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分管干部罚款50元/人,对班组罚款500元,被矿考核的由责任人或班组承担。
3.对科安排的工作任务,班组月度内累计有三次完不成,对班组长加罚200元,对班组罚款500元,分管干部联责100元,并在全科内通报批评。
4.各班组长要及时将所需材料配件计划报科材料管理员,如发现因计划提供不及时,而影响生产一次,对班组长罚款500元。
5.材料管理员必须及时为班组提供材料配件,不准影响生产,否则每发生一次,对材料管理员罚款200元。
6.电气管理组,严格负荷审批制度,加强井下电气设备管理。因工作失职,负荷审批不严,发现一次对组长罚款100元,造成井下采掘供电事故影响生产,对其责任者罚款200元,发现资料不全一次,对组长扣罚100元。
7.设备组负责按照局、矿文件要求统一编制年度维简大修计划。要认真完成设备到矿验收和大修项目,一次完成不及时,影响生产,对班组长罚款100元。设备组必须加强对机厂维修设备的检查,对不合格的设备不准签发使用通知单,否则,科查每台罚款100元,矿查罚款由设备组承担,特殊情况经分析后处理。
8.专业班组要满足生产所需,保证质量,不准以任何借口不向生产单位提供服务,而影响生产,每发生一次罚款500元。受矿考核者由本班组承担。
专业人员应加强对现场检查,现场检查必须认真负责,发现问题要及时下达隐患卡,并督促单位整改,如果不认真负责,发现一次罚款100元。按时参加旬检查月验收,无故不参加者一次罚款50元。
9.专业人员应加强对闲置设备、小电、电缆、钢丝绳的检查,及时下达升井通知单,并督促其升井,如果检查不力或没下达通知单对有关人员罚款100元,联责相关组长50元。
10.专业人员要做到“账、卡、物、牌板”相符,否则每次罚款100元,做好现场设备、小电、电缆、钢丝绳等设备材料的交接工作,交接要清,否则每次罚款100元。
11.电缆组、小电组加强维修质量,凡因维修不合格影响生产,所罚款由责任班组承担,机电部加强对其检查,发现电缆、小电维修不合格,每条(件)
罚组长50元。
12.专业班组要加强考核工作,不准私自减免考核数额,否则一经发现,对责任者罚款200元。
13.各班组职工要服从班组长工作安排,不服从工作安排者,班组长请示分管领导后,有权停止其工作。停止工作月度内累计3天及以上者,取消当月绩效工资(或经科研究对其进行一次性罚款)
14.搞好班组之间的生产协调,发现因工作不负责任、推诿、扯皮而影响工作者,对责任班组长或分管干部罚款200元。
15.安装风水管路及电缆必须吊挂整齐、合格,矿验收不合格扣分及罚款,由班组全部承担;科验收不合格,扣班组长100元,班组200元,分管干部50元/人。
16.安装采区变电所及其它机电设备,峒室质量符合规定,电缆吊挂整齐,矿验收不合格扣分及罚款,由班组全部承担,分管干部联责10%。
(四)机械事故处理
1.维修班组值班人员不准回家吃饭,不准脱岗;地面接到通知10分钟不到现场或15分钟不下井,每发现一人次罚款100元。
2.维修人员到现场处理事故要认真负责,因责任问题延误时间者,除承担2号文必要罚款外,再加罚100元。
3.发生机械事故后,找不到维修人员或维修人员不到现场处理事故,一次罚款200元(不包括矿考核),并承担所延误时间的2号文考核。
4.日常检修中检修人对当天检修内容负有责任,24小时内出现问题和责任事故,一律联责考核。根据矿考核数额,检修责任人、班组长、分管技术员、分管科长、包机组分担如下比例:20%﹕10%﹕5%﹕5%﹕60%。
5.现场处理问题不及时或处理不了,造成人员2次下井处理的,对责任人考核100元~500元,对处理好的人奖励100元~200元。
6.班组月度内机械事故影响,对维修班组给予时间考核:大筒组机电每月8小时、供电试验组每月5小时、大泵组每月2小时。月度内机械事故不超规定时间,没有出现重大责任事故、侥幸事故、班组稳定,对班长每人奖励150元,组员每人奖励100元,分管科长奖励100元,技术员奖100元。超规定时
间矿所有考核落实到班组。
(五)安全管理及教育
1.机电部成立安全教育领导小组,部长任组长副部长为成员。 2.每月由分管部长、技术员、相关班组长按照集团公司“机电岗位分系统安全评价标准”及“机电岗位标准化评分标准”对分管范围内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验收评分,每月25日前将检查评分汇总表报主管技术员,没有按时排查对分管干部罚款100元。
3.副科长、班组长、群监员必须按时参加工长例会,如无故不参加被矿考核由本人全部承担罚款额。季度内两次以上不参加例会而受到矿考核者,科每缺一次加罚100元。
4.全体大班人员每天早7:50参加班前会,无故不参加者,扣罚50元。 5.加强对薄弱人员排查工作,排查要认真、及时,措施要落实,发现一次不合格,扣分由责任者承担,并罚款50元。
6.按时完成矿下达的工种培训计划,班组少派一人次对班组长罚款50元,对无故不参加者罚款100元。
7.严格持证上岗,局矿发现一次不持证上岗者,所有罚款由责任者承担,科查一人次罚款100元。
