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心理学习题集(8)

2019-08-03 12:34

12.C (解析:孩子的行为是不好的,母亲的反应是为了抑制这种行为,所以属于惩罚;其余三项的结果都是鼓励某种行为的发生;其中消退与负强化实质一样,都是把原来的厌恶刺激解除,以鼓励主体的积极行为) 13.B (解析:逃避条件作用与挥笔条件作用的关键区别在于:是否厌恶刺激已经发生,已经遭到其攻击,题中的小王已经被雨淋到,属于逃避条件作用。)

14.A 15.A 16.B 17.D

18.C (解析:班杜拉把动机过程分为外部强化、替代强化和自我强化,首先小李的行为是内心判断肯定属于内部强化,替代强化是榜样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直接体验到的后果,以同样方式影响自己,而小李的爸爸与周围同学对抽烟的反应肯定不一样,因而,也不是替代强化。)19.D 20.A 21.C 22.B 23.D 24.A 25.B 26.C 27.A 28.C 29.D 30.B 31.B 32.C 33.C 34.A 35.C

二、辨析题

1.负强化就是运用惩罚排除不良行为的过程。

答:这种说法是不正确的,混淆了负强化和惩罚的概念。

首先,要弄清惩罚的概念:当有机体做出某种反应后,呈现一个厌恶刺激,以消除或抑制此类反应的过程,叫做“惩罚”。

其次,看看负强化的定义:斯金纳认为,强化有两类,一类是当在环境中增加某种刺激,有机体反应概率增加,这种刺激就是正强化(积极强化)。比如,当学生表现不错,受到学校或教师的表扬和鼓励,这里的“表扬”和“鼓励”就是一种积极强化。另一类是当某种刺激在有机体环境中消失或减少时,反应概率增加,这种刺激便是消极强化,也称负强化。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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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当学生表现不好,受到学校或教师的处罚,一旦处罚解除,这时对学生也会产生一种刺激,这种刺激就是消极强化。

可见,惩罚与负强化不同。负强化是通过厌恶刺激的排除,来增加反应在将来发生的概率,而惩罚是通过厌恶刺激的呈现来降低反应在将来发生的概率。比如,某人因为犯罪被判处终身监禁,这里的“判刑”就是一种惩罚,目的是抑制或阻止此人不好的行为表现。假如,经过改造,犯人的不好行为得到了抑制或消除,认识到自己的错误,那么法律可能会对他进行减刑,或者“解除处罚”。这里的“解除处罚”就是对犯人受到惩罚之后的行为表现表示肯定或赞扬。这就是一种强化——负强化。

因此,题中说法不正确,应该说:负强化是通过消除惩罚鼓励积极行为的过程。

2.在有意义学习中,学习者认知结构中原有的适当观念起着关键作用。

答:这种说法是正确的,要进行有意义学习,学习者认知结构中应当有相应的旧观念。

首先,我们看什么是有意义学习:有意义学习就是将符号所代表的新知识和学生认知结构中已有的适当观念建立非人为的和实质性的联系。否则,就只是机械学习。

一种学习是机械的,还是有意义的,主要取决于学习材料的性质和学习是如何进行的,也就是说,有意义学习的产生即受客观条件(学习材料的性质)的影响,也受主观条件(学习者自身因素)的影响。

从客观条件看,意义学习的材料本身必须能够与学生认知结构中有关知识建立实质性和非人为性联系。也就是说,一来,材料必须具有逻辑意义,是学生可以从心理上理解;二来,材料应该是在学生学习能力范围之内的,符合学生的心理年龄特征和知识水平,学生可以通过理解去获得知识所具有的意义。一般来说,学生所学的材料(主要为教科书)都是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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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认识成果的一种概括的、精炼的反映,同时在编撰时考虑到了不同学生的心理年龄特征,因此,也都是具有逻辑意义的。

从主观条件看,主要包括三点:

首先,学习者要有意义学习的心向或倾向性,也就是说,面对有逻辑意义的材料学习者必须想着要进行有意义学习,简单地说,学生必须想要通过理解、通过新、旧知识之间的相互作用去获得这些知识,而不是只想死记硬背。这一点对于教师来说实际是非常重要的,引导学生理解而不只是让学生记忆,不论对掌握当前的知识,还是对学生的发展都是至关重要的;

其次,学生认知结构中要有和新知识有关的、相应的适当观念,这是理解新知识、使新、旧知识产生相互作用或同化作用的重要基础。对于一个具有逻辑意义的新知识,如果学生认知结构中没有相应的旧知识或适当观念,要想掌握这种新知识实际也是不可能的;

