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自主创业,鼓励非公有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和公有事业领域,鼓励非公有经济参与国有经济结构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通过政策引导,促进非公有制经济调整和优化产业、产品结构,加快技术进步和科技创新,做强做大非公经济企业。健全以资金融通、信用担保、管理咨询、信息服务、法律服务、市场开拓和人才培训等为主要内容的非公企业服务体系,建设非公经济维权中心,努力营造非公企业家政治上有荣誉、社会上有地位、经济上有实惠、事业上有作为的浓厚氛围,激发他们的创业和发展热情,促进非公经济快速发展。
(四)突出投融资体制改革。发挥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支持闽粤赣边生态型经济强区建设的重大项目进行项目融资、发行企业债券和上市融资;允许经营生态建设项目的企业以特许经营权、林地、矿山使用权等作抵押进行贷款融资。实施财政贴息贷款、延长项目经营权期限、减免税收和土地使用费等优惠政策。进一步扩大开放,充分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的赠款和长期低息、无息贷款,积极争取中央、省、市专项资金补助,多渠道筹措资金,优先安排生态建设项目。通过充分吸收区外资金和民间资本,逐步建立起投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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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化、运营主体企业化、运行管理市场化的产业发展机制,充分调动全社会积极性投入闽粤赣边生态型经济强区建设。
(五)突出人才队伍建设。贯彻人才是第一资源的思想,坚持以人为本、人才强区的发展战略。着力强化高素质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项目开发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的队伍建设,创新人才工作机制,突出抓好培养、吸引、使用三个环节,努力创造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良好局面。进一步放宽放活科技人员政策,鼓励科技人员以多种形式领办、创办经济实体,投身经济建设主战场。整合教育资源,推进教育创新,在巩固和提高义务教育水平基础上,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加强在职教育和岗位培训;强化生态、环保意识教育,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
(六)突出政府职能转变。建设闽粤赣边生态型经济强区,是一项全新而艰巨的工程,要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通过改革消除一切不利于闽粤赣边生态型经济强区建设的体制性障碍,适应新形势下的经济发展。按照“五个统筹”、“五个坚持”要求,科学制定规划,进一步完善法规,严格依法行政,有效维护市场秩序,保证公平竞争。进一步优化政策环境、服务环境,实现由审批型经济向服务型经济的转变、由微观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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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宏观管理转变。加强对机关干部的生态意识教育,把生态立区理念融于日常决策和管理之中,积极行动起来,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围绕发展第一要务,同心同德,强化大局意识,正确处理部门利益与全局利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努力营造优质高效的发展环境,共同推进闽粤赣边生态型经济强区建设。
(七)突出社会建设与管理。加强社会建设,妥善处理不同利益群体关系,认真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强和谐社区、和谐村镇建设,倡导人与人和睦相处,增强社会和谐基础,为闽粤赣边生态型经济强区建设营造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
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能。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政治协商制度,加强同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合作共事,支持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巩固和壮大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继续深入开展普法教育,不断提高群众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坚持依法治区,有效推进依法行政,提高执法能力,努力建设法治政府。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司法监督,维护司法权威,切实保护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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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充分发挥工、青、妇等人民团体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继续扩大基层民主,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完善村民自治和城市居民自治。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范围,拓宽人民群众反映意见的渠道,切实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加强政府社会管理职能,建立政府调控机制同社会协调机制互联、政府行政功能同社会自治功能互补、政府管理力量同社会调节力量互动的社会管理网络。
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全面落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全党、教育人民的战略任务。围绕提高公民文明素质和提升社会文明程度这一目标,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加强对干部群众的理想信念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大力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教育,在全社会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注重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教育网络。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按照“为群众服务、靠群众参与、让群众满意”的总体要求,扎实推动文明城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行业等创建活动。健全各类文明规范,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全面提高公民的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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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识和社会文明程度。
加强“平安新罗”建设。围绕“五个提高”、“五个下降”、“五个遏制”、“五个防止”的总体目标,突出政治稳定、治安稳定、兼顾经济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树立立体运作、持久长效、标本兼治、百姓满意的平安观念,建立健全维护国家安全的工作体系、人民内部矛盾化解调处体系、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和维护经济运行安全监管体系。着力解决影响政治稳定的问题,加强信访调解工作,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进一步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运行机制,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努力维护社会安定稳定。
七、《龙岩市新罗区闽粤赣边生态型经济强区建设纲要》的实施
建设闽粤赣边生态型经济强区,是区委、区政府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的,具有宏观性、长期性和指导性。本纲要着重明确了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定位和努力方向,提出闽粤赣边生态型经济区建设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本纲要经区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后,将是今后一段时期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行动纲领,也是制定阶段性规划、年度计划和各项专项规划的重要参考依据。具体指标和工作措施将在各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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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规划及其实施方案中体现。
建设闽粤赣边生态型经济强区,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确定的中长期发展目标,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时间跨度大的系统工程,涵盖经济社会各个领域。既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关心支持和较长时间的艰苦努力,又要运用法律法规的、行政的、经济的手段加以保证。为此,全区上下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转变职能和工作方式,扎扎实实推进闽粤赣边生态型经济强区的建设。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宣传舆论的导向作用,引导全体公民及时了解政府的战略意图和政策措施,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支持和参与闽粤赣边生态型经济强区的建设。要加强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建设闽粤赣边生态型经济强区的重要意义,明确工作任务,按照本纲要提出的基本思路,及时制定各行业专项规划及其实施方案,并落实到具体行动上。要强化监督。采取多种形式检查督促各项工作的落实,严格按照闽粤赣边生态型经济强区建设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整体工作的有效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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