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规划(3)

2019-08-03 12:21

1.7.1 空间结构选择的原则 1.7.1.1 生态的原则

始终将城市与自然的协调,城市空间与自然空间的结合作为城市发展的首要目标,严格控制城市生态空间,作为永久不可开发空间。 1.7.1.2 交通导向的原则

交通对城市结构具有极强的引导力,探讨城市发展的策略,首先要确立交通导向的原则。以高速公路、快速交通为骨干引导城市发展方向。 1.7.1.3 非均衡性原则

根据城市发展的态势和需求,合理安排城市建设的重点。对于发展基础和条件较好的地区,进行重点培育;对于禁止发展空间,即生态保育区和生态通廊等区域,应严格限制其发展及经济活动。对于城市活动的不同空间采取不同的态度,城市整体为有重点的不均衡发展。

1.7.1.4 合理分期开发原则

规划建设必须认真考虑城市发展时序问题,遵循循序发展的原则。以合理的速度推进城市的规模扩展,是建设发展成功需要首先研究的核心问题。 1.7.1.5 区域协调原则

与宜昌市区、宜昌都市区以及枝江城区发展格局协调,从城乡一体化角度出发,合理资源配置,完善产业布局,保护生态环境。 1.7.2 空间发展策略

以沿江发展为主要轴线,相应的城市空间发展战略为“东优西进,北部扩容,中部提升,沿江突破”。

东优西进:姚家港和江口将是以后城市发展的组成部分,在本次规划中我们将这两区域纳入城区范围内进行用地布局规划,特别是姚家港组团更是枝江市产业发展的重要区域,将成为城市建设的热点区域。

北部扩容:随着汉宜高速铁路的建设,仙女的交通区位优势将更加明显,随着火车站的修建,必定将加速仙女组团的发展,相应的本区的发展规模会迅速扩大。 中部提升;在规划期内,优化主城区的功能布局,提升主城区的综合服务水平,改善主城区人居环境,完善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等城市支撑系统。 1.7.3 规划结构

以沿江发展为东西向主要轴线,以江汉大道为南北发展轴,形成一主两翼的 沿江组团式结构,即主城区加上姚家港、江口两个外围组团,组团之间用水体、绿地、林地等生态基础设施进行分割。 1.7.4 空间功能组织

主城区:改善城区环境,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综合服务水平;仙女工业区依托枝江北站,发展工业及物流业,面积约32平方公里,人口约35万人。

马家店作为城市的中心,一直承担着发展工业的职能,随着城市的发展,马家店承担的职能也要进行一定的转变,发展工业的职能逐渐转移与分解,由于湖北化肥厂实施产品转型,将优化完善煤

气化技术,加强新型煤化工产品开发,调整产品结构,延伸产业链,减少“三废”排放量。同时可实现节能减排目标,充分利用富余蒸汽,向枝江城区及仙女工业园区集中供热,取缔小型燃煤锅炉,减少总体排放量,为枝江环境好转和企业提档升级、转变发展思路提供示范作用。还可增加就业岗位11000个,可解决枝江部分人口就业问题。依据枝江市人民政府的请示【枝府文(2013)71号】及专家的咨询,同意保留湖北化肥厂用地。在本次规划中在化肥厂四周预留200米的防护绿地,减少化肥厂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同时应该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各项措施,严格执行环保部门对化肥厂的控制指标。在规划中保留湖北化肥厂地块的用地性质,在周边不再规划新的居住用地,并搬迁周边居民,布局仓储和市场用地。

城市的工业用地将主要集中在仙女和姚家港。马家店需要改变城区环境,提高城市的综合服务水平,完善城市的综合服务功能。将老城区的工业用地逐步外迁,新批工业项目应布置于外围组团。 改造董市居委会的整体城市环境,改造董市老街,建设水府庙公园,将董市建设成为展现枝江历史、展现枝江特色文化的窗口,本区沿江地段与马家店统一规划实施。规划在董市公园和东干渠之间建设城西新区。

仙女工业区凭借区位优势,发展工业以及物流业,完善商贸、仓储都配套服务设施,形成站前服务中心,同时配套居住用地。结合火车站的设立,在火车站周边设立商贸、仓储用地。结合现状江汉大道两侧的现有工业发展工业项目。

姚家港组团:大力发展化学工业园,面积约8平方公里,人口约2万人。

利用姚家港的交通区位优势,充足的水资源、有良好的大气扩散条件以及一定的工业发展基础等有利条件。改变姚家港土地利用粗放,环境较差的现状,按照循环经济的理念,将姚家港建设成为土地集约利用,环境良好的化学工业园。园区内安排部分居住用地以及配套设施,在本组团规划生产性服务中心。