第三、学习者必须积极主动地使具有潜在意义的新知识与认知结构中有关的旧知识的进发生相互作用,加强对新知识的理解,这种相互作用越是充分,越有利于掌握新知识,使新知识获得实际的意义,也就是使其具有个人的心理意义,把外在的知识变成学生自己的知识。

可见,要做到有意义学习归根结底关键因素有两个,一是学生认知结构中有相应的旧观念;二是学生要发挥主动性去使新旧知识产生联系。 3.接受学习不可能是有意义学习。

答:这种说法是不正确的,接受学习可以是有意义学习。

(1)所谓有意义学习就是将符号所代表的新知识和学生认知结构中已有的适当观念建立非人为的和实质性的联系。否则,就只是机械学习。

实质性联系指新旧知识之间的联系是非字面的,是建立在具有逻辑关系基础上的联系,是一种内在的联系;非人为的联系指这种联系不是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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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或人为强加的,是新知识和原有的认知结构中的有关观念建立的某种合理的或逻辑基础上的联系。

一种学习是机械的,还是有意义的,主要取决于学习材料的性质和学习是如何进行的,也就是说,有意义学习的产生即受客观条件(学习材料的性质)的影响,也受主观条件(学习者自身因素)的影响。从客观条件看,意义学习的材料本身必须能够与学生认知结构中有关知识建立实质性和非人为性联系。从主观条件看,主要包括三点,首先,学习者要有意义学习的心向或倾向性;其次,学生认知结构中要有和新知识有关的、相应的适当观念,这是理解新知识、使新、旧知识产生相互作用或同化作用的重要基础;第三、学习者必须积极主动地使具有潜在意义的新知识与认知结构中有关的旧知识的进发生相互作用。

也就是说,当学生把教学内容与自己的认知结构联系起来时,有意义学习便发生了。

(2)接受学习是教师通过直接呈现或传授知识及其意义,学生通过新、旧知识之间的相互作用来获得新知识。与布鲁纳所倡导的发现学习的观点相反,奥苏伯尔认为,学生的学习主要表现为接受学习,是通过教师的传授来接受事物意义的过程,它也是一种有意义的接受,完全可以是有意义的学习。

因此,接受学习只是从学习的过程中学生的主动程度,教师的作用来界定的,而有意义学习是从新旧知识是否有联系方面来界定的,二者并不冲突,接受学习完全可以是有意义的学习。

三、简答题

1.简述桑代克的学习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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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桑代克是联结学习理论的代表人物之一,其学习理论被称为“联结—试误说”。

桑代克最初研究学习问题是从各种动物实验开始,其中最著名的就是饿猫打开迷箱的实验。箱子内的饿猫因碰巧的正确反应的逐渐巩固,最终形成了稳定的刺激—反应联结,学会打开迷箱。因此,桑代克认为,学习即联结,学习即试误。

桑代克认为,学习的实质在于形成刺激—反应联结;他认为,人和动物遵循同样的学习律;学习的过程是盲目的尝试与错误的渐进过程;学习遵循三条重要的学习原则:

(1)准备律:指学习者在学习开始时的预备定势。学习者有准备而又给以活动就感到满意,有准备而不活动则感到烦恼,学习者无准备而强制以活动也感到烦恼。

(2)练习律:指一个学会了的反应的重复将增加刺激反应之间的联结。也就是S-R联结受到练习和使用的越多,就变得越来越强,反之,变得越弱。在他后来的著作中,他修改了这一规律,因为,他发现没有奖励的练习是无效的,联结只有通过有奖励的练习才能增强。

(3)效果律:桑代克的效果律表明,如果一个动作跟随着情境中一个满意的变化,在类似的情境中这个动作重复的可能性将增加,但是,如果跟随的是一个不满意的变化,这个行为重复的可能性将减少。可见一个人当前行为的后果对决定他未来的行为起着关键的作用。(这个观点是他超越巴甫洛夫的地方)。据此,桑代克得出:奖励是影响学习的主要因素。奖励就是感到愉快的或可能进行强化的物品、刺激或后果,在桑代克后来的著作中,他取消效果律中消极的或令人烦恼的部分。因为他发现惩罚并不一定削弱联结,其效果并非与奖励相对。

桑代克的学习理论指导了大量的教育实践。效果律指导人们用一些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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