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浦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4)

2019-08-03 11:11

楼、县林业技术培训中心、县森林公安局办公楼、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楼、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业务楼、县畜牧兽医水产技术推广站业务楼、利百红桥等项目建设。二是依托荔浦至阳朔高速公路(荔浦段)出口和长水岭工业园区民营企业集聚的优势,充分考虑投资、企业扩展等因素,把长水岭工业园区建设成为食品和农副产品加工、五金制品、医药、竹木制品、机械配件加工中心和工人的居住中心。把长水岭工业园区作为县城向北扩展的延伸区域来建设。同时,规划龙口至双堆的北环绕城公路,缓解县城交通压力。三是规划完善县城中心区域主干道网络,加强县城城区巷道、道路及管网改扩建等工程建设。四是抓好县城的市场培育工作。完善中心商场、滨江商贸城及其它农贸商场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市场管理体系,拓展农村劳动力就业领域。五是大力打造提升荔浦文化品位和内涵,建设一批集艺术性、多功能性,又具荔浦文化特色的城市建筑,凸现城市魅力。重点建设和完善好君临荔江、荔江花园、荔江大桥、滨江商贸城、运昌华府、幸福丽城、友联庄园、篓园新城等项目。六是实施县城城中村建设改造工程和县城旧城片区改造工程。推动城市主干道沿街建筑立面改造和城乡风貌改造,疏解中心区建筑密度,外迁部分居民和单位,增设城市中心绿地,提升绿化美化水平,改善城镇居民人居环境,达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三、加快副中心集镇建设。

以完善城镇服务功能、发展特色产业、扩大城镇人口为重点,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辐射带动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按照城乡互动、配套发展的原则,实施特色小城镇建设工程。重点抓好马岭镇、修仁镇、青山镇、东昌镇和杜莫镇等副中心集镇的建设。把副中心集镇建设与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加大副中心集镇的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优化产业布局和功能分区,加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以显示集镇功能,真正使副中心集镇成为布局合理,经济繁荣,功能配套,具有地方特色和较强辐射能力的农村区域中心,通过五年努力,使集镇功能更加完善,面貌焕然一新。同时带动双江镇、大塘镇、花篢镇、蒲芦乡、龙怀乡、茶城乡等集镇的建设发展。建设和完善好修仁镇农村集贸市场和客运中心、东昌镇农村集贸市场、新坪镇城区污水处理工程、双江镇集镇排水管网工程、蒲芦乡集镇瑶族风情立面改造工程、龙怀乡农贸市场改扩建工程、蒲芦乡集镇新区开发等22个项目。

第七章 依托桂林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验区 加快发展现代服务

一、加快发展旅游业

荔浦旅游作为大桂林旅游圈的一颗明珠,广西优秀旅游县,“十二五”期间,将以建设桂林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验区为契机,依托桂林,承接阳朔,把旅游业培育成我县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完善改造现有景区景点,开发新景点。利用今后五年的时间,按照《荔浦县旅游发展总体规划》(2010-2025年)的总体要求,打造大旅游、大市场、大产业,不断提高旅游的现代化水平。把荔浦旅游业建成集自然景观、人文景观、休闲度假、会展商务为一体世界级旅游休闲目的地,打造好“中国溶洞之旅,贡品荔芋之乡”

特色旅游品牌,力争把荔浦建成桂林国家旅游综合改革的前沿阵地、试验田和中国旅游强县。到2015年,力争接待旅游人数突破350万人次,年均增长12%;旅游总收入突破19亿元,年均增长15%。

完善旅游景区景点的改造和包装整合。重点对银子岩、丰鱼岩、荔江湾等国家AAAA级景区进行升级改造和包装整合。完善天河瀑布、龙怀景区建设,重点开发建设桂林印象兰花谷生态休闲度假公园、水上江南文化乐园、鹅翎寺、荔浦文塔等重点旅游休闲度假的景区项目。自然景观以丰鱼岩、荔江湾、银子岩、天河瀑布为主;人文景观以龙怀景区、鹅翎寺、迎薰门、荔浦文塔、仙人桥、福建会馆、古戏台、荔浦书院为主;会展商务、休闲度假以丰鱼岩、荔江湾、龙怀、银子岩、天河瀑布等景区为主。