江口组团:整合现有工业,发展文化旅游业,面积约2平方公里,人口约3万人。

将江口建设成为能够弘扬传统文化,发展宗教旅游产业,突出千年古镇文化特色的古镇文化旅游区;是主城区外延发展的主要腹地。

1.8 中心城区用地布局规划

1.8.1 居住用地布局 1.8.1.1 现状概况

城区居民居住形式包括商业开发小区、单位院内自建住宅、城区私人建房以及农村居民点等。其中马家店主要以单位自建住宅和城区私人建房为主,其中私人建房比例较大,江口和仙女组团多数居住以农村居民点。枝江市商品住房开发建设在近几年有了突飞猛进的增长,特别是在滨江地区分布比较多。

现状居住用地543.33公顷,占建设用地的28.47%,人均29.24公顷。 1.8.1.2 主要问题

老城区居住环境差,湖北省化肥厂位于城市主导风向的上风向,而且与老城区没有隔离和缓冲带,导致老城区的居住环境较差。

农民利用自家宅基地的开发性建设给规划管理带来更大的难度。马家店老城区有很多私人住房,多为“见缝插针”式建设,虽然布局还算整齐,但房屋间距大部分仅在5~10m以下,存在极大安全隐患,对城市景观的影响也很大。

现有房地产开发规模偏小,配套设施有待完善。各方开发力量有限,新建的一些居住小区规模偏小,建设标准偏低,未能形成具有一定规模的居住区,绿地缺乏,为居民服务的公共设施规模小、布局分散,居民的居住环境质量并不理想。

1.8.1.3 住房与社区发展原则 以人为本的原则。 节约利用土地资源的原则。

与其它公共事业发展同步进行,相互协调的原则。 1.8.1.4 住房发展策略

尽快建立完善的住房供应体系。建立和完善以廉租房、经济适用房为主的两级政府保障性供应体系。

加快枝江市商品住房开发建设,规范市场秩序,稳定商品住宅的市场价格,引导房地产市场向有利于实现城市住房发展目标的方向发展。 将住房发展与城市中心服务体系、交通体系、绿地系统发展通盘考虑,建设健康、方便、优美的居住社区。 完善居住区配套设施,加强居住区环境建设。 1.8.1.5 居住用地规划原则

老城区以改善居住条件为目标,对现有居住用地逐步加以改造,配套建设公共服务设施,降低建筑密度,增加小区绿地,疏解老城区居住人口,全面提升生活品质。 在新区提倡成片建设不同档次、不同类型、配套设施完善的现代化居住区和居住小区,尽可能杜绝零星住宅的建设。

要优先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土地供应,其年度供应量不得低于居住用地供应总量的70%。

在规划的居住片区内不得安排对居住有影响的工业项目,现状居住片区内的污染工业应逐步调整到规划工业园区内,对规划期内不能搬迁的工业企业要加以改造,限期治理污染。 加强规划建成区内农民私人建房管理,逐步纳入城市统一开发建设框架。 1.8.1.6 用地布局

规划居住用地1078.79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25.69%,人均居住用地26.97平方米。居住用地主要增加在马家店的城西新区、董市以及仙女组团。主城区是城市中高密度居住片区,应将旧城改造作为居住片区的重点问题予以解决。从目前来看,一方面要逐步利用新区开发缓解旧城人口压力带来的契机,改善提高旧城居住片区的居住质量和市政设施水平;另一方面,应当尊重旧城的基本格局和肌理。

仙女组团结合枝江火车站以及工业用地的建设,发展中等密度居住小区;姚家港结合工业用地的建设,安排配套居住用地;江口组团主要是现状用地性质的置换和现有居住用地的整治。 规划居住用地分为10个居住社区,其中主城区分为8个社区,姚家港和江口组团各作为一个社区管理。中心城区新建住宅以多层和中高层为主,现有村镇低层住宅逐步改造,完善设施。

其中主城区居住人口35.0万,姚家港组团2.0万人,江口组团3.0万人。

中心城区居住社区一览表 编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姚家港组团 江口组团 2.0 3.0 主城区 35.0 片区名称 人口 (万人) 社区名称 董市社区 东干渠社区 五柳树社 熊家窑社区 丰坪巷社区 七口堰社区 城北社区 仙女社区 姚家港社区 江口社区 居住用地规模(万平方米) 106 161 138 55 103 146 104 129 60 76 居住人口 (万人) 4.0 6.0 5.0 2.0 4.0 5.0 4.0 5.0 2.0 3.0 1.8.1.7 中小学规划

