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 《效能监察建议书(决定书)》 7.4 《效能监察工作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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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席责任部门会议工作作业指导书
1、目的
通过列席相关会议(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年度述职述廉和部门年度工作会议等),掌握所负责部门领导班子重大事项决策过程,年度工作重点及其风险点,以及班子成员在思想政治建设、作风建设、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廉政勤政、群众威信等方面的情况,监督其廉洁自律,依法行政。
2、范围
适用于列席分工责任范围内的发改委、工信局、交通局、国土局、商务局、地震局、贸促会等七个部门召开的相关会议工作。
3、职责
检查所分工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行使权力的情况,重点检查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和大额资金使用情况。
4、工作流程图(见下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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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席责任部门会议工作流程图
部门名称 责任 主体 节点 1 2 3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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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纪工委监察分局 市纪委、监察局 A 流程名称 列席责任部门会议工作流程 责任部门(单位) D 第一纪工委、监察分局 C 开始 确认接收 否 是否列席 是 确定参会人员、任务 通知责任部门 会议通知 确认取消 前期准备 列席会议 是 上报 是否发现重大问题苗头、隐患 召开会议 否 提出意见和建议 完善措施 审核 跟踪监督 整改落实 上报 综合汇总 情况反馈 材料归档 结束 5、工作程序
5.1 接收会议通知。各部门(单位)原则上应在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大会和年度工作会议召开3日前以书面或电话的形式通知第一纪工委(监察分局)。分局在确认接到通知后,确定是否派专人列席会议,不能参加的,要及时告知责任部门。
5.2 确定参会人员和任务。确定需要列席的会议,由分局领导安排参会人员,明确参会目的和任务。
5.3 通知责任部门。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告知责任部门参会人员和具体要求,责任部门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5.4 列席会议。派出人员要准时参会,如有需要可以要求责任部门提供与此次会议相关的各种文件、材料。列席会议过程中如发现存在重大问题苗头或隐患,需及时向市纪委、监察局汇报。
5.5 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于列席会议过程中发现的一般问题,应当面向责任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要求责任部门完善措施,堵塞漏洞。
5.6 跟踪监督。根据市纪委、监察局审批意见,对存在重大问题隐患进行跟踪检查,并帮助责任部门进行整改,直至整改结束,责任部门也要及时将整改落实情况向第一纪工委(监察分局)进行反馈。
5.7 综合汇总。对列席会议过程、发现的问题及原因、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处理建议、整改落实情况等进行总结,并以书面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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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上报市纪委、监察局。
5.8 材料归档。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将会议相关材料,提出的相关意见建议及其整改情况材料、列席部门会议工作总结等立卷归档。
6、相关文件
6.1《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 6.2《中国共产党党员保障条例》
6.3中共长春市委转发市纪委《关于建立市纪委常委同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及市直部门主要领导谈话制度的意见》
6.4中共中央办公厅《地方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开展党内询问和质询办法(试行)》
7 相关记录
《列席责任部门会议工作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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