完善旅游区域的划分。以县城良好的基础服务功能和对周边的辐射性作为全县旅游发展的集散中心和游客服务中心。建设以东昌、新坪、杜莫等三个乡镇为主的东部乡村旅游区;以青山、龙怀、修仁、荔城、杜莫等五个乡镇为主的南部商务度假区;以蒲芦、花篢、茶城、大塘等四个乡镇为主的西部生态休闲区;以马岭、双江两个乡镇为主的北部观光体验区。 加强旅游营销。根据《荔浦县旅游发展总体规划》(2010-2025年),邀请旅游专家、权威人士对荔浦旅游资源进行考察、研究,对旅游业发展战略和具体措施进行策划,并做出切合实际又别具一格的整体包装、形象定位。抓好旅游企业标准化评定,提高加强宣传促销力度,促进客源市场全面增长。利用桂林大旅游圈的平台和阳朔旅游的辐射,积极参加各种旅游推介会、交易会,多形式、多渠道地宣传促销,扩大对外影响。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互联网等多种传播媒体宣传我县旅游产品,提高旅游知名度,扩大旅游品牌辐射区域。通过宣传促销,精心运作桂林、柳州、来宾、梧州、贺州等五市游客来荔浦旅游的五大黄金旅游线路。

二、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

大力发展物流、商贸业。依托我县作为广西商品集散地的传统优势,桂林、贺州、梧州、柳州和来宾等五市连结点的地理特点以及民营企业相对发达的优势,逐步建设一批物流中心和专业配送中心,重点建设和完善枢纽级站场、荔浦县新达现代物流项目、滨江综合大市场、中心市场和农贸市场等,提升全县物流水平,使其成为我县物流业的一个新亮点。积极发展乡镇商业服务网点,扩大商贸服务领域。发展文化产业、体育产业、交通运输、信息服务,培育发展会计、审计、法律、咨询等各类社会中介组织, 使第三产业全面快速发展。 加快发展金融业。进一步发展金融事业,引进各类金融结构,拓展信贷证券业务。支持金融部门提升营业网点的服务功能,扩大信贷规模,开发金融业务新品种,形成现代金融服务体系。正确处理支持经济发展与防范金融风险的关系,努力促进经济发展中赢得金融安全。采取有效措施支持农村经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积极探索银行与企业双赢的结合点,建立政府、银行、企业互动机制,促进县域经济发展。

加快发展保险业。大力发展保险业,促使保险业在法律、规范、自律基础上快速、健康、有序发展。鼓励保险业加大业务创新,开发新险种,充分挖掘保险市场的潜力,加强保险宣传力度,大力普及保险知识,增强国民保险意识。

大力发展房地产业。合理培育和规划房地产市场,建立供需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的住房供应和消费体系。适度开发不同需求的商品房,促进房地产可持续发展。

第八章 实施“质量兴县”战略 加快发展方式转变

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和区党委、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兴桂战略的决定》,强力实施“质量兴县”战略,加快转变发展方式,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全面提高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力争使全县质量总体水平达到和超过广西平均水平,促进经济高效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一、大力提升产品质量

以科技创新为基础,推动企业技术进步,加快标准更新与应用,重点完善农(牧)产品、食品药品等标准体系,积极完成和落实广西饮料检验检测中心的建设,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大力推进质量认证工作,推广“三位一体”电子监管等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积极推进名牌战略,培育具有荔浦特色的区域品牌、知名品牌,打造产品核心竞争力。到2015年全民质量管理意识得到普及,先进质量管理理论和方法得到推广应用。主要工业产品国家级和省级产品质量平均抽查合格率、国家重点产品可比性跟踪监督抽查合格率两项指标达到90%以上,达到或超过全国平均水平。主要农(牧)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农贸市场、农贸批发市场和连锁超市鲜活农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优质农(牧)产品比重明显提升。五年内培育广西名牌产品12个以上,广西名牌农产品3种以上,广西著名商标10件以上,中国名牌2个以上,中国驰名商标2个以上,无公害农产品5个以上。做好“荔浦芋”原产地域保护品牌的后续监管,使其发挥出良好的经济效益。

二、着力抓好工程质量

完善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行业自律和中介服务相结合的监管体系。在工程规划、设计、施工、监理和验收等环节上严格实施工程项目法人质量责任终身制。推行重大工程设备监理制度。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并重的原则,以标准化、集约化和信息化为基础,积极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依靠科技进步,强化质量安全管理,全面提升工程质量水平。大中型工程和自治区重点工程项目综合验收一次性合格,商品住宅工程合格率达99%以上,政府投资工程和公共建筑工程合格率达95%以上,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发生率控制在万分之五以下,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发生率控制在万分之一以下,工程良好率达80%以上。

三、引导提升服务质量

建立健全适应现代服务业发展要求的标准体系,建立完善服务质量监管机制,促进计量诚信建设。引进现代经营方式和先进的质量管理理念,加快培育、壮大一批具有品牌优势和较强

竞争力的精品服务项目和现代服务企业,带动整体服务质量提高。到2015年,服务质量基本实现规范化、标准化、现代化,重点公共服务贯彻实施GB/T19004《质量管理系统业绩改进指南》标准,培育质量体系认证企业达30%以上。商贸、交通、电信、金融、旅游、物流等主要服务行业顾客满意率达85%以上。