8.技术人员认真填写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抓好落实,发现编写不认真、不及时、与现场不符,对责任者罚款100元。
9.科值班人员认真开好班前、班后会,值班期间不准喝酒、打牌,发现一次扣罚500元。
(六)特殊奖惩规定
1.鼓励改革创新、科技攻关,对工作有创新、开拓意识强的职工,根据实际效果给予200元~500元的奖励,对超前意识强、发现重大隐患,在安全生产做出贡献的职工给予表扬和奖励,奖励额度100元~200元。
2.对临时性工作任务,在工作按时完成后,矿上验收通过,科一次性奖励200~500元,工作量特别重,经过科领导研究确定加奖50% 。对任务完成不好、标准低,达不到标准的受到矿考核全额兑现班组。分管科长、技术员、组长根据奖罚兑现10%。
3.班组长全面负责本班组生产组织、劳动力调配及班组人员安全思想教育,季度内各项工作达到以下标准的给予一定奖励:班组内员工无擦皮伤及以上问题发生,员工杜绝矿抓不安全行为;班组长出勤天数达到科管理规定要求;服从领导安排,班组内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班组内杜绝机械事故影响。是否符合奖励条件由科内全体管理人员开科务会决定,符合条件的运转班、电管组、钢丝绳组、设备组、电缆组、充电室、小电组、机电运输组班组长每人奖励150元,供电组,试验组、大筒机、大筒机电维修组、大泵组班组长每人奖励500元。
(七)劳动纪律,现场面貌及考勤管理
1.加强班组考勤管理,班组长负责安排本班组人员休班、休假,休假必须提前一天办理手续,先休后再请假原则上不补办手续(特殊情况经班子会研究),并按旷工处理。认真作好当日考勤,5人以上班组出勤率不得低于85%。因出勤影响工作,发现一次对班组长罚款20元。对无故休班不请假者,每天罚款20元,以上累计,原则上不准电话或托人请假,发现考勤不认真一次对班组长罚款20元。
2.加强对病假,一般病假一天一签字,过期不办,需住院治病的病人,原则上住院期间向科汇报,以后出具住院证明,办理病假,否则不予办理(特殊情况经科领导班子研究)。
3.要增加班组考勤的透明度,班组长每月29号前必须在本班组公布考勤计资情况, 发现不执行者,对班组长罚款100元。原则上,班组长月底不准休班,不准报空勤。
4.科管人员要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严格请假制度,有事请假,不请假者罚款100元。
5.不准私自借班,私自联系跨班、替班,如因工作需要必须经本班班长同意,科值班人员批准,发现不按规定者,每次罚款100元,运转班长罚款50元,运转班严禁出现空岗,出现一次空岗对班组长罚款100元,对无故不上班者罚款200元。
6.严格班中纪律岗位规范,不准脱岗、睡岗、玩岗、班中洗澡,有违犯者,矿查责任者承担所有罚款,科查对责任者罚款300元,对班组长联责罚款
50元,并由组长带领在三班会上作检查。
7.坚持8小时工作制,做到不迟到、不早退,班中严禁干私活,不允许干与工作无关的事。发现一次罚款100元。不允许班中喝酒,严禁酒后下井,矿查责任者承担所有罚款,科查对责任者罚款200元,班组长、分管干部联责200元/人。班中喝酒罚款500元。
8.机房内不准存放自行车、摩托车、汽车,发现一次对责任者罚款100元。
9.加强对机房峒室及各岗点各类物品管理,对乱摆、乱放和私藏者发现一次罚款50元。对损坏丢失者除按规定赔偿外,再加罚50元。
10.各班组负责搞好本班组室内卫生和负责的卫生区卫生,矿、科组织检查发现一处卫生不好,对班组长罚款50元,班组罚款500元。各班组、车间岗位要消灭常明灯、常流水,发现一处对责任人罚款50元。
11.认真填写各岗位原始记录,对乱写乱画损坏记录者、填写内容与实际不符合者,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12.各类司机、值班员、充电工班中不许穿拖鞋,不准在工作岗点吸烟,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13.各班组岗点应加强防灭火器材、物资管理,对管理不善损坏、丢失、失效的,科查一次考核责任人或班组100元;矿查一次考核责任人或班组500元,并承担矿上所有考核。
(八)精神文明建设
1.按时参加矿、科组织的各种学习、会议及社会活动,无故不参加者罚款50元。班组无故不按科求组织学习或学习不认真人者对班组长罚款20元。
2.、班组不得有打架、斗殴、酗酒、滋事现象,不搞封建迷信,每发生一起,科处理对责任人罚款500—1000元,或按矿要求处理。
3.班组要加强对公共物品的管理,对无故丢失损坏者,进行经济处罚,价值100元以下原价赔偿,100元以上赔偿50%或按科研究处理意见进行处罚。
4.严禁利用工作之便,偷摸公物,矿查按矿意见处理,科查对责任人罚款500—1000元,对班组长罚款100元。
5.不准井上、井下乱写乱画,发现一次罚款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