
为了保障安全设备设施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2适用范围
本公司新建、改建或扩建工程。 3基本要求
(1)建设项目设计单位在编制项目设计文件时,应同时编制安全设施的设计文件。
(2)生产经营单位在编制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和财务计划时,应将安全设施所需投资一并纳入计划,同时编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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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需要报经主管部门批准的建设项目,在报批时,应当同时报送安全设 施设计文件。
(4)建设项目施工的单位应严格按照安全设施的施工图纸和设计要求施工。 (5)在尘产设备调试阶段,应同时对安全设施进行调试和考核,对其效果作出评价。
(6)建设项目预验收时,应同时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 (7)安全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4.2.11生产设备设施验收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对我公司设备、设施验收过程的管理,确保设备验收工作合理、高效的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凡我公司所有生产设备和设施均适用本制度。
3验收的内容及标准
(1)设备外观、包装情况、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等是否符合要求。 (2)装箱清单是否与实物相符,以及其他资料是否齐全,有无缺损。 4设备验收
(1)设备到达物资库或现场后,技术设备部员工及时通知车间相关人员联合设备采购人员参加设备的开箱验收。
(2)车间人员接到通知后,应及时到指定地点进行验收。首先检查设备包装情况,确认设备包装完整无损的情况下,即可开箱验收。开箱后依据装箱单明细逐件核对设备的合格证、产品说明书等技术资料,如发现资料短缺,应由采购部负责追回。
(3)若在验收过程中发现设备破损、尘锈、变形等外观质量不合格时,验收人员应暂停验收,并责成采购部门督促设备供货厂家返修或更换。返修或更换后再行验收。
(4)开箱设备验收合格后,设备采购人员填写设备入库验收单,由参加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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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签字确认。
(5)对于设备完成安装进入调试阶段后,车间人员对调试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报与技术设备部,由技术设备部联系采购部门督促设备供货厂家及时返修,直至符合质量要求为止。对无法现场返修的供货厂家应予以更换。
(6)若设备在质保期中出现问题,由技术设备部联系采购部督促厂家直至解决。
(7)对进厂设备中的安全装置在验收中必须注明完奸与否,并要所有人员进行确认。
(8)对有关安全、设备、设施的验收要求由安全环保部门人员参加并建档。
4.2.12生产设备设施报废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对我厂设备、设施报废管理,切实杜绝各类设备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凡我公司所有生产设备和设施均适用本制度。
3设备设施报废标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各车间方可申请设备、设施报废。
(1)经过预测继续大修后技术性能仍不能满足工艺要求和保证产品质量的。 (2)设备老化、技术性能落后,耗能高,效率低,经济效益差的。 (3)大修理虽能恢复精度,但不如更新经济的。
(4)因磨损、腐蚀、事故或其他灾害使设备遭受严重损坏无修复价值的。 (5)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进行改造不经济的。 (6)国家文明规定淘汰的。 4设备、设施报废的审批
(1)凡符合报废条件的固定资产设备、设备应由各车间向技术设备部门提出报废申请,技术设备部组织厂内相关人员、生产部、财务部相关人员现场鉴定,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经车间主任批准后,报技术设备管理部,经公司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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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报废。
(2)凡符合报废条件的零件应由车间填写《废旧部件报废申请表》,经经理审批后,方可报废。
(3)未经批准报废前,任何部门不得拆卸、挪用其零部件和自行报废处理。 5设备、设施的销帐
(1)设备、设施经报废后,设备资产的帐、卡及其他随机资料-应随《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注销。
(2)技术设备部负责收集、整理、建档报废设备各类资料,并做好上报工作,车间做好报废设备的登记工作。
(3)已批准报废的设备,应由财务部、车间做好残值回收工作。 6设备、设施报废审批过程中,报废处理的管理
(1)技术设备、设施报废审批过程中,必须注明该设备的状态,并确定责任人,由技术设备部负责监督检查。
(2)对已批准报废的设备由负责处理报废的部门、单位组织制定报废方案,明确责任机构、职责,过程执行明细,安全措施及报废后的上报、注销工作,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执行。
4.2.13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施工与检修过程中的安全管理,保障施工与检修人员的安全,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是用于公司范围内新建、改建、拆除、技措等工程施工及所有检维修作业管理。 3施工管理 1)施工前的准备
(1)公司新建、改建、扩建、技措、大修等工程施工,必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按照施工图纸编制施工方案,报请主管副总经理或总(副总)工程师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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