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王弼注(6)

2019-08-03 14:53

朝,宫室也。除,洁好也。

田甚芜,仓甚虚;

朝甚除,则田甚芜,仓甚虚,设一而众害生也。

服文彩,带利剑,厌饮食,财货有余;是为夸盗。非道也哉!

凡物不以其道得之则皆邪也,邪则盗也。夸而不以其道得之,窃位也,故举非道以明非道,则皆盗夸也。

第五十四章

善建者不拔,

固其根而后营其末,故不拔也。

善抱者不脱,

不贪于多,齐其所能,故不脱也。

子孙以祭祀不辍。

子孙传此道以祭祀则不辍也。

修之于身,其德乃真;修之于家,其德乃余;

以身及人也,修之身则真,修之家则有余,修之不废,所施转大。

修之于乡,其德乃长;修之于国,其德乃丰;修之于天下,其德乃普。故以身观身,以家观家,以乡观乡,以国观国, 彼皆然也。

以天下观天下。

以天下百姓心观天下之道也,天下之道,逆顺吉凶,亦皆如人之道也。

吾何以知天下然哉?以此。

第五十五章

含德之厚,比于赤子。蜂虿虺蛇不螫,猛兽不据,攫鸟不搏。

赤子无求无欲,不犯众物,故毒虫之物无犯之人也。舍德之厚者,不犯于物,故无物以损其全也。

骨弱筋柔而握固。

以柔弱之故,故握能周固。

未知牝牡之合而全作,

作,长也。无物以损其身,故能全长也。言含德之厚者,无物可以损其德,渝其真,柔弱不争而不摧折者,皆若此也。

精之至也。终日号而不嗄,

无争欲之心,故终日出声而不嗄也。

和之至也。知和曰常,

物以和为常,故知和则得常也。

知常曰明。

不皦不昧,不温不凉,此常也。无形不可得而见,曰明也。

益生曰祥。

生不可益,益之则夭也。 心使气曰强。

心宜无有,使气则强。

物壮则老,谓之不道,不道早已。

第五十六章

知者不言, 因自然也。

言者不知。 造事端也。

塞其兑,闭其门,挫其锐, 含守质也。

解其分, 除争原也。

和其光,

无所特显则物无所偏争也。

同其尘,

无所特贱则物无所偏耻也。

是谓玄同。故不可得而亲,不可得而疏; 可得而亲,则可得而疏也。

不可得而利,不可得而害; 可得而利,则可德而害也。

不可得而贵,不可得而贱。 可得而贵,则可得而贱也。

故为天下贵。

无物可以加之也。

第五十七章

以正治国,以奇用兵,以无事取天下。

以道治国则国平,以正治国则奇正起也,以无事则能取天下也。上章云,其取天下者,常以无事,及其有事,又不足以取天下也。故以正治国则不足以取天下,而以奇用兵也夫。以道治国,崇本以息末,以正治国,立辟以攻末,本不立而末浅,民无所及,故必至于奇用兵也。

吾何以知其然哉?以此。天下多忌讳,而民弥贫;民多利器,国家滋昏; 利器,凡所以利己之器也。民强则国家弱。

人多伎巧,奇物滋起;

民多智慧则巧伪生,巧伪生则邪事起。

法令滋彰,盗贼多有。

立正欲以息邪,而奇兵用多;忌讳欲以耻贫,而民弥贫;利器欲以强国者也,而国愈昏多。皆舍本以治末,故以致此也。

故圣人云:‘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

上之所欲,民从之速也。我之所欲,唯无欲而民亦无欲自朴也。此四者,崇本以息末也。

第五十八章

其政闷闷,其民淳淳;

言善治政者,无形无名,无事无政可举,闷闷然,卒至于大治,故曰,其政闷闷也。其民无所争竞,宽大淳淳,故曰,其民淳淳也。

其政察察,其民缺缺。

立刑名,明赏罚,以检奸伪,故曰察察也。殊类分析,民怀争竞,故曰,其民缺缺也。

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孰知其极?其无正。

言谁知善治之极乎!唯无可正举,无可形名,闷闷然而天下大化,是其极也。

正复为奇,

以正治国,则便复以奇用兵矣。故曰,正复为奇。

善复为妖。

立善以和万物,则便复有妖之患也。

人之迷,其日固久。

言人之迷惑失道,固久矣。不可便正善治以责。

是以圣人方而不割,

以方导物,舍去其邪,不以方割物,所谓大方无隅。

廉而不刿,

廉,清廉也;刿,伤也。以清廉清民,令去其邪,令去其污,不以清廉刿伤于物也。

直而不肆,

以直导物,令去其僻,而不以直激沸于物也。所谓大直若屈也。

光而不耀。

以光鉴其所以迷,不以光照求其隐慝也,所谓明道若昧也,此皆崇本以息末,不攻而使复之也。

第五十九章

治人事天,莫若啬。

莫若,犹莫过也。啬,农夫,农人之治田务,去其殊类,归于齐一也。全其自然,不急其荒病,除其所以荒病,上承天命,下绥百姓,莫过于此。

夫唯啬,是谓早服; 早服,常也。

早服谓之重积德;

唯重积德不欲锐速,然后乃能使早服其常,故曰早服谓之重积德者也。

重积德则无不克,无不克则莫知其极; 道无穷也。

莫知其极,可以有国;

以有穷而莅国,非能有国也。

有国之母,可以长久;

国之所以安谓之母,重积德是唯图其根,然后营末,乃得其终也。

是谓深根固柢,长生久视之道。

第六十章

治大国,若烹小鲜。

不扰也,躁则多害,静则全真,故其国弥大,而其主弥静,然后乃能广得众心矣。

以道莅天下,其鬼不神;

治大国则若烹小鲜,以道莅天下则其鬼不神也。

非其鬼不神,其神不伤人;

神不害自然也,物守自然则神无所加,神无所加则不知神之为神也。

非其神不伤人,圣人亦不伤人。

道洽则神不伤人,神不伤人则不知神之为神。道洽则圣人亦不伤人,圣人不伤人则不知圣人之为圣也。犹云,不知神之为神,亦不知圣之为圣也。夫恃威网以使物者,治之衰也。使不知神圣之为神圣,道之极也。

夫两不相伤,故德交归焉。

神不伤人,圣人亦不伤人,圣人不伤人,神亦不伤人。故曰,两不相伤也。神圣合道,交归之也。

第六十一章

大国者下流,

江海居大而处下,则百川流之,大国居大而处下,则天下流之,故曰,大国下流也。

天下之交。

天下所归会也。

天下之牝,

静而不求,物自归之也。

牝常以静胜牡,以静为下。

以其静故能为下也,牝,雌也。雄躁动贪欲,雌常以静,故能胜雄也。以其静复能为下,故物归之也。

故大国以下小国,

大国以下,犹云以大国下小国。

则取小国; 小国则附之。

小国以下大国,则取大国。 大国纳之也。

故或下以取,或下而取。

言唯修卑下,然后乃各得其所。

大国不过欲兼畜人,小国不过欲入事人。夫两者各得其所欲,大者宜为下。 小国修下自全而已,不能令天下归之,大国修下则天下归之。故曰,各得其所欲,则大者宜为下也。

第六十二章

道者万物之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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