四、建立农产品安全生产保障体系

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为重点,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建设一批区、市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和生产基地,推行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等农产品认证。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立完善的标准体系和生产基地,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大力培育名牌农产品,鼓励农产品出口企业率先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扩大农产品出口。到2015年,全县“菜篮子”产品、出口农产品基本实现生产基地化、标准化,90%以上产品达到无公害及以上标准。农产品质量全程监管能力明显增强,初步建立从产地到餐桌全程监管制度和可追溯制度。

五、优化改善生态与环境质量

以污染综合防治为重点,加大科技投入,强化监管体制,建立适应现代化社会发展需要的环境保护标准体系。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和技术手段,全面改善城市与农村的环境质量,

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建立完善环境监测体系,严格执行污

染物减排标准,实施清洁生产。到2015年,全县重点行业或企业开展循环经济和推行清洁生产,促进新型工业发展,实现重点污染源全面稳定达标排放。切实做好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二氧化硫(SO2)和化学需氧量(COD)控制在区、市下达的指标内。全县生活污水处理率明显提高,工业园区全部建成污水处理厂。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环境空气质量达到GB3095—1996二级标准,荔浦河水环境质量达到GB383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二级标准,区域环境噪声达到GB3096《声环境质量标准》二级标准。同时,积极推进生态县创建工作,全县80%以上的乡镇通过“国家生态乡镇”验收工作。

六、切实加强“打假保优”工作

加大对涉及人体健康、人身安全,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监督抽查的覆盖面,以产品标准为切入口,开展行业质量整治工作。做好食用植物油、固体饮料、方便食品、蜂蜜等28类食品的质量安全市场准入,严厉查处国家强制性认证而未获得认证标志的产品,抓好食品、人造板、农业机械、油漆、饮用水、水泥等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的审查申报工作,深入开展食品、农资、建材、生活用品等专项打假工作,抓好土锅炉、土压力容器、土起重机械等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无标生产或生产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产品的违法行为。

第九章 全面发展社会事业 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把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放到突出位置,加快发展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等事业,促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进一步完善就业、分配、社会救助和社会保障体系,努力增加城乡居民收入,让城乡居民充分享受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文明成果。

一、重视科技和人才工作 优先发展教育事业

加强科技创新能力。以产品创新为核心,以创新、转化、产业化为主线,以科技创新和机制创新为动力,以“富民、强县、兴企,建平台、强能力”为目标。“十二五”期间:组织实施科技工程有:特色农产品深加工及产业化科技工程,包括荔浦芋、马蹄、食用菌、油茶、中草药等农产品加工新技术开发及产业链延长;特色工业产品深加工及产业化科技工程,包括食品、竹木制品、生物技术、医药、小五金行业和纸业等产业新技术开发及产业链延长;现代农业科技工程,包括发展农村经济、高效种植技术;节能与新能源科技工程;农业信息技术集成与应用科技工程;城镇化和城市发展科技工程,包括生态乡镇、生态村屯和新农村建设;环境与水资源科技工程;公共卫生安全科技工程。大力实施人才队伍建设专项行动,加强科技创新与人才培养的有机结合,充分发挥教育在创新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支持企业培养和吸引科技人才;可持续发展先进示范区建设专项行动,创新荔浦在缩小城乡差距、促进经济社会及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等方面的示范模式;农业科技进村入户专项行动,重点是水果产业结构调整及绿色食品(水果)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公众科技素质提高专项行动,开展常设的三大科普行动。同时,加强科普设施阵地建设,整合科技资源,提升产业竞争力和区域科技创新能力。

加强人才的培养、引进和管理工作。全面实施“人才强县”战略,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撑。加强党政人才培养,充分发挥县委党校、县行政学校教育阵地的作用,不断改善教学环境,培养更多的党政人才。重视农民素质教育,根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开展多形式的农民素质教育,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提高农民的整体素质。加强人才引进,重点引进和培养一批适合产业发展需要的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加快形成人才高地。创新人才使用机制,完善分配激励机制,建立符合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与分级分类管理的事业单位薪酬制度,尽快完善知识要素参与分配的措施和办法。优化创业环境,打造人尽其才的发展舞台。建立健全人才权益保障机制,维护人才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培育壮大企业家队伍,继续关心支持企业家,引导促进企业家不断学习和创新,重视企业管理,强化责任感,尽快形成一支梯次合理、素质优良、新老衔接、充分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企业家队伍。 优先发展教育事业。贯彻《广西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基本普及学前教育,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制定并实施好教育布局调整、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学前教育建设、普通高中教育建设、教师周转房建设、教师保障性住房建设和职业教育建设规划。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促进教育公平和均衡发展。学前教育:在县城建设好三所公办幼儿园,每个乡镇建设一所公办独立的乡(镇)中心幼儿园,积极引导发展村级幼儿园建设。形成公办幼儿园为骨干和示范、民办幼儿园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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