居住区的教育设施主要包括高中、初中和小学。依据教育部门统计数据,枝江中心城区学校配建标准为普通高中按20座/千人,50人/班配建,初中按照35座/千人,50人/班配建,小学按照50座/千人,45人/班配建。规划设置小学班级445个,初级中学班级280个,高级中学和中等专业(职业)学校班级160个。

本次规划取消枝江三中,扩建枝江二中;取消董市二中,保留董市一中、江口学校(初中部)、马家店初级中学、枝江市实验中学、枝江市英杰学校(初中部),另规划在城西和仙女组团各新建1所初中。 枝江城区共有高中2所,初中7所。

1.8.1.8 政策性住房(经济适用房与廉租房)建设

依据建设部《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建住房[2004]77号)和《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办法》(计价格[2002]2503号),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建设标准、供应对象和销售价格,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纳入政府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建设用地实行行政划拨,享受政府提供的优惠政策,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供应,按保本微利原则控制利润在开发成本的3%以下。

依据《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建设部2003年120号令)和《镇廉租住房租金管理办法》(发改价格[2005]405号),廉租住房是指为保障城镇最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需要,由政府提供的住房。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方式以发放租赁住房补贴为主,实物配租、租金核减为辅。廉租住房租金实行政府定价,原则上由房屋的维修费和管理费两项因素构成,并与城镇最低收入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相适应。

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是当前我国城镇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是保障住房公平、实现中低收入家庭安居乐业的重要政策。 (1) 布局原则

在中心城区规划中,要在国家宏观政策指导下,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居民住房状况、收入水平等因素,研究住房需求,确定住房政策、建设标准和居住用地布局,重点确定经济适用房、

廉租房等满足中低收入人群住房需求的居住用地布局及标准。

在经济适用房的选址方面,应充分考虑工薪阶层的实际需求,选择公共交通及市政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比较完善的地区建设。经济适用房以中密度的多层和高层住宅为主,可采取具有一定规模的独立居住区,以确保配套公共设施和居住区环境建设品质。

(2) 建设总量与选址

根据《枝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相关要求,到2015年,中心城区规划建设经济适用房580套,建筑面积5.1万平方米,建设廉租房建设750套,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至2030年,新增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应在中心城区各个片区均有一定的分布。

(3) 建设标准

经济适用房建设除配套车位要求降低到同地区普通商品住房要求的1/2外,其它要求均应满足《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的要求,并应设置便利的公共交通线路。 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房的建设标准分别控制在每套建筑面积在60至80平方米左右,房屋结构安全,设施完备并能正常使用,室外配有硬化道路,环境良好。

廉租住房的建造标准以满足家庭基本居住需要为原则,建造的数量要视城市最低收入家庭的数量来确定。廉租住房来源主要包括政府出资收购的住房、社会捐赠的住房、腾空的公有住房、政府出资建设的廉租住房和其它渠道筹集的住房。实物配租的廉租住房来源应以收购现有旧住房为主,政府新建的廉租住房建设用地实行行政划拨方式供应。

1.8.2 公共设施用地

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是营造适宜人居环境的重要内容,构筑功能完善、布局合理的城市公共服务设施体系是提升城市竞争力、充分发挥城市服务职能的核心。一方面,需要整合现有公共设施,优化中心城区空间布局;另一方面,需要充分发挥公共投资的导向性,早日促成各片区功能的完善。

1.8.2.1 现状概况及存在问题

城区现状各类公共设施用地245.28公顷,占城市建设总用地的12.85%,人均公共设施用地13.2平方米。

近年来在城市公共设施建设方面有较大的发展。但是城市的公共设施配套建设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空间布局不均衡

现状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主要集中在马家店区域,董市镇区也有一些公共设施,外围姚家港、仙女以及江口的公共服务设施十分匮乏。商业用地以及行政用地都集中在老城区,加剧了旧城的环境及交通的恶化,不利于城市的发展。

(2) 公共服务设施规模小,未形成市级公共中心

现状城市公共服务设施比较分散,尚未形成有充分吸引力的市级商贸、文体中心,公共设施规模和档次偏低,功能不全。 (3) 居住区级公共设施配套缺乏

受经济实力和开发理念限制,居住小区开发规模较小,缺乏明显的居住区服务中心,不能界定明确的公共设施服务范围,没能形成全市的居住区级公共设施配套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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